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擔任了執法部門的職務,就會以“服從命令是天職“的理由來盡情發揮自己的人性惡,對非入侵者、非危害社會的百姓,瘋狂毒打甚至殺害,每次有了打人的機會就興奮的兩眼放光,事後卻說“我是服從命令,身不由己“。“槍口抬高一寸“的道理不懂嗎,和平年代的人民內部矛盾,比如抗拆遷、比如超生,比如街邊擺攤,他們也許有錯,有些人也確實抱著“我弱我有理“的想法,也有貪欲,但真的需要被毒打嗎?即便是你的同僚,是個個像你那樣“奮勇當先“嗎?明明是借打人宣泄自己的獸性,何必扯上職責。何況,一個人如果盲目服從一切命令,不分善惡,沒有獨立思考能力,那還有何資格稱之為人。
其實,行善的最高境界是不求任何回饋的,連希望回饋的念頭都不應該有,越是不求回報,回報的“果“就越大,隻是大多數人暫時做不到,所以,還是希求得到道德滿足感和生活平安幸福的因果,這也是人之常情,慢慢來,不必急於達到最高境界。
行善,細說起來有許多需要分析思考的地方。很多人其實不能準確的分辨善惡。
前文說到因果規則,生活中常有人反駁其真實性、合理性。常說“修橋補路雙瞎眼,橫行霸道有馬騎“、“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等等此類言語,有些人就以此為安慰,放心大膽的作惡。有些人即便不敢作惡,但也不願行善,認為老實人吃虧。
其實,不是因果規則不公,而是一般人常認善為惡,指惡為善,是非顛倒。用錯誤的觀念去觀察事物,自然會得到錯誤的結論。
所以說,行善一定要有足夠的智慧,不但要徹底明白別人心中的惡,更要明白自己心中的善惡。
《了凡四訓》有雲:“善有真、有假;有端、有曲;有陰、有陽;有是、有非;有偏、有正;有半、有滿;有大、有小;有難、有易;皆當深辨。為善而不窮理,則自謂行持,豈知造孽,枉費苦心,無益也。“
常人以為打人罵人是惡,禮敬對方是善,其實未必。前文說過,對上等人,可打可罵,當然,這是有先決條件的,你打他是為了點醒他,如果不看對方根器,不講方法,打完了他恨你一輩子,那就是你愚癡了。
如果一個人碰到了類似昆明火車站暴恐案的場景,或者日軍侵華殺害百姓的場景,如果他有能力的話,即便把殺人一方全部擊斃,隻要他懷著悲憫的心態去殺,那也是止惡行善,所以說,殺人也不一定都是錯的。
禮敬對方如果是為了有求於人,那叫諂媚,畏懼於人而禮敬那是懦弱,人行惡事而禮敬之,那是縱惡。
古時有一位很有財富地位的呂翁,有一位鄰居,往日裏常常醉酒惹事,有一天衝撞了他,他為了行善,閉門避之,不予計較。此人從此更加狂妄,常說:“呂翁也不敢把我怎麼樣。“最後,終於酒後殺人,犯下死罪。呂翁知道後,很後悔,對人說道:“當日,我心存厚道,寬容他,豈知反而害了他,如果當時懲戒一番,他受了教訓,也許後來不至於犯下死罪。“
當然,呂翁有這個實力、手段教訓他而不會惹來大麻煩,這是前提,一般人不能盲目效仿,這個例子隻是說明,禮敬寬容不一定就是善。
至於那種以刻意用禮敬使對方的惡意膨脹,終於犯下大錯的,那更是十足的偽善了,《鄭伯克段於嫣》就是最好的例子。
假如一個人,家財萬貫,四體不勤,那麼他即便拿出很多錢財捐獻,也不算是難行之善,因為,錢對他並不是難舍之物,如果他肯親自動手幫人幹活,才是難行之善,因為體力付出對他來說是很難克服的心理障礙。反之亦然,有勇氣舍了自己最放不下、最心愛的事物,才是難行之善。
行善讓人知道,獲得名聲地位,那是陽善,不是說陽善不好,但終究是次於陰善,陽善得到名聲,那就等於把善因成熟為了“名氣“這個善果,直接消耗掉了。陰善就是行善絕對不讓人知道,這樣因果更大更好。當然,如果是為了用自己的善行獲得名聲後能更好的帶動他人行善,那又另當別論。
