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枯榮歲月(4)(1 / 3)

我和妻婚後這19年,我以及我的家庭發生了很大的變遷。就我個人而言,由農民而為民辦教師,公辦教師,繼而調進教育局,後又進入行政機關,身份和地位有了不小的變化。這種變化在我看來是微不足道的。而我的鄉親和同事卻都稱道不已。當然,我發生變化不是孤立的,而是隨著社會和時局的發展而變化的。在這種變化中,我的諸多當民辦教師的窮朋友,先後轉正了,成為公辦教師。由掙工分的民辦教師,變為拿工資的公辦教師,這對一個家庭無疑是最大的幸事。經濟上的可靠來源是家庭起色的關鍵。遺憾的是,這種變化隨之給家庭帶來了另一種變化,這就是夫妻的離異。離異的本質原因,還是夫妻間地位狀況不同而引起的,倘若沒有前一種變化,也就沒有後一種變化。自然,這種變化並不罕見,非如此,便不會有那出名劇《鍘美案》了。我所熟識的朋友,接二連三與結發妻子分手,另覓新歡去了。或者,是先覓得新歡,再了結舊情。無論如何,離異者比比皆是,屢見不鮮。記得一友再婚時,村人送了一副對聯,聯曰:

一腳踢開眼中釘

雙手抱來如意花

此聯對仗的工整如何,姑且不論。意思的表達上卻是極為準確的,活畫出了拋妻離異者的內心世界。

在那種家庭急劇動蕩的時期,妻也有一種難以言表的憂慮,惟恐有一日這種離異也會猝然而至。妻的憂慮不是沒有道理的,久在茅廁不聞其臭,環境是可以改變和重鑄人的。況且,喜新厭舊是人的本能,是人類發展和進步的一種催化劑。人對物質,對既有世界的厭倦和不滿,產生對新物體和新世界的渴求與創造,世間才會變得日新月異,不落俗套。不過,將喜新厭舊放置婚姻範疇,那則是道德問題了。可是,要將人的本能禁錮於舊圍之中,又非易事。因之,妻有變遷和離異的顧慮,是可以理解的。然而,站在我的角度,則不能使妻有這種念頭。我雖然無法把握變化的社會和時局,也無法把握我那些在婚姻上頗具創新意識的朋友,但是把握自己還是應該綽綽有餘的吧!

我承認,那時候,人的思想剛剛衝破禁錮,一旦趨向自由,對於愛情、婚姻、家庭便有了全新的認識。嚴格意義上講,我們這一代人的婚姻,尤其是農村子弟的婚姻,很少是以愛情為基礎的。婚姻隻是一種生理、生活和家庭延續的需要,也是父母必須為子女履行的一種職責。本來應由情感左右的事物,卻被僵化的理念和程序代替了,豈能有穩固之理?那時候,我細細思考過愛情的道理。僅就字眼而言,愛情是情緒的一種,情緒是感覺的產物。感覺會隨著環境的變化而變化,情緒當然也就會不斷變更,那麼,做為情緒之一的愛情談何穩固?倘若從世事的實際而論,人是不斷進取的,莫道夫妻之間,即使同胞手足,同時求學就讀進取,也很難走同一條道路。隨著人知識的增加,眼界的遼遠,胸懷的開闊,追求的目標有了改變,接觸的範圍有了改變,認識的人也會不斷改變,其中當然也包括接觸和認識異性。誰能料定,在這種變遷中沒有更為談吐融洽,見解相同,追求一致的異性?這其中的感情難道不會向愛情轉化?轉化的結果必然會用新的激情去衝擊舊的穩固,犧牲者自然是在生活和工作上落於後麵的一方。這樣訴說似乎是在說明變異者的合理。其實,這種合理中必然包含著一種不合理。最大的不合理,是新的結合是為了新的生活。新生活還沒有解開纜繩,駛向新的航程。誰又敢料定,在新的航程,新的環境,人不會有新的變化,新的追求,新的知遇?那麼,這種所謂新的婚姻豈有不被冠以舊物而再被淘汰的道理?這樣下去,家庭何談穩固?或許,這個淺顯的道理,西方不曾悟出,多少先驅竟然以身相試,居然導致了社會性生活的相對混亂,創造了艾滋病的流行蔓延。現今,西方人呼籲回歸家庭,不知其中有沒有我所理解的這種道理?

我偏執的認為,家庭一旦形成,夫妻雙方就不僅是情感上的伴侶,而是同一架機器上不可或缺的部件。這架機器的功能,當然不僅是為自己工作,更多的則是為他人,包括你需要孝敬的父母,需要撫養的子女,此外也還有諸多需要承當的親鄰關係。所以,倘若追求個人的私欲和私利,那是可以灑脫一些的。倘若想到所要承載的肌體,履行的責任,從這個道義上出發,我敢說,任何人都沒有拋棄糟糠之妻的勇氣。

這或許,是妻和我生活至今的道理。

也或許,在終成眷屬的有情人眼裏,這是愛情的最大盲區。

不然,無情的病魔為何要粉碎我的家庭,使一架完整的機器,殘破難全?這是多麼大的磨難!人們常議論人生三大不幸,老年失子,中年喪偶,少年亡父。而今,中年喪偶的橫禍正在往我頭上傾軋,我怎能不驚不恐?怎麼會坦然若定,舉重若輕?那個危急的時刻,我深深感到自己渺小和無能,對於磨難的肆擾,竟然沒有一點兒扼製和抗拒的手段!所能想的辦法,我已經想過了;所能采取的措施,我已經采取了。我惟一能做的就是等待,等待大夫和死神的較量。這真是無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