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鍾書
笑的本意,逐漸喪失;本來
是幽默豐富的流露,慢慢地變成了幽默貧乏的遮蓋。
自從幽默文學提倡以來,賣笑變成了文人的職業,幽默當然用笑來發地,但是笑未必就表示著幽默。劉繼莊(廣陽雜記)雲:“驢鳴似哭,馬嘶如笑。”而馬並不以幽默名家,大約因為臉太長的緣故。老實說,一大部分人的笑,也隻等於馬鳴蕭蕭,充不得什麼幽默。
把幽默來分別人獸,好像亞理士多德是第一個。他在《動物學》裏說:“人是唯一能笑的動物。”近代奇人白倫脫(WSBlunt)有《笑與死》的一首十四行詩,略謂自然界如飛禽走獸之類,喜怒愛懼,無不發為適當的聲音,隻缺乏表示幽默的笑聲。不過,笑若為表現幽默而設,笑隻能算是廢物或者奢侈品,因為人類並不都需要笑,禽獸的鳴叫,盡夠來表達一般人的情感,怒則獅吼,悲則猿啼,爭則蛙噪,遇冤家則如犬之吠影,見愛人則如鳩之呼婦(cooing)。請問多少人真有幽默,需要笑來表現呢?然而造物者已經把笑的能力公平地分給了整個人類,臉上能做出笑容,嗓子裏能發出笑聲;有了這種本領而未使用,未免可惜。所以,一般人並非因有幽默而笑,是會笑而借笑來掩飾他們的沒有幽默。笑的本意,逐漸喪失;本來是幽默豐富的流露,慢慢地變成了幽默貧乏的遮蓋。於是你看見傻子的呆笑,瞎子的趁淘笑——還有風行一時的幽默文學。
笑是最流動、最迅速的表情,從眼睛裏泛到口角邊。東方朔《神異經?東荒經》載東王公投壺不中,“天為之笑”,張華注謂天笑即是閃電,真是絕頂聰明的想像。據荷蘭夫人(LadyHolland)的《追憶錄》,薛德尼?斯密史(Sidney Smith)也曾說:“電光是天的詼諧(wit)
。”笑的確可以說是人麵上的電光,眼睛忽然增添了明亮,唇吻間閃耀著牙齒的光芒。我們不能扣留住閃電來代替高懸普照的太陽和月亮,所以我們也不能把笑變為一個固定的、集體的表情。經提倡而產生的幽默,一定是矯揉造作的幽默,這種機械化的笑容,隻像骷髏的露齒,算不得活人靈動的姿態,柏格森《笑論》(Le Rire)說,一切可笑都起於靈活的事物變成呆板,生動的舉止化作機械式(lemecanique Plaque sur le vivant)。所以,複出單調的言動,無不惹笑,像口吃,像口頭習慣語,像小孩子的有意模仿大人。老頭子常比少年人可笑,就因為老頭子不如少年人靈變活動,隻是一串僵化的習慣。幽默不能提倡,也是為此。一經提倡,自然流露的弄成模仿的,變化不居的弄成刻板的。這種幽默本身就是幽默的資料,這種笑本身就可笑。一個真有幽默的人別有會心,欣然獨笑,冷然微笑,替沉悶的人生透一口氣。也許要在幾百年後、幾萬裏外,才有另一個人和他隔著時間空間的河岸,莫逆於心,相視而笑。假如一大批人,嘻開了嘴,放寬了嗓子,約卉了時刻,成群結黨大笑,那隻能算下等遊藝場裏的滑稽大會串。國貨提倡尚且增添了冒牌,何況幽默是不能大批出產的東西。所以,幽默提倡以後,並不產生幽默家,隻添了無數弄筆墨的小花臉,掛了幽默的招牌,小花臉當然身價大增,脫離戲場而混進文場;反過來說,為小花臉冒牌以後,幽默品格降低,一大半文藝隻能算是“遊藝”,小花臉也使我們笑,不錯!但是他跟真有幽默者絕然不同。真有幽默的人能笑,我們跟著他笑;假充幽默的小花臉可笑,我們對著他笑。小花臉使我們笑,並非因為他有幽默,正因為我們自己有幽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