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3 / 3)

光緒十四年(1888年)春,在歐洲訂造的致遠、靖遠、來遠、經遠四艦到津。李鴻章親自去驗收,並大閱海軍,查勘炮台形勢。李鴻章在這次大閱海軍後,上奏稱“海軍一支,局勢略具”。

八月,海軍衙門奏請設定海軍官製:設提督一名,總兵二名,有戰艦9條,其中巨型鐵甲艦2艘:鎮遠、定遠號;巡洋艦7艘:經遠、來遠、致遠、靖遠、濟遠、超勇、揚威號;守口炮艦6艘,魚雷艇6艘,為鎮東、鎮西、鎮南、鎮北、鎮中、鎮邊號;練習艦3艘,為威遠、康濟、敏捷號;運船1艘,為利運號。一共25艘,計4。2萬噸,官兵近4000人。是一支具有相當力量的近代海軍了。

八月二十五日(9月30日),經由總理海軍衙門大臣醇親王奕奏上《北洋海軍章程》,清廷批準。這項章程的製訂和頒布,以及海軍衙門奏定海軍官製,標誌北洋海軍正式成軍。走上了近代化和正規化道路。從此海軍有了組建目標和行為規範準則。按照軍的體製任命了一批海軍軍官,各級官兵皆有明確責任。經過李鴻章推薦,十一月十五日(12月17日),清廷發表以丁汝昌為北洋海軍提督,以林泰曾、劉步蟾為左右翼總兵,並分別管帶鎮遠、定遠兩鐵甲艦。

在此前後,與海軍配套的各項設施續續完成。旅順港投入使用,可以修理大型鐵甲艦,威海衛港可供軍艦聚泊操練。又在劉公島、青島修台築壘。同時於劉公島設立水師提督衙門和水師學堂,於旅順、威海開辦海軍醫院,在天津開辦海軍總醫院。 光緒十六年(1890年),北洋海軍的洋教練琅威理離職。事情是這樣的: 琅威理是英國海軍軍官,受李鴻章聘用後,十分認真,操練極為嚴格。北洋海軍中軍官多是福建人,對他的嚴格有時難以接受。提督丁汝昌原是淮軍陸將,對這些海軍將領又難於駕馭。 恰好,北洋海軍南巡至香港時,丁汝昌有事離艦。按規定,提督離開艦隊時,應下提督旗而升總兵旗。劉步蟾這樣辦了,琅威理卻不同意。原來,北洋海軍用琅威理作教練,是為了表示對他的尊崇,給了他一個提督虛銜,於是軍中上下有“丁提督”和“琅提督”之稱。琅威理自以為成了中國的提督,了不起。丁汝昌離艦後,他認為還有我琅提督,怎麼能換旗呢?他發電質問北洋。李鴻章回電說劉步蟾沒有錯誤,符合海軍章程。氣得他拂袖而去。 回國後,他逢人便說受了中國人侮辱。英國政府相信了他的話,有人居然前來責問。此事對中英之間的關係不無影響。以後中國再想向英國派遣海軍留學生時,英國竟然不願收留。 光緒十七年(1891年)四月,戶部奏將南北洋購買外洋槍炮船隻和機器的款項停止兩年,將所省下的款子留作別用。李鴻章氣壞了,他生氣的是這些人對新式海軍一竊不通,居然以為海軍建成,就可以不再花錢。八月初八日(9月10日),他覆奏闡述說: 艦艇塢廠原有機器,俱係西洋新式,靈巧異常,機關極脆,用久易敝。各口所設魚雷水雷,尤為攻守利器,其雷筒電信等件,遇有缺壞,若不添配,遂成棄物。各廠局輪機器具,運動倍繁,損壞尤易,倘拘於停購二年之議,任其缺損,一物壞則全機俱停,一器乖則全船坐廢,製造缺則軍實立匱,操防缺則攻守無資,積年之功墮於一旦,所省甚微,所關甚巨,此則萬難停緩。

