閑篇詩話
哈哈……朋友們好!
又看了上麵朋友的所說,覺得,還是再簡單說幾句。
我不反對任何人用任何韻寫詩,也沒有特別的想提倡什麼韻的意思。隻要你覺得好,覺得習慣,覺得你能夠把你想表達的思想感情,表達得又真實,又美好,又純樸,又自然,又接近生活和事理,就行。如果,再能夠讓讀它的人,覺得也好,這就更加好了!
不論誰以什麼樣的格式、用什麼韻,寫什麼樣的內容,隻要是他想那樣去寫,隻要寫得好,就有他寫的意義。
不管你是寫詩詞、歌賦、對聯、長律,是五言、七言、雜言、六言和三言及四言(雖然這些比較少見),是古風(古風也大體上分入韻的不入韻的兩種),還是柏梁體的韻詩,也不論是寫散文、小說、隨筆等等,等等,就它們體裁萬變的核心來說,還是未變其中,即是:都是作者用來表達自己的思想感情的,也就是“詩以言誌”一說,這個核心還是沒有變,也不可能變。這一點,是明白的。
簡而言之,所有的文學形式,都是各自的喜好不同罷了(這裏麵還與各個曆史時期的風尚緊密相關聯。比如,如今的人們喜歡搞笑,那麼,流行這檔的鬧劇,就四處都是了。那些所謂的高雅藝術,就遠不如流行歌曲的市場叫好了。再比如,唐朝的人喜歡詩,那時候的人,就把詩能夠發展到格律化的高度,即把他們的追求固定到了他們追求的格式中。到了宋代,人們又更加喜歡靈活性很大的詞了……)人們的思想感情的複雜豐富,就決定了人們表達自己的這些思想感情的形式也自然會複雜和豐富。人們的生活複雜多變,也就有了想表現好這些生活內容的表現形式的多樣化。這些都是十分好理解的。
不管是什麼樣的文學形式,都是為了表達人們的思想感情和生活而產生出來、發展起來的。如果人們感到這樣的形式已經不適合他們今天的表達的時候,人們就自然會去尋找新的,更適合他們表達思想感情的形式了。這就是發展,新的發展。一旦某種形式走到了死的規矩裏麵,它就必然會被原來的規矩所束縛,也就一定會在人們感到它們的束縛的時刻,被人們所破。規矩是喜歡這個規矩的人定的,規矩也會被不喜歡這個規矩的人所破。規矩是人定的,規矩也自然是人可以破的。這就是任何一種文學形式定型之後,就必定會在其後,有更加有生命力的文學形式,產生和重新發展起來的曆史原因。
這個道理,大自然也以形象的形式,明白地標示了出來,那就是——既便是像珠穆朗瑪峰那樣的世界和自然的第一高峰,它也是存在著上坡和下坡這兩個麵的——這就是說,隨便是任何東西,一旦到達了頂點,它上麵的範圍,就局限下來了,它的空間也就隨之受到限製了,它想在上麵再無限大,那就不可能了,這樣,也就是它開始下坡衰退的時候了。也就是說,任何的東西,都不可能是永遠的。多少萬年前,珠穆朗瑪峰那兒是海洋一片。今天,它卻是成為了世界的最高處。又過多少萬年以後,那裏也許又是另外的一種景象了。它不再是世界最高的地方了。自然的多少萬年,也就是我們人類文明發展史上的一個瞬間。自然法則也是在以不斷更新和被發展者取代的形式,表現著大自然內在生活的思想和感情。實際上,人類在這一點上,一直是與大自然的思想和法則相通的。人類本來就是大自然世界中的成員之一嘛。隻是我們在不同的方麵,用不同的形式演化著這同一的大自然的根本法則而矣。固定的山峰是這樣,人的思想感情更加是不斷變化的,因此,能夠把人的各種思想感情的生活的內容表達出來的方式,就更加是多變化的了。更何況是不同區域的生活、各種因素不同的人,要表達的各自感受,也不會完全相同的哩。
哦——!話題一拉,又是這麼多的話。不想多說了。哈哈……這天聊不得,一聊起來,就話多啦!
