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戰爭在此是極合理的,同時又實在極公正的。獵戶的刀無時不隨身帶上,工人多有錘子同鐵鑿,苗人每一隻裹腿上常常就插有一把小匕首。有時這流血的事為兩種生活不同的人,為了求得其平,各人放下自己的東西,還可以借用酒館中特為備妥分量相等的武器,或是兩把刀,或是兩條扁擔。這些事情發生時,凡屬對於這件事情關心注意,希望看出結果的,都可以跑到那一邊去看看。人盡管站到一個較高較遠地方去,泰然坦然,看那些放光的銛利的刀,那麼亂斫亂劈,長長的扁擔,那麼橫來斜去,為了策略一類原因,兩人有時還跑著追著,在沉默裏來解決一切,他們都有他們的規矩,決不會對於旁邊人有所損害。這些人在這時血莫不是極熱的,但頭腦還是極清楚的。在場的照例還有保正甲長之類,他們承認這種辦法,容許這種風氣,就為得是地方上人都認為在法律以外的爭持,隻有在刀光下能得其平,這種解決既然是公正的,也就應當得到神的同意。
照通常情形,這戰爭等到一個人倒下以後,便應當告了結束。那時節,甲長或近於這一類有點兒身分的人物,見到了一個人已倒下,失去了自主防禦能力時,就大聲的喊著,製止了這件事情,於是一切人皆用聲音援助到受傷者:“虎豹不吃打下的人,英雄也不打受傷的虎豹!”照XX風氣,向一個受傷的東西攻擊,應是自己一種恥辱,所以一切當然了事了。大家一麵喊著一麵即刻包圍攏去,救護那個受傷的人,得勝的那一個,這時一句話不說,卻慢慢的從容的把刀上的血在草鞋底上擦拭,或者丟下了刀,走到田裏去浣洗手上血汙。酒館中主人,平常時節賣給這些人最釅冽的燒酒,這時便施舍給他們最好的藥。他有一切合用的藥和藥酒,還大多數在端午時按了古方製好的,平時放到小口磁瓶中,掛到那酒館牆壁上,預備隨時可以應用。一個受刀傷的人,傷口上得用藥粉,而另外一點,還得稍稍喝一杯壓驚!在這件事情上,那酒館主人顯得十分關心又十分慷慨,從不向誰需索一個小錢。到後來受傷者走了,酒館主人無事了,把刀提回來掛好,就一麵為主顧向大壇中舀取燒酒,一麵同主顧談到使用他那刀時的得失,作一種純然客觀無私的批評,從他那種安適態度上看來,他是不忘記每一次使用過他那兩把刀的戰爭,卻不甚高興去注意到那些人所受的痛苦的。
這種希奇的習俗,為這個城市中人見到以後,他從那小酒館間明白了一切。回到堡上吃晚飯時,見到了XX堡上總爺,就說給那個總爺知道,在那城市中人意見上看來,過分的流血,是一件危險事情,應當有一種辦法,加以裁判。
“老師,我疏忽得很,忘了把這件事先告給你,倒為你自己先發現了。”總爺為他朋友說明那個習俗保存的理由。“第一件事,你應當覺得那熱心的老板是一個完美無疵的好人;因為他不借此取利。其次你應當承認那種搏擊極合乎規矩;因為其中無取巧處。……是的,是的,你將說:既然XX地方神是公平的,為什麼不讓神來處置呢?我可以告你他們不能因為有即無流血的理由。XX的神是能主持一切的,但若有所爭持,法律不得得其平,把這個裁判委托於神,在神前發誓,需要一隻公雞,測驗公理則少不了一鍋熱油。這些人有許多爭持隻是為了一點名譽,有些爭持價值又並不比一隻雞或一鍋油為多,老師,你想想,除了那麼很公平來解決兩方的憤怒,還有什麼更好方法沒有?按照一個獵戶,或一個單身工人,以及一個單純直率的苗人男性氣質而言,他們行為是很對的。”
那城市中人說:“初初見到這件事情時,我不能隱藏我的驚訝。”
“那是當然的,老師。但這件事是必然的,我已經說過那必然的道理了。”
城市中人對於那兩把備好的武器,稍稍顯出了一點城市中人的氣分,總爺望到他的朋友,有可嘲笑的弱點,所以在談話之間,略微露了一點憐憫神氣。城市中人明白這個,卻毫不以為侮,因為他就並不否認這種習慣。他說:“若我們還想知道一點這個民族業已消滅的固有的高尚和勇敢精神,這種習俗原有它存在的價值。”
“老師,我同意你這句話。這是決鬥!這是種與中國一切原始的文明同時也可稱為極美麗的習俗,行將一律消滅的點點東西!都市用陷害和謀殺代替了這件事,所以歐洲的文明,也漸少這種正直的決鬥了。”
“總爺,你的意見我不能完全相同,謀殺同陷害是新發明的嗎?絕對不是。中國的謀殺和陷害,通行到有身分那個階級中,同中國別方麵文明一樣極早的就發達了,所有曆史,就充滿了這種記載。還有,若果我們對這件事還不缺少興味,這件事……喔,喔,我想起來了,XX地方的蠱毒,一切關於邊地的記載,皆不疏忽到這一點,總爺,你是不是能夠允許我從你方麵知道一點詳細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