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是家庭生活中一項必不可少的節目,不吵反而不正常。但是吵歸吵,所謂君子動口不動手,如果真動起手來,性質就大大地不一樣了。首先在體格上,男人都占絕對優勢,吃虧的當然是女人。

根據全國婦聯調查,在二億七千萬個中國家庭中,30%(八千多萬!)存在家庭暴力。

另據介紹,廣東省婦聯去年組織了對1589個家庭入戶調查。結果顯示,29,2%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其中79,4%存在丈夫對妻子施暴,平均每月4次和平均每月一次受丈夫施暴的分別占受暴妻子總數的32,1%和39%

相比之下,在美國,有80%的已婚婦女遭受丈夫施暴。但是在中國,嚴重家庭暴力也有增多的趨勢,因家庭暴力導致離婚和人身傷害事件增多。統計數字表明,近年來,在二億七千萬個中國家庭中,大約每年有10萬個家庭因家庭暴力而解體。

對於男人打老婆有各種各樣的說辭:

有人說,斯文的男人不會施暴。都是被剽悍的女人給逼急了,不得已才出此下策。

有人說,女人挨打是自作自受。她們一直是逆來順受的典範,尤其是沒有工作收入的女人,靠男人養活的女人。這是男人封建的大男子主義作怪,是藐視人權的野蠻行徑。

有人說,男人打老婆是為了控製自己的女人。誰讓她不聽話、不理家、拒絕做愛,甚至紅杏出牆,不打不足以平丈夫之恨。其實更多的時候,丈夫打妻子並不需要什麼理由,隻是為了顯示一下自己的威風,渲泄一下虐待狂的快感而已。

有人說,打人和挨打也是愛情其中的成分。這是施虐者的自圓其說,如果不是女人的體格和男人的體格有很大的差距;如果不是很多女人為家庭放棄了自己的工作;如果不是為了年幼的孩子,女人會忍受萬般殘忍的虐待嗎?這是明顯的以強淩弱,不折不扣的流氓論調。

無論如何,家庭暴力絕對是錯誤的和不正常的。誰也不應當忍受別人的暴力行為。每一對夫妻都應該明白,愛情和暴力毫無幹係,誰也沒有權力欺淩他人。你如果忍受了第一次暴力事件的發生。那麼你的厄運就要開始了。

39歲的王女士和丈夫已經結婚12年,並有一女兒。她告訴記者,在婚後的10多年間,他們之間雖然偶爾也有爭吵,但丈夫從來沒有向她動過手。夫婦感情一直非常好,形影不離、如膠似漆,是人人稱慕的模範夫妻。

王女士說,自從去年她失去工作之後,隨著家庭經濟條件的改變,丈夫的脾氣也變得喜怒無常,先是咒罵,再摔東西,而後開始向王女士動粗。

王女士在給相關部門的申訴材料中,附帶抄錄了她17次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形。王女士說,她記錄這些“經曆”的目的是希望丈夫有一天能回心轉意。她也曾想到過離婚,但是看看女兒,還是忍住了。

