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發是我們與生俱來的隨身證件之一。它與內髒、骨骼、皮膚等物一樣,同是人體的有效組成部分。但它與其他的人體器官相比,顯然又有著不同的個性,有著屬於它自己的獨特體征。
首先,它的新陳代謝過程絕對是可見的。不象內髒,總是藏在身體的深處暗暗衰老,也不象皮膚,總是在人們不知不覺中悄悄的脫落皮屑。它總是很高調地顯示著自己:或者,在很短時間內就長了一寸,使得漂亮的發型完全走樣;或者,在不經意間就霜了鬢角,使得久別重逢的老友乍見不敢相認。就它的這個特性來說,渾身上下也許隻有指甲可與之相類。但是指甲的重要性與頭發相比又算得什麼!指甲的位置隻在於手腳的末梢,且麵積甚小,如其相不雅,是很容易隱藏的。而頭發則不然。除了在嚴冬的室外戴帽子比較自然以外,隻要是在盛夏、在室內戴著一頂帽子,那好吧,你就是不摘下來,人們也一望可知:你是個禿子!
其次,它的新陳代謝過程人們必須參與。文明社會,誰也不能任由頭發願長多長就多長,願長甚麼樣子就甚麼樣子。古人遺訓中這一條最可笑:“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損傷。”意思是說連剪發都是一種自殘行為,剪了即為不孝。所以清人入關時欲一統天下發型,甚至發出“留發不留頭,留頭不留發”的嚴令,天下真個為頭發掉腦袋的人也不在少數。李白有詩雲:“白發三千丈,緣愁似個長”。雖然是浪漫的極言,但是想來天下人若從出生起都不剪頭,一直從胎發留到成年乃至去世時為止,那不說人生中千奇百怪的其他“愁”,單說頭發,也愁死人了。見過有個什麼“吉尼斯記錄”,世界上頭發最長者,竟有兩米多,堆在頭上似烏雲壓頂,拖在身後如溪水奔流,真個了得!就是洗一回,也得站在凳子上,請好幾個人來幫忙。不說美觀與否,首先給工作生活帶來的不便就不可盡言了。想我等眾生,若留頭一生,縱然不一定人人都能似吉尼斯記錄者那般壯觀,留個三尺五尺想來無問題。古中國地廣人稀還好說,若似今天這等街上人流摩肩接踵,熙熙攘攘,後麵的人必定踩了前麵人的頭發,弄不好會象推倒了“多米諾骨牌”一樣連片皆倒。光是由此引發的爭鬥和糾紛,也足以使得交通堵塞、派出所裏人滿為患了!可見頭發這東西,“受之父母”不假,“不敢損傷”卻實在不是一個恰當的恭維。再說,世上三百六十行裏少了“理發”這一行,弄作個三百五十九行,說起來也拗口不是?
第三,在人體各器官中,它是最容易偽飾的。頭發白了可以染黑、染黃、染彩,頭發稀疏乃至禿發可以戴假頭套、植假發。人的發型和頭發顏色確實對人的外在氣質有著一定的影響,無怪現在隨著化學工業的精進,各類美發產品爭奇鬥豔、層出不窮。人們總是對自己得之於遺傳的體貌有所不滿而希圖著改變,變了越不滿而又圖再變,總之欲試盡天下所有人種的所有體膚特征,開發出最適合自己的那一種。這種心理不是出於過度的自卑就是過度的自信,總之一個“過”字是難逃的。過,不符合中國傳統的“中庸之道”,其禍不遠。直接的後果就是,在試了又試中,頭發日稀、年齡日老、蹉跎歲月、一事無成。沒見誰因為發型的變化而改變了自己的命運,倒有人因過頻染發患上皮膚癌,提早過世。就說那些戴假頭套的,雖然遮擋了讓人發笑的禿頭,感覺上不出氣不透汗,卻比戴帽子更加難受。筆者單位就有一禿士,先變帽子為假發,後又變假發為帽子。可見頭發一事,順其自然才是最好的選擇。
筆者小時候,有一頭非常濃密的褐發,馬尾、羊角辮全不適宜,隻好緊緊地編成兩個又粗又長的麻花辮子垂在背後,跑起來“啪啪”地敲得背上隱隱作疼。那時候洗發沒有專用的洗發水、護發素什麼的,用的是陽泉市出的一種“春泉牌”洗衣膏。大抵青春無敵,洗衣膏洗出的頭發,卻如綢緞般柔順光亮。夏天的時候,洗完了頭發,就搬個小凳坐在陽光下,然後把所有的頭發往前麵梳,讓它瀑布一般垂掛下來,就這樣在毒烈的日頭下曝曬,一個中午的時間,曬到頭暈腦瓜疼,才能幹得了。要是冬天,就隻能在晚上洗頭,第二天早晨醒來,頭發尚半濕。等走到學校去,辮子往往凍成了硬棍。隨著歲月流逝,洗發用品由“春泉”變成了“飄柔”、“潘婷”、“索芙特”,發型也由長發變成了短發,頭發卻漸漸稀薄了。想起電視裏的美發水廣告,動輒就找傾國傾城的美女來拍,那瀑布般柔順光澤的長發,其實是青春的功勞,又與洗發水何幹?他的產品,古稀老人用了能洗得出那樣的效果,那才算優秀,才算本事。嘿嘿。
一派荒唐言,幾行無聊字。今天晚上洗頭的時候忽然心有所感,遂錄而成文。一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