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十二月己醜大(1 / 2)

初一日丙申晴

早起,謁廟畢,詣各憲署衙參,便道拜客乃歸。購梅花數盆。掃軒前地位,置之。為時頗久。

塵累若或忘焉,亦一快也。複吳仲英一函。得陶生惟坻一書。

初二日丁酉雨

辰間,詣倉間征本色漕米。一祭倉神,一點書差,並查驗米色,遂歸。是日奉檄送新生入學,而來者僅陸守仁一名。未刻,送之至學宮,先行釋奠禮,再與學師互拜,新生亦遍拜乃退。長洲僅二人。行禮時,皆與伯芳俱也。

初三日戊戌雨

辰間,詣謁府憲、臬憲,均與漁珊偕。複過芸莊久談乃歸。金司馬鍾彥來一談。發家信一函。

訊案至夜初乃退。

初四日己亥陰

辰間,往吊吳仲英司馬之妻喪。朋輩鹹集,遂久坐,一飯乃行。複過常介之參戎署,小語而歸。招朱文川大令(秉成)來暢談。鬆存亦來共酌,二更乃散。

初五日庚子晴

是日,朔風凜烈,寒意甚嚴。早起,詣撫轅候中丞返節。未初乃到。又逾刻,一見始返,殊有憊意。返署,遂不怡者半日。

初六日辛醜晴

嚴寒如昨,竟日未出。飯後,訊案數起。昨得家信一。日間複示策侄兩紙。

初七日壬寅晴

辰間,詣臬轅預祝,未得見。遂出胥門,送朱竹石觀察扶柩登舟回籍。是日詛咒觀察者甚眾,沿街匿名帖頗多。查拏無獲,僅為揭毀而已。觀察精練政務而處心行事不免失之過刻,然究亦認真公事者。乃吳中怨之者幾十人而九,且以其歲喪母、喪妻、妾及女孫,又斃仆媼數人於寓中,鹹引以為快,樂錮幸災,甚矣。人情之薄也。然而又為居官之殷鑒焉。入城,過芸莊久談乃歸。飯後,訊案十數起,至燈後乃退。

初八日癸卯晴陰

甫曙即起,出胥門登舟,同府憲、長、吳至寶帶橋迎新任臬憲陳舫仙方伯(湜),未正乃至,一見遂返棹。複於碼頭及湖南會館行館伺候,既暮乃歸。供張之難,奔走之不暇,為他上官所未有者。陶令恥折腰,吾輩竟忍此而不敢怨,寧不羞顏耶籲!入署,一飯遂出而鞠案,至二更後乃退。

初九日甲辰晴

早起,至府憲及陳臬憲、儲憲兩轅衙參。遂詣吊任小沅中丞之妻喪。聞調任鄂藩黃子壽先生(彭年)於初五日在鄂垣任內棄世,老成碩望又失其一,可為天下慟矣。餘承公知,量移是邑,雖因以增累,實茲青眼之優,進從於此者逾年。每以公事稟陳,輒蒙相諒,今則不可複得也。擬為挽聯以吊之曰:“真知己不在感恩,手《租竅》一編,相對泫然,惜我竟無同誌;負重名宜膺大任,送行旌兩月,遽聞溘逝,哭公正為蒼生。”《租竅》為陶子春先生著,餘去冬得之,以呈於公,公展讀慨然,亟欲得一二同心者以救此間農佃之困,而卒不易行,數為餘浩歎。故出聯及之。

初十日乙巳晴

辰刻,陳舫仙廉訪於湖南會館接臬司篆,往賀。複詣撫轅衙參。飯後,登舟出婁門,將至北堍勘盜也。至唯亭已暮,遂停泊。熊子材貳尹(嘉楨)、王、陳兩弁來一談,踏月至熊君寓小坐。

十一日丙午晴

破曉,移舟九裏,至朱家角。登岸於沈姓家勘盜。巳初返棹、未正始抵署。小憩即升堂訊案,至夜乃退。

十二日丁未陰

早起,詣謁府憲,至藩臬署,均未得見。始謁撫憲,陳勘案情形。遂過書局強賡廷先生所小坐。先生將回金壇,送之也。午刻,招章菡亭大令(鴻森)、朱文川大令(秉成)、王槐堂大令(寀)、朱少軒大令(江),暨鬆岑一飲。既散,遂訊案至夜乃退。

十三日戊申晴

早出,詣臬憲衙參,適是日值其移轅於滄浪亭東之行台,伺候久之乃歸。歸至師僑處暢談而歸。飯後,訊案數起。塚孫洪殤焉。劉濟之來小坐。既夜,監斬犯婦一口。金壇林生晉生回溧度歲。作致陳生鑒泉、潘生仲寅各一函。

十四日己酉晴

未曙出,候臬憲謁廟。辰初歸。小憩又出,謁張笏憲及藩憲,均未見。於芸莊處久談。午後披覽公牘,頗覺應接不暇,而客來至四五次,竟日殊擾擾矣。

十五日庚戌晴

五鼓前即起,將陪祭劉猛將軍祠矣。既犁旦,方伯乃來。禮成。謁廟。衙參畢,午正乃歸。

是日聞伯芳述及中丞昨為言,九、十月間人之擠毀餘者甚眾,必欲餘去任而後已。中丞力持之,謂餘生硬之性不合,宜別有之。並無劣跡可指,遂排群議,以觀治狀。久之乃益信,而人言亦自息雲雲。自維庸下,得免為人所踣,微中丞之惠不及此。然才不勝職,我亦自知之,何敢他怨。惟是不為忌者所中,則不特未嚐求免,且未及知。足見人生得喪,皆有數焉。固無待營營也。夜複高東垣親家一函。

十六日辛亥陰

今冬無雪,氣候頗失時。辰刻詣城隍默禱。與吳、長偕隨府憲行禮,既畢。拜客一周乃歸。胡石笙將回溧陽,觴之。招於仲惠茂才來共飲。薄暮,訊案數起。是日寄高九完縣一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