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那些與她隻有露水之歡的男人相比,陳安斌才是她那無與倫比身體的最大受益者。”商華覺得有點吃了虧地想。
但一想到陳安斌向她求婚時的傻樣,商華又總是認了命般一陣大笑。由於他倆戀愛的節奏完全是由她控製的,所以經過她長達一年多若有似無不冷不熱的折磨,那時的陳安斌就像是一隻成天追著一塊吃不上嘴的天鵝肉的癩蛤蟆,硬是被拖得皮鬆骨軟,人瘦毛長。因此,當有一天,陳安斌掏出槍來指著自己的腦袋,用自殺的威脅來請求她嫁給他時,都沒有引起商華應有的重視。
“結婚?你也想結婚?我看還是免了吧。”她仍然采用一貫的不屑一顧的腔調回應他。
“什麼意思啊?我不懂。”但陳安斌這回好像是要玩真的了,他握著手槍的手指伸進了扳機。
“好好看看你自己的體格,跟一個沒發育好的娃娃似的,結婚對於你來說,不是享受,而是玩命,懂了嗎?”
陳安斌還是執迷不悟地搖搖頭。“哎——這麼跟你說吧。就你這種體格,經過新婚之夜的折騰,第二天早晨準會變成一張扒拉不起來的人皮。是生命可貴呢,還是享受重要?你自己掂量吧。”
“那我不管。”陳安斌想都沒想就回答了她,同時讓自己的食指將手槍的扳機漸漸勾緊。
商華的臉霎那間沉了下來,知道這回是躲不過去了:“那好吧。不過我可把醜話說在前頭,要是要了你的命,你自己負責。”
陳安斌握著槍的手無力地垂了下來,整個人也慢慢癱倒在她的麵前。
商華的心掠過一陣悸痛,有一絲心疼他起來。通過一年多的相處,商華已經熟識眼前這個男人。他雖然生性內向,不愛結交朋友,就像舍不得花錢一樣吝嗇自己的話語。但這樣的人一旦說出狠話來,那是會拚命去兌現的。
她還通過手下的馬仔了解到,他在當上警察之前,已經在望海門混掉了不少的人生光陰,時間長到足以使一個人忘記自己的故鄉。像所有流落於此的流浪漢一樣,由於貧窮,他也和那些生意清淡,已經變得又老又醜,幾乎已經不指望再賺錢,而隻是為了延續一種生活習慣的洗頭妹睡覺。但和大多數不要臉的流浪漢不同,他在和那些已經變成了落花流水的女人們睡覺時,並不僅僅是為了欲望,而更多的是為了表示尊重,很多時候他都是因為害怕她們傷心,才慰問般地和她們同床共枕的,直到遇見商華。
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說,這是一個人生過倒了的可憐男人——是先經過了肉體上的洗禮後,才迎來了精神上的初戀的。
商華看中的正是這一點,與那些一味貪食,隻顧自己感受的毛頭小夥相比,這種嚐過了葷腥,知冷知熱的男人更知道,也更會疼女人。因為單靠肉體,女人是無法維持長久魅力的,即便是天鵝肉,在被男人吃到嘴以後,也是會很快變味的。當然還有他那個特殊的身份——因為警察無疑可以成為經營歡場女人的命根子。
想一想在他來自己的夜總會開槍之前,有多少放肆的男人,曾經借著酒勁來她這裏耍過潑啊。他們往往像凶猛的獵犬一般,在自己的小姐妹們身上聞來嗅去。每當這時,她就需要憋著一肚子的怒火,低聲下氣,像新娘對待她們的丈夫那樣,悄聲細語地哄著他們,以免這些喪家的男人們在她吃飯的場所攪起一場台風。
但自從他在那幫無法無天的臭男人頭頂上開過一槍之後,她就不用再忍氣吞聲,而可以大刀闊斧,隨心所欲地按自己喜歡的幹了。在他開過槍以後的第二天夜晚,商華就立下了一個讓自己爽翻了的規矩:隻有消費滿一千塊的顧客才可以觀看完整版的脫衣舞,而消費額度不夠的爛仔要麼看戴頭罩美女穿比基尼熱舞,要麼看露臉美女穿長袍扭動,總之上半身和下半身不可同時看全。結果快把那些混在望海門的爛仔們逼瘋了,一改死皮懶肉的習慣,拚命想出奇招絕活賺錢,然後再到她的夜總會裏花掉。更讓她樂得仿佛做夢的是,從此以後,那些慕名而來的香港佬們也比著賽地在她的夜總會裏燒錢擺闊,生怕別人懷疑他們看不起完整的脫衣舞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