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節 可貪的福德(1 / 1)

我們講的財富範圍很廣,也把財富稱為資糧,概略可以分為福德與智慧兩種,其中福德資糧又分為可貪的和不可貪的。可貪的福德是什麼?是壽命、健康、心靈自在。

第一個珍貴的財富是壽命。一個人能活著是最大的福報,假如連命都沒有,擁有世界第一的財產、權大到如國王一般又有什麼用?很多人努力爭取錢財,追求別人的讚美,想方設法讓別人認同自己,又用不同的食物滋養身體,為三餐忙碌,這些都是為了讓壽命維持下去。從小到大,不知經曆了多少病痛,打針吃藥,也是為了延長生命。而真正延長生命的最好方法,就是盡量不傷害其他眾生,要協助其他眾生。不殺生是延壽最好的方法,因為殺生會造成很不好的後果,也會產生煩惱;要戒除殺生,還要多放生。

健康的身體是第二個可以貪的財富。如果有命在,但沒有健康的身體,有用嗎?大家辛勤勞動,掙血汗錢,為的是什麼?是為了將來老了,在身體機能退失、行動遲緩時還有財富可以維持生命。但即使為了身體的健康,一日也才需要吃三餐——人的消化能力有限,不可能把所有美食全部吃下肚。可是,人們的眼睛會繼續誘發貪念,心停不下來。多少人因為過度的貪欲,不分白天夜晚拚命賺錢,結果全身都是病,所賺的錢多用來治療身體,隻能在忍受痛苦的狀態中活著。當然,為了自己或家人的溫飽,勤勞地賺取財富是有必要的。所以,壽命和健康一定要並存,否則,雖然有壽命的財富,卻沒有身體健康的財富,在病床上經曆許多的折磨,多麼痛苦啊!

有了壽命和健康的身體這樣的財富還不夠,如果心靈無法快樂自在,會覺得更痛苦。所以,第三種可貪的財富就是心靈的自在。例如,心裏不甘願奉養家人的,就會天天埋怨;其實施者比受者更有福報,因為有福報才有能力奉養家人,這種能力也是上輩子累積善業才有的。父母養育了我們,而在他們沒有能力謀生時換我們奉養他們,這本來就是倫理上的正常循環。如果有心靈上的自在,能夠心境輕鬆地做這些事情,就不會覺得為人奉獻是痛苦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