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這些洋人並不是江海關這個官方機構的雇員或者顧問,而是屬於吳健彰的私人顧問。
首批十餘人的海關顧問將會製導中國方麵組建一個全新的,高效的,廉潔的全新‘江海北關’。
除了海關方麵的事務外,最大的自然是居留地的問題。
中國和英美法三國簽訂了全新的‘上海商貿區章程’,該章程的第一款就是該章程全麵取代‘上海租地章程’以及後續補充的部分條款,撤銷居留地隻能懸掛英國國旗以及各國商人需要向英國人領事報備的諸多條款。
取代以往諸多協議條約的新‘上海商貿區章程’林林總總數十款。
其中對於那些洋人來說,核心條款自然是擴大合法居住活動的地區,商貿區的範圍從北至蘇州河,東至黃浦江,南至護城河,西至朱家橋,總麵積約兩千兩百畝。
同時英美法三國商人擁有該商貿區內合法居住、租地、租房、經商等權力,三國可以合法在該地設立各自的領事館,並擁有在各自大使館內懸掛各自國旗的權力。
而對於中國來說,最看重的自然是對商貿區的行政管理權,借此徹底撤銷了‘上海租地章程’裏賦予的少量洋人自治的權力。
堵死了讓商貿區演變為國中之國的可能性。
當然了,根據清廷和各國簽訂的南京條約以及其他一係列條約,洋人依舊擁有司法自治權,洋人如果犯罪,隻能交由商貿區內由洋人組成的法庭審判,這一點是林哲也沒權改變的。
這個章程簽訂了後,江蘇巡撫許乃釗委任負責這一次談判的林哲擔任‘商貿區督辦’全權負責管理商貿區軍政事務。
看著許乃釗的任命。林哲終於是露出了笑容!
這一次在上海的,他的收獲比想象中的更加大,雖然說這個商貿區的轄區不過兩千多畝,其範圍甚至都比不上區區一個小縣,但是其政治意義卻是非常大,這讓他獲得了真正插足上海地區的權力以及名義。
要知道他當初搞出這個商貿區的時候,就是沒想過把督辦這個頭銜讓給別人,為此他在談判的時候,就已經向許乃釗發去書信並獲得了他的支持。
當然,為了獲得許乃釗的支持,林哲很大方的表示餘勝軍協防上海的建軍費可以從五萬兩縮減為三萬兩。
直接扔出去兩萬兩銀子就為了這個督辦的名頭。
對於林哲來說,這個商貿區督辦的名頭比蘇鬆太兵備道更加重要。
獲得了任命,而條約已經簽訂,林哲就是離開上海縣城,正式進入新劃定出來的商貿區上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