孔子的學生子貢,贖回奴隸後不肯接受魯國的賞金。本意是很好,但是孔子卻很不高興的說:這件事子貢做錯了,凡是聖賢無論做什麼事情,都是要做了以後,能把風俗變好;可以教訓,引導百姓做好人,這種事才可以做;不是單單為了自己覺得爽快稱心,就去做的。現在魯國富有的人少,窮苦的人多;若是受了賞金就算是貪財;那末不肯受貪財之名的人,和錢不多的人,就不肯去贖人了。一定要很有錢的人,才會去贖人。如果這樣的話,恐怕從此以後,就不會再有人向諸侯贖人了。
子路看見一個人,跌在水裏,把他救了上來。那個人就送一隻牛來答謝子路,子路就接受了。孔子知道了,很欣慰的說:從今以後,魯國就會有很多人,自動到深水大河中去救人了。
所以說,行善還要看長遠的影響,當時善未必以後不變成惡,當時看好像是惡,以後可能變成善。
德航空難,一名學生本來將護照忘在家中,是登不上飛機的。但這名女生寄宿的西班牙家庭驅車及時在上飛機前將護照帶給了這名女生。這送護照的行為,當然是為了善心幫助人,但卻造成了壞的結果。當然,這送護照的人,不是造下惡因,因為他沒有任何惡意,而且這個結果也是不可預料的,無論他有多大的智慧,也想不到會有空難,這與因愚蠢而導致他人傷亡是兩回事。如果此人有相當的智慧,那麼是不必因此而懷疑行善的正確性的。
行善有求回報的心理,那是半善,即便求的隻是一聲謝謝,也是有求。一切回報都不希翼,那才是滿善。如果行善後,因為對方沒有感激之情而抱怨、忿忿不平,那就剩下點滴之善了。如果真的仇恨對方,那就轉善成惡了。
善惡種種,差別千變萬化,不能說盡,那麼本質規則是什麼呢?
按照高標準嚴要求來說,是以下這樣的:“有益於人,是善;有益於己,是惡。有益於人,則毆人,詈人皆善也;有益於己,則敬人、禮人皆惡也。是故人之行善,利人者公,公則為真;利己者私,私則為假。又根心者真,襲跡者假;又無為而為者真,有為而為者假。“
當然,世上畢竟中下等心胸的人居多,那麼我們就退一步,從大家能接受的程度開始修煉,就是我們在不損失自己巨大利益的情況下去行善。,然後循序漸進,終究能達到頂峰。
對於普通人來說,行善時完全不考慮得失,是不大可能的,能做到不求回報已是不易。如果因為行善帶來巨大的財產損失甚至是人身安全受到傷害,那是絕大多數人難以接受的。
再者說,如果這種事發生的多了,就會使更多中下等心胸和智慧的人不願意行善了,更會感歎“修橋補路雙瞎眼“了,所以,無論為了自己還是為了行善的風氣可以傳遞下去,還是要學會智慧的行善。
說到智慧的行善,那當然就有愚善了。什麼是愚善呢?就是說某人因為缺少常識和智慧,亂幫忙,幫倒忙。造成自己或他人受到重大損失甚至傷亡的。
比如某人車技很差,或者喝了酒,偏要幫他人開車,導致重大事故;某人幫忙打掃衛生時,把農藥或潔廁劑等有毒液體,裝進飲料瓶裏,導致別人誤服;某人被親友或單位勸誘做掛名股東或掛名法人而簽字,或勸親朋好友與不知根底的第三方做大額資金交易的,最後造成重大損失;做父母的硬逼著子女與某人結婚,婚後不幸甚至被對方殺害的;父母有重大過失,子女不知勸阻,一味順從、愚孝;還有幫人打架,甚至窩藏犯罪的親朋好友等;造成嚴重結果後用一句“我是好心幫忙啊,我也沒想到會這樣。“來推脫責任,這不是行善,是愚善。
作為一個成年人,連有巨大風險的事情都預料不到,沒有生活常識、安全常識,就胡亂插手重大事務,就是徹頭徹尾的愚癡,什麼動機也不能掩蓋愚癡的本質。
不是說要求每個人都必須算無遺策,你可以缺乏常識,可以天真,可以蠢笨,別人不應該因此而鄙視你。但請認清自己當下的能力,在你沒有提高智慧之前,請盡量低調生活,凡涉及他人財產、人身安全的重大事件,請不要說話,不要參與,否則等同於作惡。
金庸小說中,愚善的頂級代表人物就是包惜弱,她對人性惡和世事的認識幾乎為零,所以,明知對方是敵,仍然救了完顏洪烈,導致最終家破人亡。她不明白,既然已經涉及人命的大事,哪有輕鬆善了的。
當然,這件事中,還涉及到一個人貌似無關緊要的小惡,那就是楊鐵心的酗酒,包惜弱救人前,本來要和他商議的,可惜他酩酊大醉,無法叫醒,終於遭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