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時間深處的傷痕(3 / 3)

在來依拉草原之前,我一直在謀劃著怎樣把依拉草原納入我身體的最深處,怎樣把它在我今後的光陰裏,像對待花瓣一樣,一瓣一瓣地拿出來喂養飛行在我的光陰裏的每一隻天鵝。我甚至還想怎樣在今後的光陰裏,向世人炫耀我已經擁有的依拉草原。真的,想到由神靈鑲嵌在大地上的依拉草原,想到依拉草原將為我帶來潔淨與愉快,我簡直激動得想哭,並且想大聲地哭出來,讓神靈都能聽到……

——《依拉草原在我眼前晃來晃去》

在“我”出遊前的想象中,草原完全成為了世俗生命的救世主。可是,很多時候這種想象是靠不住的,就像米歇爾·福科所言,“沒有人真正分析過,在眾多的語言表達中,在全部的語言中,這些話語(文學話語、哲學話語)是如何被神聖化並被賦予這種特殊功能的。”阮殿文在現實中遇見的草原並非神的創造物,作為一個尊重眼睛與良心的寫作者,他有義務和責任,依據個人的情感經曆,把所見的真實的草原從“文化草原”中剝離出來,因而他通過還草原真實的景象而使之與“文化草原”相區別,並得以把真實的草原擺在讀者麵前:

在秋天綿綿不止的細雨中,……我看見的依拉草原,隻是一匹又一匹清瘦的馬在冷風中低垂著頭,眼皮耷拉,等待遊人。它們的主人在遠處招攬著生意……當然,還有犛牛,還有綿羊,它們不能像馬兒一樣馱著遊人在依拉草原上奔跑,但它們可以讓遊人騎在自己身上拍照……接下來進入我的視野的,是很多的牛糞、馬糞、羊屎,還有各種品牌的煙頭,它們像一群失去海水後剛死去的魚,雜亂無章地散落在依拉草原上。……入口處擺著許多燒烤攤上煙霧繚繞,卻不像村莊上空的炊煙,讓人覺得溫暖,讓人想到回家。

——《依拉草原在我眼前晃來晃去》

阮殿文在這組散文中實現了對“文化草原”的“解魅”,讓自己從語言的不真實中解放出來,還自己一種生活的真實。其實,我們不能說這種真實的草原就不美,因而沒有必要在創作中有意去回避它,但真實的情況卻是,大多數人的創作都讓筆下的草原在既成的語言與感受的慣性與傳統中生成,最終完全被“文化草原”的強大能量控製。因而雖有一千個作者寫到了一千個不同地方的草原,但本質上依然隻是一個“類”的草原。這確實是散文創作中的惰性與悲哀。阮殿文的這組散文讓我再次想起散文的真實性問題,真實絕不隻有一種可能,它可以在很多方向上得以實現,隻是創作者若想獲得這種真實,就必須首先處理好寫作的價值歸屬問題,必須有強烈的問題意識。還是福柯說得好,“知識分子的工作不是要改變他人的政治意願,而是要通過自己專業領域的分析,一直不停地對設定為不言自明的公理提出疑問,動搖人們的心理習慣、行為方式與思維方式,拆解熟悉的和被認可的事物,重新審查規則和製度,在此基礎上重新問題化。”在這個意義上,我們說阮殿文不僅是一個“寫作者”,還是一個當代意義上的“知識分子”。

語言的傷害在阮殿文的許多作品中得到體現。這種傷害主要表現為一種欺騙,一種現成的語言邏輯和文化慣性帶來的欺騙。在這些作品中,他總是期望去接近一種“真實”——一種由文字、閱讀、現成的文化建構而成的真實,但生活中所能抵達的卻永遠隻是這種“真實”的“仿製品”,讓他分不清這世界的真假虛實,結果隻能“像是站在世間之外……在我的體內,除了揪心的疼痛,什麼也沒有”。

也許,是到了清除當代散文創作中的“語言暴力”和“文化霸權”的時候了。可惜,這些奔騰於時間長河中的文化傷害不為我們大多數人認識。

我的解讀或許有些殘忍,竟試著去展開連作者有時也不太願意明說的生命深處的傷痕。但是,我相信,阮殿文是願意直麵這些傷痕的,他作品中精神的火把正是在這些傷痛中得以點燃。從他的作品中我已經感受到,他生命的骨髓裏有著擔當甚至是追尋苦難與疼痛的品質。就像他在《火把》(《散文》1998年第10期)中所抒寫的那樣:“一條河必須彎曲,一條河必須咆哮。一條河必須把石頭擊碎,必須把山劈開。一條河必須彎曲,才能從南方進入北方,從北方進入南方。一條河必須彎曲,安詳的水,才能從我的瞳孔流入你的瞳孔。一條河,必須是一條河。”我相信,這種品質正是讀者所期待的,也是當代散文所期待的。我希望這種生命深處甘願品味苦難的品質繼續引領阮殿文,讓他永遠去直麵、擔當屬於自己的那份生活,寫下屬於自己的那份經曆和感受。

2002年12月,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