最後,他嚴重警告說:“北洋現有新舊大小船艦共隻二十五艘,奏定海軍章程聲明庫款稍充,仍當續購多隻,乃能成隊。而限於餉力,願大難償。……忽有汰除之令,懼非聖朝慎重海防作興士氣之至意。”清廷沒有聽從他的警告。此時可能是翁同和掌戶部,專與李鴻章作對。

翁同和反對挪用海軍經費是實,此舉可能意在釜底抽薪。但李鴻章不滿也是有道理的。不錯,他與醇親王對慈禧的奢欲不敢抵製,用海軍的名義給慈禧提了修建園林的經費,但畢竟不可能全部挪用。何況這個妥協是有回報的。由於太後在園內享受了近代化的好處,對於全國的近代化運動,例如鐵路和電訊等就不再竭力反對了。一旦停止供款,可就什麼事情也幹不成了,中國的海軍建設就半途而廢了。

光緒十七年(1891年)五月,奉清廷諭旨,又舉行了北洋的第四次閱操。

光緒二十年(1894年)四月,舉行了北洋的第五次會操。這是一次規模空前的校閱。李鴻章多年辛苦籌建的北洋海軍進入全盛階段。它的巡海範圍很大,北起海參崴,南至南洋群島的檳榔嶼。在當時世界上也頗具聲勢,一度號稱世界海軍第四。

一位熟悉中國情況的外國人說:“在這種努力中,著名的領袖是李鴻章。他多年擔任指揮北方海防的責任。這個防衛區包括走向京畿的直接進路。他的這個地位,加上他成功的軍事經驗,卓越的領袖才能與性格,當然使他的意見有巨大的份量,使他的計劃在多數場合得到采納。他在無數的困難中勞動著。”

光緒十四年三月,李鴻章接海軍衙門電,囑其速將北洋海軍章程草稿盡先擬就,寄京,以備上奏,頒布實行。他立即督率文武各員認真籌議。這時,李鴻章正在病中。他因出海巡洋感受風寒,一病經旬。經過西醫診治,現在稍有起色,便帶病參加,與丁汝昌、林泰曾、羅豐祿、周馥等反複商榷,詳加考核,幾經刪削,定妥底稿。“此次所擬章程大半采用英章,其力量未到之處,或參仿德國初式,或仍遵中國舊製。”為什麼要以英國水師章程為榜樣呢?因為當時英國海軍在世界上最強,英國的海軍章程也製訂得最早,還在1661年就已經由上議院製訂出第一件章程,積累了比較完善的條例。

李鴻章給參與起草者的指示是,要訂出一個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章程。訂出一個這樣的章程是形勢發展的需要。

還在光緒七年(1881年),李的幕僚薛福成就草擬了一份包括十五條款的《酌議北洋海防章程》。光緒十年(1884年),張佩綸到福建督師時,也發現閩洋水師無章可尋的問題,“詢其局船訓練章程,則分操向無定期,合操亦無定法,舉各船散布海口,養而不教,勢必士卒遊惰,船械敞蝕而已”。他深感海軍無章可尋不行,據此提到了“將來分操、合操。如何酌立章程”的問題。醇親王奕後來也說“惟不詳定章程,斷難垂諸久遠”。要把新式海軍辦下去,必須有章程為保證。近代化的海軍,要有近代化的章程。這個章程應該在船製、官製、水兵、教育、通訊、管理等各方麵體現近代化的精神。所以製定章程必須參考西方海軍大國的經驗,又不脫離本國具體情況。