精神暴力是家庭暴力的另一種形式。從我們調查所得資料分析,精神暴力又分兩種形式,其一是丈夫的行為成為侵犯妻子權利的精神暴力。這表現為施暴行為造成的精神傷害和丈夫其他行為對妻子的精神傷害。施暴行為不僅造成對妻子肉體上的傷害,同時對妻子造成精神傷害,即人格尊嚴的傷害,使妻子在人前抬不起頭;“其他行為”包括外遇、婚外同居,還有賭博、吸毒對妻子的精神傷害,使妻子焦慮、憂傷、恐懼、沉淪,直至患上精神病。其二是性虐待。性虐待既包括生理傷害和精神傷害。調查會上某婦聯主席談到一個性變態狂對年輕妻子的性虐待,此人不顧妻子身體狀況頻繁的要求性生活不說,過性生活時還用手代替,使妻子患上了嚴重的婦科病。這期間的生理傷害、精神傷害不是我們文字所能表達的!“婚內強奸”應是一種性虐待,它在國外已經是一種犯罪行為,而在我國文化下還認為這侵犯了男人的配偶權!盡管改革開放後我國也曾判過幾例“婚內強奸案”,但那與真正的“婚內強奸”相去甚遠。記得判的第一例“婚內強奸案”是河南省境內的一位與沒有性功能丈夫結婚的女青年,婚後一段時間後提出離婚(久住娘家),夫家將其騙回,在其兄弟們幫助下,按住女青年四肢讓沒有性功能的丈夫試驗。女青年感到這是對她人格尊嚴的極大傷害,訴諸法院判刑。“性虐待”作為另一種形式的家庭暴力,依法治理在我國還有一個過程,但它必將會被治理。我們的論述也算是一種輿論吧!因此,丈夫對妻子家庭暴力包括生理傷害、精神傷害和性虐待,略言之,凡是丈夫的行為造成對妻子生理傷害、精神傷害和性虐待的就是丈夫對妻子的家庭暴力。這是丈夫與妻子的特定角色地位決定的,如果就發生在一般家庭成員之間的家庭暴力而言就隻包括前兩個方麵,而不包括性虐待,性虐待是指有婚姻關係的男女之間的一種暴力。

精神暴力在一定程度上比生理上的暴力對人傷害更嚴重,因為生理上的致傷致殘還有可能醫治,而精神上的致傷致殘幾乎是無法醫治的。

不管是肉體上的傷害,還是精神上的折磨,都會使婚姻蒙上一層揮之不去的陰影。置身其中的女人,每日都要在惡夢中度過,這樣的婚姻還有什麼幸福可言。

男人是家庭暴力的根源

家庭暴力與其他社會問題相比較,有許多截然不同的地方。

(1)主體特定。家庭暴力隻能是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不法侵害行為;家庭成員隻應當是基於親屬身份共同生活而依法相互之間有法定的撫養權利義務關係的人。

在家庭暴力中,受害者集中為婦女、老人、兒童,因其在生理上和經濟上均處於弱勢,容易成為施暴對象。其中,婦女為主要的施暴對象,而男性為主要的施暴者。

(2)隱蔽性。這是家庭暴力的顯著特征。多數施暴者隻有在自己家裏才會使用暴力,雖明知其行為不當,但“家醜不可外揚”的觀念使許多受害者在遭受暴力以後,在人前隱瞞真相,強顏歡笑。

性暴力是一種更隱蔽的家庭暴力行為。由於受傳統觀念的影響,絕大多數婦女總覺得夫妻之間性生活的事情較之一般的家庭暴力更難啟齒,對於來自丈夫的性暴力多采取忍的方法。

(3)多發性。家庭暴力的隱蔽性為其多發性創造了客觀條件,因多數受害者對暴力行為不願公開,甚至采取順從接受的態度,使得施暴者更無所顧忌,不嚐試自我控製,而逐漸形成使用暴力的習慣,令暴力重複出現甚至加劇。

(4)暴力手段多樣化,行為後果不確定。就身體上所實施的暴力而言,行為手段各式各樣,施暴者使用的器具也無所不及。而且,施暴者的行為也變化無常,對受害者造成的傷害往往不易確定,或是輕傷,或是重傷,甚至是死亡。

此外,由於施暴者經常性的暴力行為,令受害者忍無可忍時,甚至會產生反向的行為後果--受害者殺害施暴者。遼寧省曾有過一個調查,女性犯罪中50%以上是由於家庭暴力引起的,犯有重傷殺人的女性犯罪80%是由家庭暴力所致。

(5)舉證難。家庭暴力本身具有隱蔽性,因而確定家庭暴力有一定困難。而且,由於有些施暴者采取手段的“巧妙化”,令受害者無法獲得驗傷證明,或是傷不及治罪的程度。

正因為家庭暴力的這些特點,才使行政和法律的幹預受到許多局限,以至於這種醜惡現象有愈演愈烈之勢。據某市婦聯調查顯示,新時期的家庭暴力又有了新的變化趨向。

(1)趨向年輕化

相關數據顯示,2006年,某市婦聯係統接訪的家庭暴力案件占接訪總數的23%。年齡在35歲及以下、婚後5年間就發生夫妻矛盾進而引發暴力的人數,在家庭暴力受害人群中所占比例近半。

