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出生的那個省,報館裏的先生們,是時常秉《春秋》筆法罵“賊”的。句句引經,字字據典,其目的無非證明自家主人擁有全部“正義”。也不好說那支筆全無效用,因為有時居然也打勝仗。這樣一來,“正義”的嚷嚷者們大半連順天應人的祝詞也趕不及完篇,便打疊起行李做官去了。可是有時“正義”也不行,還是要吃敗仗,嚷嚷者們就鬼影似的滾蛋大吉。但也不必發愁,恐懼著“正義”正要從此倒台了。蓋來者仍是“王者之師”,仍帶著同一“為人民謀福澤”的招牌出捐派餉,隻不過報館裏另換了一批忠烈的典故匠而已。
有一年的夏天,也是在這樣的討“賊”聲中,我回到鄉間,日子過得很安分。記得仿佛是雨後不久,銀漢繁星,風涼如水:就是這麼一個晚上吧,我到親戚家閑談,遇見一位生客,這就是程耀先。因為事前不曾料到,頗感到局促。那時我還在“未冠”的年紀,耀先卻已經留著烏亮的八字胡須了。
第二天我沒有看見他,說是回到城裏去了。
據那位胖胖的親戚說,耀先是一個怪人。他在城裏充當一名“代書”,借了別人的兩間房子,獨自住著,有好幾天揭不開鍋了。耀先這人似乎很有點骨氣,從不向人求助,就是這次來也還是奉了邀請,以致使那位親戚搖頭。
然而對於耀先這人,我完全不知底細。
我不清楚他們中間的關係:那親戚是失勢的鄉紳,耀先則是區區的“代書”——在儒家看來,書生執了此業,已是讀書人的末流,地位相差甚遠。我隻知道耀先是外地人,隨著他的一位在軍隊裏當軍需官的親戚來的。後來他那位親戚的軍隊調到別的地方去了,他本人卻留下來。我那位親戚正是當過“支應局”局長的,當初曾和耀先的親戚相互利用過吧。我想,但這決不能成立友誼。至於搖頭歎氣,那樣的同情,我是自幼就看慣了的。
過了一天,耀先從城裏回來了。是長長的蒼白的臉,很正派,看去精神也還不差,言行也都拘謹。一領破舊的灰布長衫加在他的身上,更顯出了窮途潦倒的書生神色。就年齡論,他應該是我大哥輩的,約三十多歲,那時長我將近一倍。想起那親戚的話,覺得他更加像遊館的先生。那長衫則代表一種階級,一種命運。
此後不久我便離開家鄉,把他忘了。
一年以後,我又回到家裏。可怕的是耀先也仍在那小城裏住著,仍舊當著“代書”。
說起“代書”,常被混為公門中人,因為也是吃衙門飯的一種;可是不能夠倚勢淩人,也拿不到薪水。這似乎叫作“啃照壁的”,隻在鄉下人打官司的時候,代寫訴狀,其性質和律師相同。“啃照壁的”也正和律師或“文學家”一樣,需要社交範圍寬廣,又必須“名”高。
耀先卻是什麼都沒有,隻有孤單單的一個人。
這時我已經約略知道一些他的身世,也隻是約略的,因為始終不曉得他是什麼地方人,也不清楚家中還有什麼人活著。據那親戚說(而他又是從那位充當軍需官的耀先的親戚處聽來):耀先原也出身小康,大約有五十幾畝田地,曾在本省資格最老的一家中學裏畢業,也許隻是肄業,就在家鄉充當一名小學教師,後來又做了校長。然而民國十五年來了,他簡直——用正經人的說法:是發了瘋。他一下子變賣了田產,就拿所有的錢買回來幾支漢陽造的步槍,學校便成了革命機關。因為學校是在鄉間,城裏雖然知道,還不敢動手。加之那時的當局究竟馬虎些,這給耀先不少便利,就是說,他還不曾受到迫害。但民國十六年開始,革命軍拿下武漢,而按兵不動,正醞釀另一種空氣的時候,局勢非常緊張了。
事情發生的也太湊巧。說是一天夜裏,有位同誌玩槍,一個不留神,槍走了火,自己打死了自己。紳士們聽說這消息,以為有隙可乘,就慫恿著地方當局,派了大隊人馬,將槍繳了去,查封了學校,籍沒了耀先的家,唯有人早已逃之一空。耀先既脫虎口,便沿淮水趨南京;還是呆不下去,便轉赴上海。上海那時也非淨土,不得已隻好溯長江直奔武漢。時間——推測起來,約在八月間。耀先一下船,大屠殺便開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