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我”,不代表“我”不存在,所以佛陀用馬車理論告訴我們,人就是一個馬車,由各個部分結合而成。諸如汽車,有輪胎、引擎、方向盤等,由此綜合起來的東西,我們就說是“車”。寶馬車,奔馳車,這個車,那個車,車到底是什麼?引擎是引擎,輪胎是輪胎,燃料是燃料,把它分解開,就找不到所謂的車啦!車就是那些物件組合起來的一個整體。
人也是這樣。在說“你是誰”的時候,拍著胸脯指著自己的身體說“這是我”,可以。因為這隻是個模糊概念。如果胸脯放一邊,頭發放一邊,大腦放一邊……全部器官分開來放,就會發現哪個都不是“我”,又好像都是“我”,是“我”的一部分。那現在,肝也可以換了,心髒也可以換——難道你的那個“我”不會死?你死了,你的心髒換到我這兒來,我還不會變成你。實際上,靈魂是各自的。
依我們現在的能力,還沒能達到整個腦筋換掉。以前想著“心髒被換掉,那不得了,我的思想全跑到你那兒”,現在知道是不會的了。所謂的“我”就這樣:我們講的“無我”並不是說“喔,這個人不存在,那個人不存在”,隻是告訴你說“這個張三也好,李四也好,從頭發到腳趾甲,要指一個具體的地方說這裏就是張三李四這個人”就不對了。原因是什麼?人死了,隻是沒氣兒了,而其他部分都在啊!那我們又不能說那股氣就是“我”,因為那個更飄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