北洋海軍章程的製定,認真查考了西法。首先,在船製方麵。他們認為“然參稽各國水師之製,戰艦猶嫌其少,運船太單,測量、探信各船皆未備,似尚未足雲軍。”是說中國海軍與泰西各國比較,力量還是不足。其次,在薪餉方麵。“查英國海軍餉章,有常俸、膳俸、勞績俸、責任俸;德國海軍初創,其餉章有常俸、官租、糧食、馬匹、膳銀等項;……中國海軍創設餉力未充,未能援引,但兵船將士經年涉曆風濤,異常勞苦,與綠營水陸情形迥不相同,不能不格外體恤。”……總之,為了建設一支近代化的海軍,在船製、官製、升擢、儀製等各方麵都參考了西法,使之都能與世界海軍製度接軌。

這個章程內容包羅萬象,又具體而微。共分十四個大款。計:一、船製;二、官製;三、升擢;四、事故;五、考校;六俸餉;七、恤費;八、工需雜費;九、儀製;十、鈴製;十一、軍規;十二、簡閱;十三、武備;十四、水師後路各局。

款下有細目。例如,在第三款“升擢”下設有戰官升耀、藝官升擢、弁目升擢等目。在第六款俸餉下設有官弁俸銀、兵匠錢糧、船上差缺薪糧、各船俸餉總數、官弁傷慶俸兵丁加賞、行船公遇、醫藥費、酬應公費等目。第九款儀製下設有冠服、相見禮節、國樂、王命旗牌、印信等目。

在章程第一款“船製”中規定了船隊的配置和人員的編製。船型有戰船、守船、練船、運船四大類。首先,說明各類船隻在艦隊中的作用:“海軍戰艦以鐵甲為最,快船次之,蚊炮船為守口之用,魚雷艇為輔助戰守之用;至教練員弁、兵丁須有練船,轉輸餉械須有運船,偵探敵情須有信船,皆所以輔戰船之用者,缺一不可。”其次,分別記述現有的25隻艦船;再次,就現有船艦和人員,分別訂明船製等第、員弁、兵匠數目等有關組織、領導、人員事宜。最後,擬訂發展規劃,預定“俟庫款稍充,再添大快船1艘,淺水快船4艘,魚雷快船2艘,庶戰艦可敷用。另添魚雷艇6艘,練船8艘,運船1艘,軍火船1艘,測量船1艘,信船1艘”,計為18艘。這個計劃如果實現,與原有的合起來,共可得戰艦16艘,雷艇12艘,守船6艘,練船等8艘,以達總目標42艘。可惜,這僅是個美好的幻想,在這一年以後,除少數輔助艦外,從未再添新艦。因為海軍經費都被慈禧太後挪用去修頤和園了。

第二款“官製”,附船上差缺。規定北洋艦隊的員弁和官製。弁目設為30多種,全仿英製;官製則按清朝舊製,設海軍提督一名,相當於艦隊司令,統帥艦隊。設提督衙門於“島嶼環拱,天然水寨”的威海衛。總兵二員,分左右兩翼,各帶鐵甲戰艦,為左右翼長。副將、參將以下各官,根據所帶艦隻的種類、職事的輕重區別其品級。總兵以下各官不設衙門,不建公館。

第三款“升擢”,規定三條升途。戰官必須由海軍學堂出身;藝官要由管輪學堂出身;弁目由練勇、水手出身。分別按照各自的途徑升轉。升轉的規定較嚴格。以戰官為例,必海軍學生出身在堂學習四年期滿,考列優等者,選上練船學習一年,考試合格,授以把總候補;再過一年,考試合格,送回水師學堂學習六個月槍炮,上練船學習三個月,如列一等,保以千總候補。

第四款“事故”規定,凡海軍官員了憂、回避、告病、終養、修墓等項及章程所未備者,由北洋大臣查照定例及行軍舊例酌核辦理,如有窒礙難行之處,並準援引西國水師章程參酌,谘商海軍衙門核奪施行。

