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回受私賄老官翻案牘dú寄閑情淑女解琴書)
(注老官:官場老手。案牘:辦公桌上的公文,此指案件)
明明是薛蟠鬥毆打死了人,但經過一番“認真”審理,情況全變了,《紅樓夢》版的“羅生門”(芥川龍之介的著名小說《竹林中》)正式上演:
小廝道:“……自從家裏鬧的特利害,大爺(薛蟠)……所以要到南邊置貨去……遇見……那個蔣玉菡hàn帶著些小戲子進城,大爺同他在個鋪子裏吃飯喝酒。因為這當槽兒的(酒保兒)盡著拿眼瞟蔣玉菡(其為男旦,藝名琪官),大爺就有了氣了。當槽兒的來遲了,大爺就罵起來了……拿起酒碗照他打去。誰知那個人也是個潑皮,便把頭伸過來叫大爺打……一下子就冒了血了……”
薛姨媽道:“怎麼也沒人勸勸嗎?”那小廝道:“這個沒聽見大爺說,小的(自稱)不敢妄言。”
薛姨媽的話當然是廢話,薛蟠那官二代脾氣,是仆人們能勸得了得嗎?況且,仆人們的自豪感優越感可能更強,要勸也必定是:狠狠地打,你爸是“薛剛”,不要怕!
案件的真相是:蔣玉菡身為男旦,很有女相,引得店小二多看了幾眼,這讓薛蟠很生氣,接著引發鬥毆出了人命。薛蟠對仆人說的,已經與真相很不一致了。別笑,也別氣,還有更絕的;(最絕的還要在後邊)我們再看薛蝌向衙門遞交的呈底(申訴的底稿),更是像小說一樣離奇。薛蝌為了救薛蟠,在大娘薛姨媽的授意之下,大撒其謊:
胞兄薛蟠,本籍南京,寄寓西京,生(我,自稱)……知兄誤傷張姓。及至囹圄líng yǔ(監獄),據兄泣告,實與張姓素不相認,並無仇隙。偶因換酒角口,先/兄將酒潑地,恰值張三低頭拾物,一時失手,酒碗誤碰囟xìn門(頭頂。北方習語)身死。蒙恩拘訊,兄懼受刑,承認鬥毆致死……伏乞憲慈(尊稱縣長。亦作憲天)恩準,提證質訊(審訊)……生等舉家仰戴鴻仁(仰天感戴博大仁義),永永無既(永遠不忘)矣!激切上呈。
批的是:屍場檢驗,證據確鑿。且並未用刑,爾兄自認鬥殺,招供在案。今爾遠來,並非目睹,何得捏詞妄控……且恕不準!
事情到了薛蝌的申訴文字裏,就變成了誤傷人命,而且傷得很湊巧:我哥哥薛蟠往地上潑酒,恰好“張三低頭拾物”,酒碗滑落,不小心碰到了張三的腦門,於是張三死了。(這事不怪薛蟠,隻怪酒碗太硬,張三的頭太不結實)希望知縣重新審理此案。
中國的案子隻要重審,往往就有了戲劇性的變化。
知縣嚴肅地駁回了薛蝌的要求,暫不同意重審。(言外之意:你先給我一大筆錢再說)
薛姨媽……即刻又到賈府與王夫人說明原委,懇求賈政。賈政隻肯托人與知縣說情,不肯提及銀物。薛姨媽恐不中用,求鳳姐與賈璉說了,花上幾千銀子,才把知縣買通。
賈政也不是什麼好官。他明知外甥這種德性,不僅從來不管不問,還協助公關、一心包庇。當然,賈政徇私舞弊還稍微要一點臉麵。
關係打通了,金錢花到位了,事情也就辦成了(在中國,關係與錢同樣重要。《紅樓夢》寫得真實可信)。最絕妙的一幕開演了,表演者正是知縣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