(第八十五回賈存周報升郎中任薛文起複惹放流刑)
唐德剛先生以春秋筆法批評周汝昌研究《紅樓夢》是“用功最多,膽子最大”,如過於否定後四十回。高陽先生認為“後四十回確為曹雪芹原稿,而非高鶚所繼,敢說鐵案如山”。
本人學淺,但細讀至第八十五回結束,仍覺得其文字風格與前八十回的幾乎一模一樣,不僅由衷佩服高陽先生之論。就連由黛玉生日之樂突然轉為薛蟠入獄之悲的小技巧,也與寶玉生日狂歡突然轉為賈敬之死相同:
丫頭們下來斟酒上菜,外麵已開戲了……聽見外麵人說:“這是新打(排演)的《蕊珠(道教中的天宮)記》裏的《冥升(升天)》。小旦扮的是嫦娥……未嫁而逝,此時升引月宮……曲裏頭唱的:‘人間隻道風情好,那(哪)知道秋月春花容易拋,幾乎不把廣寒宮(月宮)忘卻了liǎo!’”
第四出(第四個戲)是《吃糠》(《琵琶記》中的趙五娘自己吃糠、一心孝敬婆母)。第五出是達摩(中國禪宗始祖)帶著徒弟過江回去(張鳳翼《祝發記》,達摩帶徒弟到少林寺)。正扮出些海市蜃shèn樓(比喻虛幻事物),好不熱鬧。
眾人正在高興時,忽見薛家的人滿頭汗闖進來,向薛蝌說道:“二爺快回去!一並裏頭回明太太(薛姨媽),也請回去!家裏有要緊事。”
“海市蜃樓”,好簡潔的語言。對賈府而言、對黛玉而言,眼下的繁華或歡樂全是海市蜃樓——僅僅看上去很美。
《蕊珠宮》演的是嫦娥的故事,“未嫁而逝,此時升引月宮”——這分明寫林黛玉。接著演出的《達摩渡江》,亦有暗示,即寶玉出家。
薛蟠“衝動性”打死了一個名叫張三的酒保,已被收監在獄。這又是一個標誌性事件。想當初,薛蟠喝令手下人把香菱的未婚夫馮淵“打了個稀爛(很爛。北方習語)……便帶了母親、妹子竟自起身長行(出遠門)去了……人命官司,他竟視為兒戲。”(見第四回)那時沒有一處的公安係統敢去抓人,那時薛夫人、王夫人並沒太把人命放在心上。而現在,薛姨媽六神無主:
寶釵迎出來,滿麵淚痕……家人(仆人。北方舊方言)道:“依小的(自稱)們的主見:今夜打點銀兩,同著二爺(薛蝌)趕去,和大爺(薛蟠)見了麵,就在那裏訪一個有斟酌的刀筆先生(代寫訟狀的人),許他些銀子,先把死罪撕擄lu(撕扯。北方方言)開,回來(回頭)再求賈府去上司衙門說情……”薛姨媽道:“你們找著那家子,許他發送(出殯埋藏。北方方言)銀子,再給他些養濟銀子。原告不追,事情就緩了。”
寶釵在簾內說道:“媽媽使不得。這些事,越給錢越鬧的凶,倒是剛才小廝說的話是。”薛姨媽又哭道:“我也不要命了!趕到那裏見他一麵,同他死在一處就完了。”
多虧還有一個薛蝌(薛蟠的堂弟)忙前忙後,否則,薛姨媽母女二人還確實不方便出頭露麵。那個仆人很忠實,他替主人想得很周全,哪怕主人再次做了傷天害理之事。薛姨媽慌得很,恨不得立刻與死者家屬談判,立刻多給人家銀子,隻求對方寬恕寶貝兒子。有了這樣的娘,兒子不墮落也難。
寶釵比她娘還差勁:我們用不著與死者家屬談判,平頭百姓,“越給錢越鬧的凶”,不可放縱刁民。(此種論調,至今不絕)
金桂趁空兒抓住香菱,又和(向)他(她)嚷道:“平常你們隻管誇他們家裏打死了人,一點事也沒有就進京來了的。如今攛掇cuān duo(鼓動或慫恿)的真打死人……也是嚇的慌手慌腳的了。大爺(薛蟠)明兒有個好歹兒不能回來時……撂liào下我一個人受罪!”說著,又大哭起來。這裏薛姨媽聽見,越發氣的發昏,寶釵急的沒法。
夏金桂的話很有殺傷力:你們薛家威風哪裏去了?從她的話中,我們也可以知道,薛蟠(甚至是香菱)沒少炫耀自家的罪惡史,其不懂得恥辱與掩飾,一向牛得很。
過了兩日……小廝……拿了一封書,交給小丫頭拿進來。寶釵拆開看時,書內寫著:
“大哥人命是誤傷,不是故殺。今早用蝌出名(用我薛蝌的名義),補了一張呈紙進去,尚未批出。大哥前頭口供甚是不好。待此紙批準後,再錄一堂(重審一次,改錄口供),能夠翻供得好,便可得生了。快向當鋪內再取銀五百兩來使用,千萬莫遲。並請太太放心。餘事問小廝。”
哈哈,薛蝌說得好:薛蟠大哥太傻了,怎麼能承認打死人呢?要改口說“誤傷”。我們可以想象一下:薛蟠平時牛慣了,沒打死人還想大吹打死人呢;明明殺了人,哪能屈尊說誤傷呢;再者,就是打死人,法院能把他怎麼樣!趕快送五百兩銀子來,薛蝌要先打點一下警察叔叔們。至於縣太爺,要幾千兩才行。後文有。
薛家的意思很清楚:隻要能被判處“死緩”,我們就有辦法讓薛蟠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