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城市社區建設學習型社區而言,理應依其理念,順其本質,靈活運用其思想精髓。但在很多城市社區,在創建學習型社區時陷入了誤區,曲解了學習型社區的內涵。這種誤區表現在:一是把“學習”界定為知識的獲取,表現為創建活動中對社區成員獲取知識的鼓勵和相關環境的營造。然而,這樣的“學習”仍然是傳統意義上的學習,同“學習型社區”中所說的“學習”是完全不同的,因為這種“學習”並不必然轉化成能力,轉變為創造力。創建學習型社區,其根本目標在於提升社區作為一個有機整體應對環境變化的能力。為了提升這一能力,要求創建學習型組織和學習型社區的活動要緊緊圍繞加強社區和社區成員的創新意識、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來進行。二是對學習目的的界定不夠準確,沒有將提升創造力作為創建學習型社區的核心。應該說,很多城區或城市在開展創建活動時,都明確界定了具體的目標,例如,豐富社區業餘活動和文化生活等,這些是作為一個學習型社區應該做到的,但不是一個學習型社區的根本目標。三是學習的方式仍然以社區成員個體學習方式為主,沒有實現從個體學習向組織學習的轉變。雖然通過這種方式,社區個別成員的知識有所增加,但作為社區這一組織的知識總量卻沒有顯著增加。更重要的是,社區作為一個整體沒有實現從知識到能力到成果的轉變和跳躍,沒有實現社區組織績效的提升。四是在創建學習型社區的過程中,沒有納入成本思想。事實上,無論是個體學習還是組織學習,都是有成本的,但在創建過程中,組織者考慮較多的是投入,而不是產出。並且,對於產出的評價所采用的指標也較為簡單和粗略,不能真正反映創建活動的進展和成效。
正文 學習型社區建設存在的問題(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