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她到市上買東西,碰見個人,心裏就老大不自在。這個人是村裏的鄰居。不到三天,就發生影響了。他公公便尋了來。開口便嚷道:“你會逃!如今尋到了,可再能逃?你若是乖覺的,快跟我回去。”她聽了不敢開口,奔到裏麵,伏在主母的背後,隻是發呆。主母便喚她公公進來。對他說:“你媳婦為我家幫傭,此刻約期還沒有滿,怎能去?”她公公無可辯論,隻得狠狠地叮囑她道:“期限滿了,趕緊歸家。倘若再逃,我家也不要你了。你逃到哪裏,就在哪裏賣掉你!或是打折你的腿。”

她覺得這舒服的境地,轉眼就成鏡花水月,非常舍不得。想想將來……更害怕起來。這幾天裏,眼睛就腫了,飯就吃不下了,事也就做不動了。主人知道她的情況,心想如今法律,請求離婚,並不煩難。便問她道:“可情願和夫家斷絕關係?”她答道:“求之不得,哪有不願!”主人便替她草了個呈子,把種種事實和如今心願,都敘個明白,預備呈請縣長替她做主。主婦卻說道:“你替她請求離婚,但她不定永久做我家幫傭的。一旦她離開了我家,又沒別人家雇她,那時她便怎樣?論情呢,母家原該收留她,但是她的母家,可能辦到?”主人聽了主婦的話,把一腔俠情冷了下來,說一聲“無可奈何”!

隔幾天,她父親來了,是她公公叫他來的。主婦問他“可有救你女兒的法兒?”他答道:“做了人家媳婦,要打要罵,概由人家,我怎能做得主!如今單是傳她公公的話,叫她回去罷了。”但是她仗著主母的回護,沒有跟她父親同走。

後來她家公婆托著鄰居進城的,帶個口信,說她丈夫害病,叫她回去服侍。她心裏隻是怕回去,主母就替她回絕了。

過了四天,她父親又來了。對她說:“你的丈夫害病死了。再不回去,我可擔當不起。你須得跟我走!”主母也說:“這一番你隻得回去了,否則恐怕你家的人,要打到這裏來!”她見眼前的人,沒一個不叫她回去,心想這番必定應該回去了,但總是害怕!總是不願意!

她到了家裏,見丈夫直僵僵地困在床上,心裏很有些兒悲傷,但也想,他是罵我打我的!她公婆也不叫她哭,也不叫她服孝,卻領她到一家人家,受了廿千錢,把她賣了!她的父親、公公、婆婆……都以為這個辦法是應當的。他們想得個成例:不種田了,便賣耕牛。她是一條牛——沒有自己的主見,如今用不著了,便該賣掉她,把她的身價充她丈夫的殮費,便是她最後的義務!

雙胞胎兄妹小魯和小菲是一對成績都非常好的高中畢業生,他們放棄上大學的機會,自願去開出租,當服務員,這使做副教授的父親大為吃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