閉關失敗後出家就更別打那妄想了。也沒有生意每天隻打坐誦經念佛,總算熬過了春節。天暖和起來了,也暖了我創業的妄想。開始思考怎樣起死回生,必定適合我特長的生意不能就這樣不了了之。半途而廢,這樣怎麼對不起愛我的父母?對不起幫助我的人﹔對不起自己鮮活的青春﹔對不起那些看不起我的人。那年我22歲,後來與我的戰友合作租了門市。生意逐漸象模象樣的要走上正規時,家裏逼婚事件升級,家裏媒婆子領著姑娘三天兩頭往家裏串。
經曆的種種境遇雖成過往雲煙,然時時憶起猶如隔日般清晰,刨心之疼,感無常苦空求不得諸苦之難(四聲)不想結婚。此生隻想好好修行,了生死,好好做生意解決家裏困境。每回一次家就被父母責罵一次,以至每每躲避長時間不回家。父母無奈追至商鋪討伐,親緣宿業。過不去也,無法,自發願心。除非有女孩心地善良,還學佛修行,能孝順父母,不障我道。我可應父母命與其相守共修一生。不然無法…左顧右盼,盼遇此等女孩哪裏如意,能塞其責,還是求不得。後遇到常去彌陀寺護持道場一女孩,年長於我,學佛修行,容顏善好。腿腳兒時得過小兒麻痹症,有些拐腳,沒記錯的話這是生理缺陷。人的心靈善良美麗,身體殘缺也好容貌醜陋也好並不是缺陷。況且這女孩容貌若心般善好。(這也是我勸導父母的話說)。我想。好,就這女孩了。我可以照顧她一輩子,兩個人一起共同學佛修行。之後,發生的事情,是自己不會做的事情。現在說老套的寫情書追人家,三翻五次的寫信給人家,中間帶我送信到她家裏的是我的同學--王,還有同修金剛居士,他們也都帶我著急應對我父母那裏,真的很悲催杯具。女孩三翻五次找我談話。說服我放棄這樣的想法,告訴我學佛修行重要,莫論兒女情長之類的說話。我是真心地想照顧她一生,也是我一廂情願的癡妄。如左如右我辯不得南北東西了,堅持了一個多月的信箋終於在飽受冷落中飄零墜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