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節“機遇”指標在金融危機各渠道傳導中的調節作用分析(2 / 2)

5.Granger因果關係檢驗

本書采用雙變量VAR模型,對“金融渠道傳導機遇指標(負債合計/資產合計)”和“金融渠道傳導綜合指數”進行Granger因果關係檢驗,判斷是否存在傳染關係。具體檢驗結果。

從檢驗結果可以看出,在5%的顯著水平,滯後1期,“金融渠道傳導機遇指標(負債合計/資產合計)”是“金融渠道傳導綜合指數”的Granger原因,因此可以用此機遇指標來調節金融渠道的綜合情況。進一步作脈衝相應分析的結果。

可以看出,“金融渠道傳導綜合指數”(RFZH)受“金融渠道傳導機遇指標(負債合計/資產合計)”(RFJY)的一個正向衝擊後,前三期大幅波動:第一期迅速下降,持續到第二期又較迅速上升,第三期之後呈現緩慢下降趨勢,在第六期時有個小波動。因此,通過調節“負債合計/資產合計”指數來調節金融渠道的綜合情況,效果要3個月左右開始顯現。

由協整關係可知“金融渠道傳導機遇指標(負債合計/資產合計)”的變化與“金融渠道傳導綜合指數”的變化之間是3.9倍的關係,因此在用機遇指標調節綜合指數時調節初期會有較大的波動幅度。

三、資本渠道“機遇”指標的調節作用分析

由本章第二節的實證檢驗結果可知“房地產投資/金融業投資”指數為中國資本市場傳導渠道的機遇指標,下麵采用Granger因果關係檢驗方法、Johansen協整分析方法來實證研究其與“資本渠道綜合指數”間的關係。

1.模型選取

本書采用雙變量的VAR模型(資本渠道傳導機遇指標、資本渠道傳導綜合指數),其中資本渠道傳導機遇指標用CJIYU表示,貿易渠道傳導綜合指數用CZOHE表示。

2.單位根檢驗

兩個指標的波動。

3.變量選取

實證檢驗的變量選取。

兩個指標的一階差分數據為平穩時間序列。因此,可以進行協整檢驗和Granger因果關係檢驗。

4.協整檢驗

本書采用Johansen“極大似然估計法”對兩個指標之間的協整關係進行檢驗,具體檢驗結果。最優滯後階數的選取根據AIC、SC和HQ準則確定。

在5%的顯著水平下存在1個協整向量。

協整方程可以寫為公式。

通過該協整關係式可以得到“資本渠道傳導機遇指標(房地產投資/金融業投資)”和“資本渠道傳導綜合指數”的負相關長期均衡關係:“房地產投資/金融業投資”每上升1%,資本渠道綜合指數就會下降1.3%。

5.Granger因果關係檢驗

本書采用雙變量VAR模型,對“資本渠道傳導機遇指標(房地產投資/金融業投資)”和“資本渠道傳導綜合指數”進行Granger因果關係檢驗,判斷是否存在傳導關係。具體檢驗結果。

從檢驗結果可以看出,在5%的顯著水平,滯後4期,“資本渠道傳導機遇指標(房地產投資/金融業投資)”是“資本渠道傳導綜合指數”的Granger原因,因此可以用此機遇指標來調節資本渠道的綜合情況。進一步作脈衝響應分析的結果。

可以看出,“資本渠道傳導綜合指數”(RCZH)受“資本渠道傳導機遇指標(房地產投資/金融業投資)”(RCJY)的一個正向衝擊後,前五期大幅波動:第一期迅速下降,第二期緩慢下降,下降持續到第三期又迅速上升,上升持續到第四期又緩慢下降。從第五期之後,波動的幅度開始逐漸變小,逐漸趨於平穩。因此,通過調節“房地產投資/金融業投資”指數來調節資本渠道的綜合情況,效果要半年左右開始顯現,半年內會有較大波動。

由協整關係可知“貿易渠道傳導機遇指標(進出口差額)”指數的變化與“貿易渠道傳導綜合指數”的變化之間是1.3倍的關係,因此在用機遇指標調節綜合指數時會有一些波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