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批評作為一種藝術(1)(1 / 3)

藝術“虛而非偽”

《管錐編》許多文字,必須聯合起來讀。例如此書前後約有七篇文字,從不同角度討論文學藝術的“虛而非偽”。錢先生也提醒我們前後參照著讀:第三卷《全後漢文九二》篇中,提醒我們參照《太平廣記》卷論卷四五九《舒州人》,又讓我們參觀《老子》卷論第一章;《太平廣記》一九六中,讓我們參觀前論卷二四五《張裕》。重版的《管錐編》又對這幾條作了增補。把這些文字合起來,就是一篇討論符號學中一個最困難問題,即藝術符號“述真”(veridiction)問題的長文。

《管錐編》成書於“文革動亂”年代,寫法不得不特殊一些。以上關於文學表意“虛而非偽”的各篇,是中國學界第一次推介皮爾斯符號學,“文革”前語言學界隻是簡略批判過索緒爾,中國學界尚未注意到符號學。錢先生一如既往,對國外論家隻是提取精華,三言兩語引用,對準中國典籍,一擊而透要害。《管錐編》引用皮爾斯,討論藝術最本質也是最困難的問題,即 “虛”與“實”的配置。

藝術以“虛”為框架,以真實“非偽”為核心,此說論者甚多。但是錢先生不滿於中外古人的陳說(劉勰的“誇飾”論,維科等人的“詩歌真理”說),而是從不同側麵解說中外古今許多例子,推出藝術表意的一連串虛實悖論:不是藝術表現悖論,而是藝術悖論式地表現;藝術是一種真實的謊言,是自我否定蘊含著肯定;藝術所肯定的東西,依賴否定才成立。錢先生的這個係列文章,成為對藝術符號學的重大貢獻。

這個係列的第一篇,是第一卷《毛詩正義·河廣篇》論卷。“誰謂河廣?曾不容刀。”《文心雕龍·誇飾》說到“文詞所被,誇飾恒存……辭雖已甚,其義無害也”,錢先生指出《文心雕龍》此篇沒有說明誇飾的原因,不能讓人滿意。誇張本是藝術中最常見的,需要回答的問題,是為什麼文學藝術會“語之虛實與語之誠偽,相連而不相等,一而二焉”。因此,錢先生洋洋灑灑舉了許多例子,說明“言之虛者,非言之偽也,叩之物而不實者,非本心之不誠者也”。因此,藝術的特點是表意過程分化:“文詞有虛而非偽,誠而不實。”“虛”與“非偽”,“不實”與“誠”,構成了藝術表意的兩個基本層次,互為條件,互相配合。藝術表意必然是“虛”與“非偽”的某種結合方式,兩者不可能缺其一。

然後必須討論的是這兩層如何配置。首先,從原則上說,符號表意本來就不可能完全指實,錢先生指出:“形下之跡雖不足以比倫老子所謂‘道’,而未嚐不可借以效韓非之‘喻老。’”原因倒是《老子》自己點明的:“夫唯不可識,故強為之容。”任何表意多少都是強不可說為說。藝術隻是把表意活動固有的分裂加劇了,這種分裂不是如一般教材所說的“外虛而內實”,形式虛而內容實,而是表意本身的分化。

在陸機《文賦》論卷中,錢先生直接引皮爾斯的符號學,以及瑞恰慈的語義學,來解釋其中的三角關係,指出現代符號學這個“表達意旨”(semiosis)過程,實際上墨子(《小取》《經說》),劉勰(《文心雕龍》),陸機(《文賦》),陸贄(《翰苑集》)等都已經論及,隻是用詞稍有不同。可以把錢先生的看法畫成這樣一張簡表:

錢鍾書:符號 —— 事物—— 思想或提示

皮爾斯:sign—object—interpretant

瑞恰慈:symbol—referent—thought of reference

墨子:名——實——舉

劉勰:辭——事——情

陸機:文——物——意

陸贄:言——事——心

孟子:文——辭——誌

錢先生說:“‘思想’或‘提示’‘舉’與‘意’也。”他是在指出:墨子與陸機的用詞比較準確。陸贄的“心”,與瑞恰慈一樣,有強烈的心理主義(psychologism)傾向,劉勰的“情”也與而“舉”則貼切皮爾斯描述的符號過程特點,“以名舉實”,引發或指向 “符號的效果”(effect)。至於第二項,object,錢先生沿用墨子之名“實”,譯為“事物”,比現在符號學界和哲學界的譯法“客體”,準確多了。譯成“客體”,不知是獨立於思想客觀存在的物理“客體”,還是指與主體相對的思想“客體”,或是認為二者本來就合一,有意無意混淆兩者,造成很多混亂。“事物”,則可事可物。關於孟子的討論,略有不同,下麵有細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