哈哈哈哈。
我還是用一句簡單明了的話,把意思說了吧——不管用什麼樣的形式,也不論寫什麼,隻要寫得好,也就是人們一般說的,讓人覺得“真、善、美”,就好。
詩話隨筆
我的觀點和6樓的石兄(石緣實)基本上一致。他上麵說的意思,我數年前,曾經在“紅網”的古典詩詞欄目中,專門發過短文表達過。
不過,我比石兄還有過之。近十多年裏,我寫詩,就是有感即發,信口開河,隨筆便寫,多注重有感,不講究什麼多餘的東西了。
“詩言誌”。這是人類寫詩的初衷,也是人類之所以寫詩的根本意義所在。其他的修飾,隻是各有所好罷了。
這就好比人們常說的“蘿卜白菜,各有所愛”的意思,是一樣的淺顯。
從詩、詞、歌、賦、曲,到現代幾乎就是白話一般的自由詩(白話詩)的曆史發展中,我們就應該明白,人們為了更便於做到“有感而發”,一直沒有放棄在變革自己的表達形式。為了有更加適合自己“有感而發”的形式,我們的先人們,一直都在尋求和創新詩(當然也包括別的文學體裁)的表達形式,並且從來都沒有說過“隻有哪一種”是最好的。
就是從古詩的表達形式上看,不說《詩經》那麼遠的,就說唐代的,也是有古風、古絕和律詩等等形式的,就是李白、杜甫、王維等等大家,他們寫的詩,也多是根據自己寫的內容而定形式的。即便是同一的形式,他們也不是每次都不變。實踐上,他們屢有創式。這是從橫麵上的說。縱向說呢?雖然唐代成熟了格律詩的這種當時人追求的詩的表達形式,但是到了宋朝,人們又創新了詩的表達形式,認為詞,這種長短句,更便於他們表達思想感情,而且表現上更加靈活,有獨到之處,於是宋朝就有詞,這種詩的新表達形式。本質上講,詞還是一種詩,一種當時的新詩。要不,怎麼會有人稱詞為“詩餘”呢。詞還是詩的發展。表達的形式變化了,變得更便於表達自己的“有感”了,但是,它的本質還是詩。後來的又發展變化了。這些,都是我們今人知道的。
不管怎麼說,變的隻是表達的形式,“詩言誌”這一點,沒有變。
應該說,是不是詩,根本地講,是它的思想內容,而不重在它的表達形式。是不是好詩,那就更加要由詩的內容本身決定了。就說大家都熟悉的“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舉頭望明月,低頭思故鄉”吧。這樣的詩句,多好、多樸素!古今以來,有幾人能夠寫得出來?這要是在那些說這個不懂,那個不懂,唯有他們是懂的人眼裏。這哪裏是詩啊!就是大白話啊!要不是他們知道,這詩是已經有詩仙名聲的李白寫的,要用他們自己認為是“行家裏手”的眼光看來,這樣的詩,如果是出自在今天的一個普通人口中,那他們一定是說:“這恐怕連打油詩也算不上”——不說平仄聲調了,它連油花油味也嚐不到,就更別說什麼其他的修辭之類的。
我也看過那些自以為懂詩的人寫的詩,實在是不敢恭維。除了略微知道一點律詩的格律而外,在他們的詩裏,很難找到真詩的影子,就更別說是這樣樸素如話的好詩了。
我非常喜歡古詩,喜歡那些經過曆史鑒定流傳到今天的所有的好詩。以前,品讀這些詩的時候,我也會有心去品讀它們在音律上的抑揚頓挫,品讀它們的格律,品味它們的修辭,在時間充足的時間,也會去翻翻有關的詩韻等書籍,看看它們押的是什麼韻,是一韻到底,還是換了韻,看它們有沒有用鄰韻,等等。
但是,自從我自己放棄寫律詩,也沒有再寫過那些個我覺得挺羅嗦的格律詩以後,我讀詩就回到寫詩的原意上來了。
雖然,我現在信手拈來的詩,就是有感而發的,沒有什麼過多的推敲,也多次被人指點過,批評過,還有人不止一次說過我不懂裝懂的,我還是不予理睬。他說他的,我寫我的。我也不想去和誰濺口水。有這樣的時間,我寧願多休息一會,多看一下書。哈哈……。
實際上,他們並不真懂什麼詩!至於他們是不是在那裏不懂裝懂,我想,天知道。我不想知道。
哈哈……。
我不反對別人怎麼寫詩。用什麼樣的形式,都可以。隻要是好詩!我就喜歡。沒有整體的一首,哪怕是隻有一句。我看見了,也是喜歡的。
我認為,隻有那些標明了“五(七)律”、“五(七)絕”、寫排律的律詩,應該在格律上要求嚴格——你本來就是要這樣寫嘛!——其他的,它們押的什麼韻,講不講平仄,對不對偶……。我以為都不是十分重要的。
隻要大致上口,能夠表達自己的思想感情,就可以。當然,還有詩的意境等,那就更加好了!
現在,有的人,一看見古體詩詞,就腦子裏麵隻有那幾種平仄格律的律詩格式。要知道,古典詩詞裏麵,不光有律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