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代後記 慈之悲憫,善之智慧——專訪嘎瑪仁波切(2 / 3)

那些默默無聞做義工的,他們沒有顯赫的身家,貢獻自己微薄的力量,覺得這種付出很快樂,因為他們找到了自己活著的價值。他們每天上班下班,領著微薄的薪水養家糊口,可能沒覺得人生多麼有價值。當他們抽出時間去幫助他人,付出自己的辛勤勞動,受到人們的讚美,那一刻他才真正感受到自己活著的意義,因為他們的生命變得“高貴”了。

所以,慈善不單純是往外付出,而應該要做無私奉獻,人在無私奉獻的狀態是很快樂的。人們往往犯一個最大的錯誤就是等待,等待自己的付出獲得別人的承認和讚美,當等待落空就會變得不快樂。人和人的相處中如果有了這種心態,付出就有了附加條件;而如果用無所求的心態去看待每一件事,當你付出了,不要求任何回報,這種愛才是真愛。如果你的付出都要求回報,家人之愛就成了交易,夫妻之情就成了買賣,同事之間也變成了討價還價,那麼這個世界就會變得斤斤計較、了無生趣了。

黃輝:慈善似乎是一個西方意識形態的概念,在中國傳統儒家文化裏並不曾大範圍提倡。《禮記》記載有“嗟來之食”,我們從小被教育“廉者不受嗟來之食”。“施”與“受”二者之間並不是一種平等的關係,是這樣的嗎?

嘎瑪仁波切:慈善概念的源頭最早不是來自西方,而是來源於佛教。兩千五百多年前釋迦牟尼佛在印度倡導佛教,他提出了一個理論,就是“眾生平等”。無論是富人或者窮人、權貴或者平民、學者或者文盲,乃至動物,所有的生命都是平等的。不能因為聽不懂對方的語言,不了解對方的苦難,而忽略他們的痛苦。基於眾生平等這個前提,所有的生命應該享受同等的快樂。佛教另一個重要理論便是“因果”,人們付出得越多,得到的肯定也會越多。因果循環是生生不息的,雖然我們強調慈善是不求回報的付出和奉獻,但這種善行絕不會被淹沒,隻會成倍地收獲播種善因而結成的果。

很多人不了解,在藏區為什麼很多人把最好的東西都送到寺廟,實際上寺廟已經成為大家共同的財產,缺衣少糧甚至生病都可以尋求寺廟的幫助,這也可以用因果論來解釋。佛教對於非信徒乃至動物都是同等對待。佛教裏麵“施”與“受”之間是平等的關係。

黃輝:中國現有的《辭源》《辭海》《現代漢語辭典》中都沒有“慈善家”的詞條。前些年出版的《中國大百科全書》中有相關的“慈善事業”的詞條,釋義是“從同情、憐憫或宗教信仰出發對貧弱者以金錢或物品相助,或者提供其他一些實際援助的社會事業……其目的是為了做好事求善報……它隻是對少數人的一種暫時的、消極的救濟……它的社會效果存有爭議”。您對這樣的解釋怎麼看待?

嘎瑪仁波切:(笑)看來他們並不認同。這個社會本身並沒有達到真正的平等,從西方的“二八理論”就可以得知,這個社會其實是由少數人來掌握著權力和財富,這部分人德行的提升決定了這個社會道德水平。我覺得最大的慈善還是淨化人的心靈,並不一定是宗教的,社會教育和道德教育都可以達到。

剛剛關於這個詞條的解釋,基本上可以理解為一種仇富心態的延伸。別人擁有財富,有人心裏不舒服;即使富人把財富布施給大家,受布施者也認為這是他們應該做的。實際上,這個世界上並沒有一件事情是誰“應該做的”。所以說,一個慈善家必須具備足夠的心量,同時他的家人也要具備同樣的心量,政府也要有足夠的政策支持他做這樣一件事。當然目前社會對於做慈善存在爭議比較多,有人在圖名,可哪怕是為了炒作,也總比隻會囤積財富揮霍財富的人要好得多。有人願意去做慈善,不管他們抱著什麼樣的心態,隻要結果確實使很多人受益,都是應該受到鼓勵的。

黃輝:有人認為,從佛法的角度看,那些正在經受生活困苦的人,可以理解為是“他們累世所造就的業報”,也就是說“他們在自作自受”,他們受夠了便消了業報,那為什麼還要去救助他們呢?這樣一來,豈不是助長了“不勞而獲”的風氣?

嘎瑪仁波切:做慈善確實是非常需要智慧的。如果僅僅是給予經濟上的援助,有時候反而會滋長了一部分人的懶惰心理,這種情況是有的。“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經濟上的援助隻能暫時改善他們的生活,教育卻能改變他們的思想,從而從根本上改善生活和社會麵貌。所以,我們不認為隻有給人經濟上的援助才叫慈善,從精神上徹底改變才是做慈善的智慧。

“郭美美事件投射出整個社會公益心的不足”

黃輝:從最近發生的“郭美美事件”來看,中國慈善出現了嚴重的信任危機,這場危機直接導致了本來需要救助的人們無法獲得救助。您怎麼看?

嘎瑪仁波切:中國的慈善事業還屬於起步階段,法律法規上有很多不完善,早期我也曾參與過四川紅十字會的一些工作。有一個問題,我們一定要明確:一個路邊乞討的人有可能拿乞討來的錢回家蓋房子,我們應不應該給他錢?我們也許會覺得不該助長這種乞討之風。當我們麵臨真正需要幫助的人來乞討,給個兩三塊錢,好像我們付出了,其實我們能做的很有限。反過來想一想:假如那個乞丐因為眾人的布施而蓋起一座房子來,眾人的慈悲讓他成就了一輩子的夢想,那不也是一件很好的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