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歐陽修和他的散文(1 / 2)

歐陽修,字永叔,自號醉翁,晚年又號六一居士,宋代廬陵(今江西省吉安市)人。

生於宋真宗景德四年(1007年),卒於宋神宗熙寧五年(1072年)。

歐陽修四歲喪父,家境貧寒,母親鄭氏用葦杆當筆教他在地上寫字。他從小聰敏過人,讀書能過目成誦,二十三歲時就中了進士。從此,長期在地方和中央做官。

歐陽修為官清廉忠直,不阿諛苟且,不趨炎附勢,為人剛正,“論事切直”,敢於仗義執言。雖為忠者所欽,卻住往為讒者所忌。因此屢遭貶謫。

天聖八年(1030年)正月,歐陽修始任西京留守推官,他與尹洙(師魯)交往“為古文,議論當世事”;與梅堯臣等交往“為歌詩相唱和,遂以文章名冠天下”(《宋史·歐陽修傳》)。

景祐元年(1034年)入朝,任館閣校勘。這時範仲淹因言政事被貶,而身為司諫官的高若訥不但不向皇上進行勸諫,為範辯誣,卻反而造謠中傷,毀人清白。歐陽修憤然投書,斥高若訥“不複知人間有羞恥事!”因而被貶為夷陵縣令。

慶曆三年(1043年),宋仁宗為了擺脫內外交困,危機四伏,封建政權岌岌可危的政治局麵,試圖廣開言路,采納範仲淹等有識之士所提出的革新圖存十項主張:“明黜陟”、“抑僥幸”、“精貢舉”、“擇官長”、“均公田”、“厚農桑”、“修武備”、“減徭役”、“覃恩信”、“重命令”,打算對現行的腐朽官僚製度來一個徹底的改革,即所謂“欲正其末,必端其本;欲清其流,必澄其源”(《範文正公集·政府奏議(卷上)》),以根除政治上的種種積弊,實現其改革圖存的目的。

為了實行新政,宋仁宗采納革新派的建議,還於天聖七年、明道二年和慶曆四年,三次下詔書戒文弊,提出了“文章所宗,以理實為要”的主張,並將歐陽修從滑州召回京城開封,委以知諫院諫官之職,讓他積極參與新政運動。

但由於新政損害了貴族官僚集團的特權,因而遭到了朝廷內部強大的因循守舊勢力的激烈反對。因此很快就徹底失敗了。慶曆四年(1044年),參知政事範仲淹、樞密使杜衍、樞密副使韓琦、富弼等人相繼被罷官免職,歐陽修亦被羅織罪名,於慶曆五年(1045年)十月被貶為滁州知州。兩年後又遷調揚州、潁州。

皇祐二年(1050年)歐陽修複為龍圖閣直學士,改知應天府兼南京留守司事;嘉祐二年(1057年)主持禮部進士考試;嘉祐三年(1058年)六月加龍圖閣學士,權知開封府;嘉祐四年二月免開封府尹,轉給事中、同提舉在京諸司庫務;嘉祐五年七月完成新修《唐書》二百五十卷,並自撰《五代史記》(即《新五代史》),遷禮部侍郎兼翰林侍讀學士,十一月拜樞密副使;嘉祐六年(1061年)任參知政事(為宰相職務),治平四年(1067年)遭人誣告被貶為觀文殿學士、刑部尚書、知亳州。治平五年,遷兵部尚書、知青州。改宣徽南院使。熙寧三年(1070年)四月遷判太原府,因歐堅持不就,七月被徙蔡州。熙寧四年,歐陽修累章告老,六月獲準退休。熙寧五年(1072年)閏七月去世,贈為太子太師,諡號“文忠”。享年六十六歲。

歐陽修是我國曆史上著名的史學家、詩人和散文家。他在散文方麵的成就尤為卓著,是繼承唐代韓愈、柳宗元古文運動的偉大成就,開創宋代古文運動之輝煌業績的先導和傑出領袖。

唐代的古文運動,經過韓愈、柳宗元等人的倡導和積極開拓,取得了輝煌的成就。但韓、柳去世之後,古文運動後繼乏人,至宋代初興的近百年間,古文運動已跌入低穀,“文章體裁猶仍五季餘習,鎪刻駢偶,淟涊弗振”(《宋史·歐陽修傳》),雕琢文字,講究對偶,風格浮豔的駢體文仍占文壇統治地位。為了結束駢文獨霸文壇近乎千年的曆史,歐陽修繼承韓愈、柳宗元“文以載道”,師法“六經”的主張,強調為文必須“明道”、“致用”;提倡樸實平易、清新曉暢的文風,反對“巧其詞以華”,“務高言而鮮事實”的浮靡之氣。他把現實生活中的“百事”視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