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自由作家手記(2 / 3)

我認為自己有成為一個自由作家的天生資源,首先我喜歡寫,會寫,寫得好,我有這方麵的才能,有靠寫作養活自己的絕對把握,其次寫作這片天空在我辭職前就已經在我頭頂展開了它應有的湛藍顏色,通過寫作我會生活得更好。第三,我覺得一個真正勇敢的人是不該給自己留後路的,我要用生命當中最好的一段去做最喜歡的事,而不是把生命敷衍得四平八穩,不出什麼岔子就算完了。這種生活也許適合於別人,但不適合我。

我的生命充滿挑戰。

我就是我,不想把自己淹沒。

平庸比死更可怕。

三、我找到了盛載我激情的容器

一個像火焰一樣有激情的人,把她冰封到零度以下的低溫環境中,天長日久,她的能量積蓄到了要噴射出來的程度,她整日焦灼不安,她必須尋找到一個巨大的並且是有價值的容器盛載這種能量,不然她會自焚,會在內心的自我燒傷中痛苦地死去。

那個舊我就曾千百次地這樣死去。

那個舊我是籠子裏的怪獸,雖有迷人的麵孔,胸口卻有無數個窟窿。

那個舊我曾千百次地離開我,東衝西突,想要找到出口。

那個舊我早就瘋了,然後死了。

隻有當我成為自由人之後,我才是真正意義上的現在的我。那個舊我已不複存在,她是我的前世,回想起來模糊不清,就像想起自己上一輩子的事,沒有一件事能接得上茬口。

我不願見我過去的同學,也無心在她們麵前炫耀我現在所擁有的一切。我不願見她們是因為我太怕回到過去的環境中,談著陳年的老話,敘雞毛蒜皮的舊情,我最討厭她們對我說你應該去見誰誰誰,你應該寫什麼什麼。我不知怎樣才能讓她們知道,我正在寫作的東西,不是她們想像中的那種“文學”我與她們仿佛已不生活在同一時空,每一句話、每一個概念都無法溝通。

我無法想像那四年我是如何熬過來的,一個有夢想的人無異於一個不切實際的瘋子。

我找到了盛載我激情的容器,這是我理直氣壯活下去的原因。有的人活著不需要原因,“湊合活著”,我是無法湊合的。軍校四年我雖然沒寫什麼,但我一直為現在的我做準備。巨大的壓力沒有改變我的個性,記得在一次旅行途中,我曾對林白說:“我是一塊巨大的鋼板,在被扭曲之後,反作用力大得驚人!”我清楚地記得我說這番話的時候,車窗外的雲蒙山正如軸畫一般飛速閃過,我們都靜默了兩秒鍾,想著各自的心事。然後,過去的歲月就走遠了,前麵是一片新天地。

四、自由作家的生存狀態

我的全部收入來自於寫作。寫作大體可以分作小說(長篇及中短篇)、散文隨筆兩部分。我不寫其他亂七八糟的東西,不搞電視劇,這種狀態被我稱作“純寫作”,一個人處於“純寫作”狀態是幸福的,因為我每天都可以寫我想寫的東西。它們像植物一樣從我頭腦冒出來,呼呼作響地往上生長,把想法變成作品,變成我想做的那類小說,變成我鍾愛的那類文字,變成現實存在而不是虛無飄渺的東西。

如果沒有什麼特別的事情,我是不想出門的。

我不需要體驗生活,我每天都在生活中。

我想寫一種超現實的東西,具有迷幻色彩的、瘋狂的、藝術的但又具有現實對應的東西。

我曾與一個畫家爭論,他說,小說不是藝術。

我說,文字是這世上最美的東西。

我們對世界的解釋不一樣,他用他的眼睛看見世界,也許看到的隻是色塊和線條,而我眼一看,看到的全都是小說語言。

寫小說的人常常懶得與人爭論什麼,是因為小說的巨大容量把他想說的東西都包進去了,詩人熱衷於爭論是因為詩歌的短小篇幅根本無法完全容納他們的全部激情,他們要在文本之外再說點什麼,爭點什麼,發出另外的聲音,引起別人注意。而小說這種文體往往使人變得平靜,誰在寫完三十萬字的一部長篇之後還有心思跟人吵架?隻想把自己收縮起來,縮在角落裏抽一根悶煙,或者兩眼發呆,一言不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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