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章(1 / 2)

我們的友誼並沒有走到盡頭,我們都是需要朋友的人,而且我們都是不喜歡去重新認識新的朋友重新了解彼此興趣是否相投的人。所以,我們照常上課照常吃飯照常逛街,隻是,心境已然不如當時那般。如果沒有這場鬧劇的發生,如果我還是以前那個我,那麼我的性格我的愛好我的興趣我的所有都不會改變,那麼我也不會認識馮弋了,我們算認識嗎?我不知道。

之後我進入了校文學社,安博跟劉斯含也還是那樣,並不像熱戀中的男女那樣如膠似漆。在文學社我結識一個新朋友,她叫莊夢,文字功底很強也畫得一手好畫,其實我能進這個社全由她推薦的。她跟我同班,但因為座位的關係所以沒怎麼說過話,隻知道她有負責我們校報。剛好那天文學社來每個班做宣傳,要招新的社員,她就當場舉薦了我。我這個人也沒什麼特別的興趣愛好,更不喜歡被條條款款約束。

之所以會答應是因為對文字的喜歡。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喜歡上寫字的呢?自己也搞不清楚了,好像是從生病開始吧,依稀記得是剛休學在家那陣子,閑得無聊整天的看書。不知道在什麼書上看到這樣一句:“經常練習毛筆字可以長壽”,我並非害怕死亡也不是想長生不死,當拿起筆一筆一劃在紙上勾勒出自己想要的結果時,那種心境就像看到五彩的蝴蝶在指間飛舞,感覺是我的手指賦予了筆生命。

莊夢是個性格活潑好動的女孩兒,身材矮小,看著像個中學生,但這完全不會影響她在社裏的好人緣。我一直不知道她為何要推薦我進社,我沒什麼優點,對這個也是興趣缺缺,如果單憑寫的那幾個字兒就推薦我入社的話,算上來我們係可是人才濟濟了。原因隻有一個,安博,她是安博的表妹,這一點足以讓她舉薦我進社,我也是入了社之後才知道這一點的。同在一個班,我不知道的與別班相同。原來,當一個人想把一件事變成一個秘密時,是那麼的簡單且輕而易舉。

“知道我為什麼薦你入我們社麼?”這是進入文學社她同我說的第一句話。

“你哥”?

“你是個聰明的女孩兒,我想跟你做朋友,你跟他那些個女朋友太不一樣了”。我不知道她這是讚美還是貶低,聽起來不錯,但我卻不喜歡。

“我跟她們的確不一樣,因為我不是他所有女朋友中的一個”。

“你似乎不太喜歡與我表哥扯在一起,他長得帥,好多女孩兒都想跟他傳呢”?

“謠言是張吃人不吐骨頭的嘴”。你哥難道沒告訴過你。

“你是害怕上次的那種事再發生吧!”

我不可置信的望著她,她那可愛的肥嘟嘟的笑臉不像是會說出這種寓意深刻的話的人,不是因為驚恐也不是因為害怕抑或不是因為怕人知道,隻是驚訝於那天的事除了我們幾個當事人,應該沒有人會說出去。畢竟不是什麼好事,我也還有個在校教師的哥,她消息的來源的確吸引了我。

“你也不用驚訝,我認隻虞尚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