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每個村都有一個合作醫療室,裏麵有2-3名‘赤腳醫生’。一般人生病了,去醫療室,交一毛錢的掛號費(沒錢可以記賬)就可以治好了。藥基本都不要錢的(那時的藥價都以分或厘為單位,醫生發藥是根據病情以片為單位發的,有時拿的藥也就一兩分錢),除非病情比較嚴重(累計花到一塊錢以上就是大病了,注意是‘累計’。單天花費很少有超過二毛錢的)。遇到行動不便的病人,赤腳醫生會上門出診,也是不收取費用的。遇到太嚴重的病人,他們會給寫個紙條,讓去鄉裏的衛生院治療。憑他們寫的那個紙條,衛生院會減免很多費用。這是受益於大家都參加了醫療合作(相當於現在的醫療保險)。困難的家庭在減免後還是支付不起醫療費用的,找隊裏和村裏幹部,他們一般會根據情況給予適當的援助。
後來,醫療保險替代了醫療合作,同時還進行了一些其它的醫療製度改革。從此,看病發生了根本變化:
一、看病的費用大幅提高,以分和厘為單位的藥再也沒有了。動輒幾十甚至上百元的藥比比皆是。這雖然跟物價普遍上漲有一定關係,但是很多廉價的特效藥停止生產就有些讓人困惑了。一個普通感冒,不花以百元為單位的錢,是不會好的。各種化驗(有些奇葩的化驗會讓人瞠目結舌)是每個病人進入醫院必須要做的第一件事(盡管有很多病不需要化驗,或者是在其它同級或上級醫院已經有化驗結果的)。打點滴是每個病人進入醫院要做的第二件事。至於你得的究竟的什麼病,用什麼藥能治好你的病,已經不再是醫生所關心的事了。他們關心的就是怎麼把病人的錢忽悠到醫院。(各種奇葩的醫療事件我相信大家也會看到過一些。我在後麵附上幾則,以博大家一樂)
二、一旦生病,都去鄉及以上的醫院,很少去村醫療室了。這一方麵是交通方便了,去醫院很方便。一方麵是在醫療室看病的費用同醫院是一樣的高而醫療設施和水平卻肯定不如醫院。
三、由以前的先看病後交錢變成了先交錢後看病(以前的費用很低,而且很實在,不怕會有人賴賬。現在的費用太高,水分度大家都心知肚明,如果不先收費的,爛賬率肯定是很高的。為了避免爛賬的風險,醫院隻有采取先收費的手段。因沒有交費而錯失搶救時間的事,也經常被媒體爆出-沒被爆出的肯定更多。至於什麼‘救死扶傷是醫生的第一要職’早已成了傳說)。
四、看完病後要拿著收據,去報銷相關費用(保險賠償)。報銷費用時,什麼類型的費用報銷什麼比例都有規定的,有些費用是不能報銷的。一般住院治療的大病費用,能報銷到30%左右,小病費用能報銷到60%。也不是所有醫院的費用憑證都能報銷的,必須是指定的幾家醫院。跨地區、跨省份的醫院就更不能報銷了。正因為有這些限製,所以,在外地打工的人生病後,要麼放棄報銷,自己全費治療,要麼就得回老家治療。
什麼時候能像其他國家那樣,實行全民免費醫療?這才應該是最大的民生問題吧?
真心想那藥是能治病的、醫生是救人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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