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觀察中國文化(3)(1 / 2)

重讀《紅旗歌謠》:試看“全民合一文化”

這本無人再讀的“詩選”應當說是中國文化史上的一個裏程碑。

它恐怕是人類有史以來最精選的詩選,可以在世界紀錄大全中占一位置。1958年春,毛澤東指示“搜集民歌”,仿照古代盛世采風以觀民情。不奇怪,馬上出現了一個“全黨辦文藝,全民辦文藝的新局麵”。全國幾億工農兵,幾個月中寫了上億首詩。黨委要宣傳部層層上報這個“大躍進”成果作為“獻禮”,最後由郭沫若與周揚選出兩百多首,集為《紅旗歌謠》一書,應當是近一百萬首詩中精選一首。

這些詩藝術上如何?“全部封建時代和資本主義時代的文藝成就,和可能達到的藝術高峰比起來,都是‘一覽眾山小’。”

且住。此類愚行,在中國當代多矣,不值一提,更不值得為之寫一篇“重讀”。隻消看任何一本當代文學史,提起這場公案都有一長串“雖然”、“但是”的辯證法。比起當代中國一個接一個驚天動地的運動,這場“新民歌運動”至少有個好處:挺文雅的,沒有搗毀東西打死人。最壞的後果,據一本權威性的當代文學史說,隻是“得不償失,造成精力、物力和時間上的嚴重浪費”,形成“對文藝生產力的破壞”。寫詩能計什麼得失?大幹大忙還能不讓人借個理由休息?筆墨紙張算多少“物力”?至於“文藝生產力”,原不比麻雀的繁殖再生能力差。

如此而已,這場“運動”真是個無傷大雅的笑話。所以《紅旗歌謠》主編之一周揚,在1978年20年後重印此書時,另加一跋,依然讚美有加,並有妙語雲:“雖然帶有浪漫的誇張的色彩,但也正由此反映了當時曆史的真實。”所謂“反映論”,如此一用,倒是歪打正著。周揚寫到此,做了個鬼臉,我希望。

如果本文隻是以官修文學史作為論辯對象,任務就過於簡單了。實際上最近幾年出版的當代文學史,都把《紅旗歌謠》說成不值得一提,盡可能三言兩語迅速打發,或是閃爍其詞煙雲模糊過去,讓笑話留在笑話的平麵上。而本文則想花上一點篇幅,來證明《紅旗歌謠》意義極為重大,它把中國文學與文化史長期存在的一個基本的困惑點,突然推到了極限。從這本詩集入手,或許我們能解開中國文化史上一個死結,即雅與俗的關係。

歌謠,是所謂“口頭文學”的一種。“口頭文學”這詞自我矛盾,文學是書麵的。《說文解字》:“文、錯畫也,象交文。”合集眾字成篇章,謂文。西語literature源自拉丁文literalis(字)。《牛津詞典》解為“書麵作品集合”。

當然,我們可以把“口頭文學”這個詞組看作讓步修飾,就像“絹花”、“麵人”。但這詞在文學史上依然造成混亂。它似是指原來形態的口頭語言藝術表演,但很多時候又是指這種表演的書麵記錄轉寫。轉寫不可能“完全忠實”。口頭言語與文字有多大差別,口頭語言藝術與“口頭文學”就有多大差別。

書麵與口頭,是兩種完全不同的表意方式。口頭語言藝術是一種多中介傳達,許多語氣、手勢、場麵等“副語言”(paralinguistic)因素同時進入表意,它本質上是不能重複的,每次表演,都創造了一個新文本。既然不重複,也就難以存留,難以檢驗查核,它的意義權力小,它的文化責任就輕。簡單地說,既是過耳即逝,瞎說胡唱也沒多大關係。

書麵文本大不相同,它的最基本特征是可重複性——可以保存,可以重新閱讀,重新抄錄或重新出版。因此,它必須比較嚴格地尊崇社會規範。文化責任給書麵文本帶來意義權力,不識字小民也知敬惜字紙。

口頭“文本”雖然能用師徒傳授記憶方式代代相傳,但傳授不可靠(變異可能太大),淵源也不可考。因此口頭文本是不具有曆史性的文本,它的存在是即刻的、此時的、非積累的。它基本上處於文學史之外。

無責任、無權力、無曆史的口頭語言藝術實際上是在中國主流文化之下的亞文化表意方式。作為亞文化的潛流,它倒也得其所哉,與主流文化兩相安。主流文化一般說不把自己的規範強加於口頭藝術,而是讓它作為“化外之文”存在。中國文化的延續,靠的是會讀會寫控製著書麵表意的“知之”的君子,不識字小人隻消“使由之”即可。君子小人之分,也就是書麵口頭之分。“禮不下庶人”,也就是文不下庶人。《論語》雲:“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必“文”。

優戲,說講,曆史上一直有記載而無記錄。歌謠因為短,一直有少量記錄,卻是風俗誌、讖緯、野史等其他文本的附筆。《詩經》中某些篇什保留不少口語痕跡,先秦之後,中國文化的書麵偏重已經確立,“書同文”嚴重削弱了語音影響文字的能力。漢樂府詩,說是口頭歌謠的記錄,實際上口語成分已相當弱。11世紀之前的中國書麵文化,基本上是均質的。“口頭文學”留在口頭,與書麵文化很少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