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寫作還有一種與文學每日每夜的“浸泡”關係,我寧願整天浸泡在文學裏而不願意做其他與文學無關的事。當然,必要的事情不做也不行,比如說做飯,收拾房間,或者上街購物,但我可以帶著我的文學去,小說在想像中展開,成為自由作家之後,我學會了在出租車上寫小說。身體的移動無法趕走在我頭腦中打轉的那些想法,我是一個隨時隨地可以寫小說的人。
關於散文隨筆的寫作,有的作家堅決拒絕,認為那種東西不夠高級。但我不這麼認為,好隨筆到處都是,就看你怎麼寫。
另外,我要吃飯,需要掙一些錢。我想對一個作家來說,寫隨筆總比到中關村去推銷電腦感覺更快樂一些。
五、我快樂,因為我自由
我比較快樂是因為我居然真的過上了夢想中的生活,誰能想到呢?原來連想都不敢想的事情,現在居然真的發生了,我可以自由自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必每天早晨天不亮就去上班,到了晚上臉灰灰的回來,帶一身外麵的灰塵。
誰願意那樣疲於奔命地活著?
誰不想過得好一點兒?
誰願意看別人的臉色,為了一份薄薄的薪水受盡委屈?
誰願意起早貪黑,風裏雨裏?
我快樂,因為我自由。
我早晨通常睡到十點鍾醒來,有時在床上接一兩個電話,翻兩頁書,看看昨夜的小說筆記,想想今天要寫的內容。我喜歡在床上做小說提綱,想起許多年前在寒風凜冽的早晨出早操,身體和手腳都不是自己的。隻有我知道什麼叫“苦盡甜來”,對別人來說寫作也是“苦”的,但對我來說已經很“甜”了。
午飯後開始寫作。下午主要是寫小說,我寫小說以中長篇為主,三兩萬字的中篇對我來說是比較適合我的篇幅,每天一百行,我一直堅持這樣,已經成為一種習慣。
我喜歡在完成了一天的寫作計劃之後,在午夜時分寫較短的隨筆。我喜愛隨筆所帶給我的那樣一份飛翔的感覺。喜歡隨便擺弄文字的那樣一份自由與灑脫。不喜歡飯局,北京大大小小的飯局多得完全可以以此為職業,哇啦哇啦,人來人往,誰來了誰走了都得擺上一桌,吃吃喝喝,聊聊樂樂。吃飯帶給我的快樂遠不如寫作帶給我的多,所以我通常留在家裏寫作,而不是赴宴。
一個女人,對酒肉沒什麼興趣,又不想結識什麼人(該認識的都認識了),那麼飯局對她還有什麼吸引力呢?
我獨自坐在家裏,穿著舒服的衣服,腳上穿著柔軟的絨拖鞋,打開電腦,來一點音樂,調出一種合適的光線,然後端坐其中,手捧香茶,抿一口,再抿一口,開始寫作。小說中的人物神秘飄忽,我側身進入其中,與那些飄忽的事物在一起,寫作的生活是超越凡俗的生活,寫作使我生活得有目標,有寄托,有指望,有未來。我像一切勤奮工作著的人一樣,會有好的將來,好的收成。
六、瘋狂寫作,平淡生活
我最近喜歡上一種晦澀的墨水藍顏色,以前一點也不喜歡,今年突然變得特別喜歡,已經買了這樣一件衣服外加一件與之相搭配的墨水藍緊身毛衣。千禧年第三天穿了一件紅紅的衣服去見徐坤,徐坤大叫,嗚啦啦,怎麼穿得這麼像過年!那天她請我和邱華棟、李敬澤在蜀味濃吃火鍋,吃得我們渾身上下直冒火。
年就這樣過了。
我又回到我的書房開始寫作。
我穿深色的衣服寫作,顏色影響心情,墨水藍或者黑色是寫小說的顏色。平常的生活是平靜而又簡單的,但因為有寫作,所以一點不覺乏味。
在一座城市裏,有自己喜歡的事情做,有兒個好朋友,有家,有房子,有電腦有書房,就足夠了。瘋狂寫作,平淡生活。午夜時分,我的EPSON打印機咯吱咯吱吐出我寫的優美漢字,那滋味怎麼跟人說呢?
我常在電話裏跟我朋友詩人A哇啦哇啦講個不停。
他說我聽見你開著音樂呢。
我說我在寫小說。
他說真羨慕你啊。
我說,自由是我拚了命爭來的。我好不容易才活成今天這樣子。
於是,他就笑了,在電話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