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秋,濟南市文聯決定要我。條件非常優厚,給一套三室一廳;如評職稱,報評副高;同時安排我愛人的工作。
對此,全家都很高興。
但隻有一個人不願走,那就是我愛人小靜。她的理由是:家在棗莊,從小在棗莊長大,兄妹們也在棗莊(她父母已過世,隻有一個哥哥,兩個姐姐),怕到濟南過不慣。
愛人在家是最小的,從小嬌生慣養,我又大她幾歲,故平日裏處處讓著她。愛人不願去,這下可難壞了我。更重要的是,她放出話來:“如果非要去,就離婚。”
這話把我嚇得差點休克。離婚可不是件小事。如果為了去濟南而離婚,怕是有點劃不來吧。
我爺爺那邊倒著了急:“你怎麼還不辦手續,小心夜長夢多,共產黨的事可是說變就變……”
“我……我……”我隻好把事情的原委訴說一遍。
電話那頭半天沒有反應,末了,老頭子才說了一句:“那我過去一下……”
第二天,他果然來了。是祈安哥送的他,專為他開了一輛東風牌卡車——他坐在駕駛室,打開車窗——哪怕是冬天,也得開個縫好散汽油味。加上大卡車的座位高,視線遠,這樣就可以不暈車。以後10多年裏,包括他往返於沂蒙與濟南,都是坐這種“專車”。
老頭子的親自出馬,倒揭穿了一個天大的“秘密”。
爺爺來到後,並不動氣,而是在一天晚飯後,同小靜娓娓道來:“靜兒呀,你雖然文化不高,但也上完了初中,應懂事理才是,新年能去濟南工作,是大好事,這對他今後的寫作事業肯定是有幫助的。濟南是省城,是全省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很多人想去還去不了呢?你怎麼……”
“爺爺,我怕去了生活不習慣。”我妻子小聲說。
“濟南到棗莊不過300裏,又不是去西藏,怎會過不慣?”
“我……父母不在了,我不願離開我哥和我姐。”
“這更不是理由,姊妹們大了,都是應獨立生活的。再說,過年過節了,你們就不會回來探親嗎?新年的媽媽、弟弟、妹妹也在這兒嘛。”
那時,我弟弟、妹妹已在棗莊礦務局機關工作,並且都已成了家。
“反……反正我是不想去。”妻子任起性來,誰也不好辦。
當晚的談話,不歡而散。
第二天,我爺爺突然神經兮兮地對我說:“新年,不對頭,這裏邊恐怕有別的道道。不然,不會不明‘能上北京不去濟南,能去濟南不在棗莊’的大事理。要不就是真傻了。
一連幾天,我爺爺不再談這事。他除了逗逗我兩歲的女兒嬌嬌外,就是吃了飯就出門了,直到晚上才回來。
到了第三天晚上,他悄悄來到了我寫作的小房間:“地雷的秘密我探到了……”
“行了爺爺,你就別開玩笑了。濟南那邊又催了。”
“小靜有了第三者!”那時“第三者”這名詞剛剛流行。
我又差點休克:“瞎扯什麼呀,爺爺……”
“是他小時的同學。”爺爺的口氣絲毫不像開玩笑的。
“什麼?同學?”這又是哪兒跟哪兒呀?
“那人已經在鬧離婚了……”
原來,爺爺這幾天去搞“偵察”了。他所了解到的情況令我大吃一驚:小靜確實跟他們單位的一位男同事來往密切。那人是位科級幹部,已公開在鬧離婚。這事單位裏的人大多都知道。
“你呀,一天到晚就知道寫你的小說。”
“這不可能!”我大聲忤氣地說。
“你說你大小也是個作家,那人的條件不如你,是吧。”爺爺幫我分析起來,“但你架不住人家整天在一起呀,整天在一起難免會有感情。男女之間就是這麼回事!”
仔細想想我有點認了。小靜近來是有些不正常,比如講,提前上班,下了班不按時回來,平時話不多,晚上不讓碰,家務不想幹,孩子不想看……“要不我找她談談。”
爺爺歎了口氣:“沒用的。女人在這種事上有一股邪勁,九頭牛也拉不回。當年你二奶奶在山上同我鬧別扭,就是這股勁,最後還是跟你那四爺爺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