第五款“考校”,規定了招考學生、考校官弁、招考練勇、考升水手、考升炮目、考校各色當差兵匠等細目。總之,從學生入學,水兵入隊,到升級定職,處處不離“考”字。

所招學生稱為“海軍官學生”,須身家清白,沒有殘疾,口齒清楚,文字清順,年在14歲至17歲之間,經學堂考試合格後,先學三個月英文,經過挑選,擇其聰俊者留下學習。在學堂先要學四年,實行淘汰製,第一年秋考不及格者,即行剔退,第二年秋考不及格者,準許展限六個月,次年春再試,如仍不及格,亦剔退。所學科目為:一、英語;二、地理、三、算學及平方、立方等;四、幾何原本前六卷;五、代數至對數表法;六、平弧三角法;七、駕駛諸法;八、測量天象、推算經緯度諸法;九、重學;十、化學物理(格致)。學堂畢業後,要上練習艦實習一年,考試合格後授以把總候補,獲得低級海軍軍官資格。

對各級官弁、練勇、水手、炮目,各種當差兵匠的考校也參照各國辦法,嚴格考試。例如,已由學堂出身並補缺帶船的管帶、大、二、三副等,不僅要隨時溫習舊業,推廣新知,而且每年的夏季還要出題考核,評定等級,分別記獎、記過。

所用練勇,必須選擇沿海船戶、漁戶,年在16歲至17歲,略識文字者,經過練勇學堂督操官或者練船管帶官,會同駕駛大副、醫官三個人的聯合檢查合格,才能錄用。水手和炮目也是這樣通過考試招用。

第十一款“軍規”。凡各級軍官違犯軍令,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記過、降極、革職、撤任,或視情況予以停資一至三個月的處分。凡船上頭目、水手及一切無官職人員,如違犯軍令分別予以假日不許登岸、鞭責、械係、革退、斬首等處分。

第十二款“簡閱”。規定各船每日小操,每月大操一次,兩個月全軍會操一次,由提督親自校閱。同時規定,北洋海軍各船每年要與南洋會哨一次。於立冬後至小雪前,由提督率隊至南洋,會同南洋各船遊曆新加坡等地。次年春分前返回北洋。春、夏、秋三季北洋海軍要沿海操巡,並赴奉天(今遼寧)、直隸、山東及朝鮮洋麵巡弋,也可以遊曆俄、日各島。每過三年,由總理海軍事務衙門奏請特派大臣會同北洋大臣出海校閱一次。

第十四款“水師後路各局”。關係於後勤保障。規定旅順口大石船塢負責大小各船泊底和修理船身、換配零件等。旅順應添設船械局,以便為各兵船更換器具。規定大沽口船塢、天津海防支應局、旅順軍械局、天津軍械局、旅順魚雷營、威海行營機器廠、總理水師營務處、天津水師學堂、威海行營海軍學堂、旅順口、威海衛水師養病院及天津儲藥局施醫總醫院、海軍測量畫圖翻譯及各船文案支應各員、各船煙煤、天津機器製造東、西兩局,分別由北洋大臣挑選文武大員管理,或委派司道大員管理,或由提督與水師營務處和津海關道會商辦理。

這是在中國海軍發展史上具有重要意義的章程。盡管它比較生硬地照搬了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海軍的一些條文,並保留了中國封建軍隊的某些落後條目。但從全麵看,它體現了麵向未來,麵向世界的精神。它是開放的,不是閉塞的;是有朝氣的,不是腐敗的。

當文武幕僚把這個章程草稿繕寫清楚後,李鴻章再次認真審查,感到章程具有係統性、規範性、明確性和縝密性,他很滿意。當即派周馥去北京海軍衙門麵交醇親王奕審閱。醇親王又派海軍衙門章京與周馥悉心研討,編輯成六冊。然後“進呈慈覽,恭候欽定”。

九月初九日(10月23日),周馥從北京回到天津,向李鴻章傳達懿旨批準了這個章程。李鴻章覺得莫大欣慰,因為中國海軍從此有了一個法典。準備:“秉承碩畫,策勵戎行,俾士氣常新,軍需不輟,此實海疆萬年之福,慶幸何可言喻。”

