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學生做遊戲受傷責任誰負(1 / 1)

新聞來源:正義網

[案情]2004年9月,7歲的小明在紅星小學讀一年級,在一次上體育課時,體育教師孫某因為臨時有事,便讓同學們自己做遊戲,自己外出辦事。在做遊戲過程中,小明與同學小芳發生爭執,小明將小芳的眼睛戳傷。經治療,小芳花費醫療費16000餘元。小明隨父親生活。小芳的父母要求小明的父親承擔責任,但小明的父親認為是因為學校管理不善,才導致損害的發生,因此應由紅星小學承擔責任。為此,小芳將小明和紅星小學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