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中國與西方(5)(1 / 3)

首先我們可以看到一個十分悖論的情況:號稱漂泊者文學,這三本書寫的卻是定居。三毛從小就自稱“都市單身女子”,在30年中流浪了50個國家。在任何地方都沒有找到安定,不是失戀,就是悲劇(男方突然死亡)。隻有從1973到1975這短短三年時間,三毛算是有個婚姻,有一個自己的家,雖然這個家在荒涼的撒哈拉沙漠的邊上,在中國人從來沒有去過的一片荒涼的土地上。1975年後,她的婚姻維係到荷西死亡,尚有四年。他們在加納利各島之間飄蕩,也沒有能定居。

因此,三毛寫的不是流浪小說,她寫出的是一個流浪女子,突然在沙漠找到一片婚姻的綠洲後的興奮,在異國情調與清貧生活中的男女依戀,一種找到家的溫情,一個現代普及版的《浮生六記》。這就是她打動讀者的根本原因。

這種“流浪一生中的短暫定居”,應當說是漂泊的題中應有之義:漂泊是被迫的,不是人生的第一選擇,暫居本身就成了一個感情的寄托之處。我們知道,這正是浪漫幻想的起跳板。不管真相如何,真相本身是想象飛馳的領域。

要到離開撒哈拉之後,三毛的大部分沙漠小說才寫出並且出版。失去了家之後的懷念心情,更成為浪漫化的動力。三毛自己說:“我的半生,漂流過很多國家。高度文明的社會,我住過,看透,也嚐夠了……但是我始終沒有在一個固定的地方,將我的心留下來給我居住的城市。”

在她的作品中,我們可以發現兩種不同的寫作態度。稍早《撒哈拉的故事》,製造異國風情的努力非常明顯。夫妻感情是否如此甜蜜,當然外人無法置喙,把異國鄰居寫成天真善良,雖然有點居高臨下,就明顯是挑好話說。把撒哈拉威人出租的房子變成“畫報似的美麗”,“最美麗的沙漠家庭”,小城阿雍的阿拉伯貧民區被浪漫地寫成愛情天堂。

到了《哭泣的駱駝》,對問題的看法就漸漸複雜起來,或者說,浪漫淡了,現實多了。我們讀到撒哈拉威人蠻不講理的迷信,對待黑奴的惡劣歧視。此時正值西班牙退出西屬撒哈拉,摩洛哥爭執主權,此書對此感情複雜,寫到撒哈拉威人在摩洛哥入侵時悲壯的起事,但是三毛目睹起事領袖與未婚妻遭到自己人殺害。

問題是,此書的篇目大部分作於三毛離開撒哈拉之後,距離反而加強了現實感,反而沒有浪漫化的必要。實際局麵是:越是小說化的後半部分,越是“真實”;越是紀實的前半部分,越像虛構。

回到本節開始的題目:很多批評家認為不必討論三毛作品的真實性,我卻關心漂泊經曆之虛實。本文要問的是:漂泊者三毛的“家之幻想”是怎麼發生的,為什麼在幻想中如此切實地存在,在現實中卻注定要破滅。

《靈山》已經作為一部現代經典。瑞典學術院對此小說作的最高度讚美,反而使批評者覺得再加上讚美不是他們應當做的事。我個人作為高行健的最早係統研究者之一,更認同高行健的戲劇,因為他第一次成功地把禪宗美學觀引入現代戲劇。

高行健的這種融合中國傳統與現代意識的努力,在《靈山》中已經初現端倪。《靈山》是一部異常特殊的小說,它看起來好像是一連串的小品,筆記,隨筆,遊記,在隱隱約約的總體框架中有時平行有時相續地展開。但是總線索是無目的的漂流。《靈山》這個標題似乎隱含著一種崇高的追求,但是全書結構散亂,在形式上否定了整體超越的可能。“我”在小說從頭到尾是個命運沒有變化的人,一個以漂泊為業的人。整本書沒有衝突,沒有對抗,隻有行走和情欲——與許多無名女子的相遇相愛,以及隻剩下回憶的告別。

老莊式的隨遇而安順乎自然,禪宗對人生之“悟”的鍥而不舍的追求,這兩者看起來矛盾,實際上是相輔相成的,因為禪宗要求的正是從自然的情景,從平淡的語言中得到超越的認識。因此,《靈山》中的漂泊,不是朝聖,甚至不是尋找聖地,也不是尋找真理。小說共有81章,似乎象征了西天取經的九九八十一難。追尋的結果是不僅沒有靈山,甚至尋找也是虛妄:隻有無目的的漫遊才能體味生命的真味。

因此,全書結尾於一個奇觀式的禪悟:“我”在青蛙的眼中看到上帝。

為什麼是青蛙?當然這與道家的“每況愈下”概念有關,也出自佛教對“眾生”平等的信念。但是我猜想作者的一個用意是指青蛙的複眼:複眼中的上帝,當然是多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