不幸的是,海軍章程訂成之日,就是海軍發展停滯之時。在此之後,海軍一條艦船也沒有購買。實足的淺嚐輒止。然而,這並非是李鴻章的本意和過錯。

李鴻章明白海軍是現代化的集合兵種,需要水陸相依的設施。 船塢是建造和檢修船舶的水工建築物。光緒十一年七月初二日(1885年8月11日),他上奏強調應趕修船塢,內稱:軍艦航行於大洋,艦底積有海蠹或出現損傷,需要入塢洗修;遇到戰傷,更需要入塢補修。船艦對於船塢的需求正如“人之需廬舍,櫛風沐雨,胼手胝足,不可無休息飲食之所也。”

陸岸炮台是沿海口岸的火炮發射陣地,是保護艦隻和船塢,防備敵人襲擊、破壞或劫奪的重要設施,也是不可缺少的。 還在光緒七年,他就在大沽口選購民地,建造船塢了。但後來覺得規模不大,僅能修理小型軍艦,不能修理大型軍艦。因此,他又特意奏請在旅順建築船塢和炮台。旅順真是天然軍港,十分適於築船塢。港口被群山環抱,水深而不凍,口外巨風難進,適合防風。其後路連接內地,交通方便。其海路濱臨大洋,便於操練。旅順口水深達28尺,建成船塢後能容納各種軍艦。不過,修築工程卻因經費難於籌措而被迫停頓。到了光緒十二年(1886年),將工程包給法國建築家德威尼承築。工程計大石塢一座,全部是用大塊石砌成。此外有修理鐵甲船所需的機器、工廠廠房儲料倉庫、辦公室、住房,和三裏多長的泊船用大石岸、鐵路、起重碼頭、電燈、自來水等。全部工程原定承包費125萬兩,限30個月完工,驗收後保固10年。光緒十六年(1890年)全部竣工。李鴻章驗收時,為這全新的洋式軍事工程所陶醉,誇獎這是“中國塢澳之冠”。他認為從此中國北洋海軍各艦隨時得以入塢修理,無須運到外國去修,可稱得上是“一勞永逸之計”的“海軍歸宿根本”之處了。

從光緒七年(1890年)起,開始構築旅順炮台。先後在黃金山、老虎尾、饅頭山和旅順後路的椅子山、案子山、鬆樹山等處修築海陸炮台數十座,都配備從德國購買的克虜伯後膛大炮。 光緒十三年(1887年),李鴻章開始修建大連灣、威海衛炮台。大連灣“地險水深,山勢回環”。在大連灣中路和尚島構築炮台3座,西路於老龍頭、黃山修建炮台2座;東路於徐家山建陸路炮台1座。均堅固異常。

因北洋水師設於威海衛,故於威海兩岸及劉公島、黃島和日島都築了炮台。在劉公島和日島還築有地井炮台。這個地井炮台是經鑿山通穴而修,內有夾層隧道,安設24生特後膛炮,用機器升降,非常靈速,能狙擊敵船而炮身不露以免受攻擊。劉公島和日島的炮台與南幫皂埠嘴等海岸炮台“相為犄角,鎖鑰極為謹嚴”。劉公島還是海軍加煤的地方,特地用厚鐵板釘成方柱,直徑四五尺,長五六丈,灌入鋼筋混凝土,直入海底,築成鐵碼頭。

光緒十七年(1891年),又在大連灣、威海衛兩地配備水雷營。 這樣一來,北洋海軍可以威海衛為休宿海軍的處所;以旅順為修治戰艦的處所。威海衛和旅順同時成為北方兩大海軍基地。李鴻章高興地聲稱:“從此量力籌畫,逐漸擴充,將見北洋海軍規模是以雄視一切。”對於北洋海軍的禦侮力量,倍增信心:“入可以守遼渤,出可以援應他處,輔以各炮台陸軍駐守,良足拱衛京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