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過程的最奇妙的事例,也就是使我後來信賴這一過程的事例,發生在一九一四年初。當時我已應聘去波士頓為洛厄爾講座作講演,選的題目是《我們對客觀世界的知識》。一九一三這一年中我一直思考這個題目。上課期間,我在劍橋的宿舍;假日,我在泰晤士河上遊僻靜的旅店。苦思冥想,因而屏息靜氣;神思恍惚,甚至喘籲心悸。但是這一切都徒勞無功。我想得出來的每一種理論我都感覺到有相反的觀點把它推翻。最後,我灰心喪氣地動身去羅馬過聖誕節,但願度過假日之後,我那疲憊的身心能夠恢複過來。我回到劍橋是在一九一三年的除夕。雖然我的一些難題仍然沒有全部解決,我還是找了一位速記員來,力盡所能地向她口述,由她記下,因為餘下的時間已經不多了。第二天早上,她剛走進門口,我突然領悟自己到底有些什麼可講,便接著一口氣口述全書,毫不停頓。
我並不想給人以誇張了的印象。那本書是很不成熟的,我現在認為它還存在一些嚴重的錯誤。但這是我在當時能寫出的最完美的書。如果那時慢條斯理地(在我能支配的時間內)著手寫,那就幾乎肯定地會寫出一些比較差的東西來。不管別人情況如何,這是適合我的方法。我還發現,就我而言,福樓拜也好,佩特也好。還是忘掉了的好。
我現在對於寫作的想法同我在十八歲時的想法雖然沒有很大的不同,但是我的認識發展過程絕不是沒有曲折的。本世紀初,曾經有過一段時間我想在詞藻和修辭方麵出人頭地。也就在這段時間內我寫了《自由人的崇拜》,這本書我現在認為是並不高明的。那時候我沉浸於密爾頓的散文,他那洋洋灑灑的文采使我回腸蕩氣。我不能說現在不再讚賞他的語言,但是我如果加以模仿就不免顯得缺乏真誠了。事實上,凡模仿都是危險的。就風格而言,沒有比祈禱書和《聖經》欽定英譯文再優美的了,但是它們表達的那種思想情感同我們的時代不同。文章的風格要能親切而又幾乎是不自覺地表現作者的個性才算好,而這個性還一定是值得表現的。然而,照搬別人的風格的作法固然總是不可取的,但是熟悉優秀的散文則大有好處,尤其是對培養散文的節奏感大有好處。
有幾條簡單的準則—也許並不像我那位姻親洛根·皮厄索爾·史密斯贈給我的那幾條那樣簡單—我認為也許可以向寫說明文的作者推薦。第一,能用短的詞就絕不用長的詞。第二,你的敘述如果帶有許多附加語,那就分別在各個句子裏放幾個。第三,不要使讀者讀了你句子的開頭所期待的同句子的結尾所闡述的截然相反。譬如有這麼一句句子,可能在社會學的著作中見到:“世人惟於實際生活中偶或得以實現之某些先決條件,經由與生俱來,或後天所致之有利環境意外配合,得以巧合一體,形為個人,其多種因素,以造福社會之形式,別於常人之時,庶幾免於落入不良之行為模式也。”現在讓我們看看能否把這句話就用英語說得明白易懂些。我的建議如下:“凡是人都是壞蛋,至少絕大多數人都是壞蛋。凡不是壞蛋的人一定是因為他們在出身和教養兩方麵都特別幸運。”這樣說句子短,意思也較清楚,說的內容完全一樣。但是我擔心哪位教授如果說的是第二句而不是第一句,那就得卷鋪蓋。
我這麼說,其中含有對聽眾裏那些幸而當教授的人的一句忠告。而我自己,用通曉易懂的英語是允許的,因為大家都知道隻要我願意,我能夠使用數學邏輯。請看這段話:“有些人與亡妻的姐妹結婚。”我能夠運用隻有經過多年研究才能懂得的語言表達這個意思,而這也給了我寫作的自由。我向年輕的教授們建議:第一部著作應該用隻有極少數飽學之士才懂得的行話寫。有了這樣的著作作為依靠,以後就可以經常用一種“為大眾所懂得的”語言來說要說的東西了。目前,我們自身的命運掌握在教授們之手,我不免想到,如果教授們采納我的意見,我們應該感恩戴德才是哩。(秋池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