專家稱,此現象原因有三,一是年輕人在擇偶時輕率、缺乏冷靜思考,不確定對方是否真的適合自己;二是年輕夫妻經營婚姻的意識和能力缺乏,發生矛盾時不能及時解決,導致矛盾激化;三是剛結婚的夫妻雙方,工作壓力重,如不能及時調節心理壓力,也易發生家庭暴力。

(2)半數人忍著

當發生家庭暴力時,44,3%的女性選擇了“誰也不找,自己忍著”。很多女性對發生在夫妻之間的性暴力或婚內強暴行為算不算家庭暴力“說不清”,並且女性高出男性20%以上。70%~80%的人認為爭吵大叫、說侮辱話、摔東西不構成家庭暴力;50%以上的人認為控製對方經濟收入不構成家庭暴力。

(3)冷暴力凸現

某市婦聯權益處負責人介紹說,現在家庭問題中冷暴力正在逐漸凸現。在婦聯遇到的這些夫妻間不和睦的情況當中,有相當一部分發生在文化層次比較高的家庭。主要表現為夫妻之間不願意吵鬧,互相漠不關心。冷暴力通常對夫妻雙方都會在精神上有所傷害,但對於女性的傷害要大一些。如果精神長期處在壓抑的狀態下,夫妻間的矛盾就會由冷暴力升級為熱暴力。

(4)“準家庭”暴力露頭

另外,很多未婚的女青年往往很年輕,而且膽小,不敢張揚,所以“準家庭”實際發生的暴力可能遠遠高於已經獲知的。有的女孩即使遭到暴力,也不願意把事情抖摟出來,更沒有向居委會或婦代會求助的意識,使反對“準家庭”暴力的工作增加了難度。

不管家庭暴力以什麼樣的麵目出現,向什麼方向發展,問題的根源仍然大多在男人身上,丈夫打老婆,在舊社會是天經地義的事。因為封建禮教的毒害,夫為妻綱。可是,在當今的新社會中,男女平等了,但丈夫打妻子的事仍然時有發生。更嚴重的是一般認為這是兩口子之間的事,別人少管,因此有的丈夫有恃無恐,暴力變本加厲,任意摧殘妻子。

丈夫以其強壯的身體拳腳相加,折磨妻子的肉體與靈魂,究竟是出於怎樣一種心理呢?

在一般情況下,夫妻間的暴力行為多起於家庭瑣事,雙方都有責任。但是,一旦動起手來,丈夫毆打妻子,妻子的責任就降為其次了。因此,引起丈夫暴力的原因應該向深層挖掘。

首先,“夫權”意識影響不能忽視。這些男子有強烈的支配欲心理,妻子沒有生下男孩子,或者不能生育,丈夫就認為是絕了自家的後代;有的丈夫發現或懷疑妻子不是處女,或是與其他人有染;更有的為了顯示自己不是“妻管嚴”而耍威風等等。

其次,引起丈夫暴力的另一個原因是“孝道”。有的家庭,姑嫂不和,婆媳不和等,丈夫不問青紅皂白,先打妻子一頓,這在農村更是常有的事,認為這樣才是對自己父母盡“孝”。

再次,極端自私的觀念,也會使丈夫毆打妻子。有的丈夫另有所愛,為了與第三者婚配,便毆打妻子,讓妻子提出離婚,以逃脫拋棄妻子的罪名;有的從鄉下調到城裏,看不起農村的媳婦,為達到離婚目的而施以暴力;也有的酒後拿妻子撒酒瘋……如此不一而足。

從心理學角度看,對妻子施以暴力的丈夫,可分為四種類型:

