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要講解的,是張五常在新版《經濟解釋》卷二裏提出的財富累積的倉庫理論。財富累積,就是馬克思說的資本積累,因為“利息理論”中講解過了,財富與資本基本上是同一回事。
前麵講的,都是怎樣才能使經濟增長、財富(租值)增加。但經濟增長、財富增加之後,就需要有倉庫來貯藏財富以使之不斷地累積。貯藏財富的倉庫有兩類:資產型倉庫與收藏品型倉庫。對於資產型倉庫來說,資產和倉庫看起來是兩個完全重合的概念—資產的價值來自其未來的收入,而這些收入的折現是財富,就貯藏在這倉庫裏,這也是為什麼稱之為資產型倉庫的緣故。
而收藏品是指人們將之購買回來之後從不進行消費使用(如觀看或擺展),僅是收而藏之,因此用“收藏品”來稱呼它們是最為合適的。這類收藏品構成的財富倉庫,就是收藏品型倉庫。因為這些物品固然不參與生產,也不用於消費,所以不會給持有人帶來收入,也就不是資產了。收藏品倉庫要穩固,需滿足四個條件:其一,鑒別收藏品真偽的信息費用不能太高;其二,數量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要適當;其三,要能成行成市,參與者夠多,這是為了確保其流動性(變現能力);其四,收藏品要有明確的風格或個性。
下麵就以一個虛構的例子來解釋收藏品倉庫的作用。假設一個社會裏隻有兩種物品:土地和石頭。土地參與生產(即土地是資產),石頭雖然以其物理特性本身也有些用,但反正不用它(即石頭不是資產)。再假設土地作為一個整體每年的收入一樣,為100億元。在折現率是10%的條件下,可以根據這些收入折現而計算出土地這資產型倉庫裏貯藏著的財富(即土地的價值)是1000億元。一年之後,土地的業主作為一個整體有了100億元的收入;而土地的情況沒有任何變化,仍是在未來的每一年裏整體上可以給業主帶來100億元的收入,在折現率不變的情況下,所有土地的總價值仍然是1000億元。於是,這些業主的總財富現在是1 100億元了。可問題是,土地這個倉庫隻能貯藏價值1 000億元的財富,不能貯藏1100億元,因為這些土地每年的收入並沒增長,折現率也沒下降,土地價值無法變動,不能平白無故地從1 000億元升為1100億元,也就無法把那一年這些業主得到的100億元收入“固化”在土地上。那怎麼辦?這些業主怎樣才能把這100億元存起來?
在現實中,這些業主當然要消費,但這可以看成是他們的勞動力這“機器”的更新折舊,消費其實是把財富貯存在他們的勞動力這“機器”上。不過這例子一開始假設了這個社會隻有兩種物品,土地是唯一的資產,勞動力這資產在此忽略不計了。這些業主還可以以貨幣的形式貯藏這收入(但下麵會解釋為什麼貨幣不是一個好的財富倉庫)也可以把它存銀行裏。但銀行本質上隻是個中介機構,無非是把這些錢又貸給另一些人進行消費或生產。消費的問題剛剛說過了,至於生產,由於現在假設了這社會隻有土地這資產,別人要生產還是得使用這些土地,既然區別隻是在於誰使用土地,不在於什麼參與了生產(來來去去還是這些土地),也不在於誰得到了收入(來來去去還是這些土地的業主得到收入),而土地作為一個整體的價值怎麼也不能超過1000億元,多出來的100億元還是存不進土地裏去。
問題又回到原來的起點:土地的業主怎麼保存他們那100億元的收入?答案是:他們拿這100億元去買石頭!於是這100億元存進了石頭裏去,盡管這石頭不會給他們帶來收入,但充當了財富的貯藏倉庫。
第二年的時候,這些業主又得到100億元的收入,他們以土地的形式持有(貯藏)的財富仍是1000億元(因為租金收入與折現率都沒有任何變化),這新增的100億元收入要“固化”為財富,又去買石頭(互相你買我的,我買你的),石頭所貯藏的財富因而上升至200億元,由於石頭的供應量不變—這是牢固的收藏品型倉庫成立的重要條件!於是平均來說,每塊石頭升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