衝動型:這種性格的人,遇事愛衝動,在家對妻子如此,在社會上,在工作單位裏也是如此。遇到與他人有分歧時,不能以理服人,而是以謾罵、恐嚇甚至暴力代替。

陰鷙型:屬於這種性格的人,他們的“專製”觀念嚴重。認為妻子是自己的附屬品,就得聽自己的,打幾次算幾次。隻要妻子有一點不順自己的意,或者自己不高興,就可以拿妻子出氣,如何打罵都有理。

懷疑型:這種性格的人對妻子不信任。總是懷疑妻子有外遇。妻子與哪個男人說句話或笑一下,就認為準是和那個男人調情,就要對妻子施以暴力,對妻子嚴管不近人情。

性畸形:丈夫自己生理上有毛病,性功能不健全,為了不讓妻子離開自己,便會產生畸形心理,認為打服了妻子,她才能死心塌地跟著自己,服侍自己。有的甚至揚言:“你要是敢和我離婚,我便殺了你和你們全家。”

暴力型丈夫無論屬於哪個類型,他們的共同點都是文化水平較低,素質差。

家庭暴力是扼殺婚姻的罪魁禍首

婚姻的本質是神聖的、純潔的,而一旦有了家庭暴力,這種神聖、純潔便蕩然無存。家庭暴力給婚姻帶來的負麵影響真可謂罄竹難書!

(1)家庭暴力是婚姻破裂的首要因素

家住成都的陳永生(化名)是一家餐館的老板,這兩年,占著黃金地段的優勢,賺了不少錢。兩口子的生活倒也過得甜蜜,口袋裏有了幾個錢後,陳永生就迷上了“砌長城”,患了“麻風病”。

開始隻是打點兒小麻將,輸贏也不大,老婆雖有不滿,也隻是嘀咕兩句就算了。但是,隨著陳永生迷戀麻將的深入,經常一天一夜連著打,打完了就睡覺。對餐館那邊生意上的事情也顧不了許多了。小工經常買菜貪錢,收的營業款也不如數足額上交,餐館弄得入不敷出,生意一天比一天差。陳永生的妻子開始不滿意了,勸解無效,兩口子吵了幾回,但都不能將丈夫從麻將桌上拉回來,心裏一氣,也打起了麻將,還要和陳永生比高低,看哪個玩得大。

兩口子於是沒日沒夜地在方城中捉對廝殺,回到家裏,就互相指責對方,然後吵架,氣憤至極,抓起茶杯就往梳妝台上的鏡子砸去。升級之後,就開始對打,妻子把丈夫臉抓個血印子,看你出去咋個見人,丈夫仗著虎背熊腰的身材,也不甘示弱,拎起妻子的頭發就往牆上撞。就這樣吵架、打架,打完了,抓起錢又出去賭。

漸漸地,餐館也在麻將桌上轉讓出去了,家裏的積蓄也在妻子的十指間流到麻將桌上去了。兩口子贏了錢就胡花海用,全然無後顧之憂。

就這樣,一個好好的家庭因為賭就整天陷入無休止的爭吵打鬧中,永無寧日。經常是小打天天有,大打三六九。再後來,一路打到了法院,經法院調解離婚。

(2)家庭暴力讓多少女人走上犯罪的道路

據相關部門近期對某監獄女子分監1477名女犯所做的問卷調查顯示,在回收的513份有效問卷中,有237個家庭存在家庭暴力問題,其中有125人的犯罪直接與家庭暴力有關。有93人長期受丈夫的毆打、虐待;有62人因家庭暴力問題犯故意殺人罪,製造了傷害、投毒、爆炸、縱火等危及社會安危的惡性案件多起;有41人被判死緩和無期徒刑……這一係列令人觸目驚心的數字,顯示出一個不容置疑的事實--家庭暴力已成女性犯罪的主因之一。

在問卷中,50%的受虐女性曾迫切地希望離婚,但卻沒有如願。有23,6%的受虐女性曾向娘家及親朋好友或有關機構求助過,但,被求助者有15,61%采取不答理或雖然答理但卻勸其不要伸張的態度。這種不被扼製的家庭暴力,終因施暴者有恃無恐而變本加厲,使受虐女性在積憤難消的情況下,走向瘋狂報複的極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