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說,君子應聞過則喜,應見賢思齊。而我們無論在網上還是生活中,都可以看到一些人,從不知自省,明明做錯了事,但隻要受到批評,就立刻憤怒起來,冷嘲熱諷甚至汙言穢語,表達出來就是一種態度:“我錯我有理,我就算有錯也輪不到你說“。
這樣聞過則怒是特別沒有自信和風度的一種表現,無論對於個人還是組織來說都是如此。
有些朋友可能會疑惑,覺得自己一生從沒有傷害過他人,也沒有過惡毒的念頭,怎麼還是會遇到一些不順呢,比如情感挫折、生病受傷、被人排斥或造謠等等。
那是因為你隻符合了人類的道德規範,並沒有完全符合最高的道德規範(俗稱天道),也就因果規律中的善惡標準你沒有及格,所以,無法完全趨吉避凶。
因果規律中的善惡標準是什麼呢?這也是分層次的,本文隻講最低標準,因為最低標準對於現代人來說,能做到的已經是萬中無一了。再高的就是接近聖人的要求了,暫且不談了。
強調一點,這些標準對任何人都是通用的,不存在例外。
首先,有五種禁止的行為。
1、殺傷一切生命(包括墮胎)。
2、偷盜。
3、追求非正常的性刺激。
4、撒謊騙人。
5、飲酒。
這五條標準是最低要求。按照世俗法律來比喻,不做這些事,僅僅是達到了不違法而已,還算不得很優秀。
然後,有十種提倡的行為。
1、不殺傷一切生命而且救護生命。
2、不偷盜而且施舍、幫助他人。
3、除合法夫妻之外,不以任何方式追求性刺激。
4、不撒謊,說實話。
5、不綺語而說質直語,花言巧語的諂媚、哄人騙人是禁止的。
6、不兩舌。就是不說他人是非,不傳人隱私,在遇矛盾爭吵時,都應善意調解,息事寧人。
7、不惡口而說柔軟語。就是不說粗暴惡毒、刻薄偏激的話,不可對人疾聲厲色,辱罵誹謗。尤其是在網上,發表充滿戾氣的言論,因為看到的人很多,因果更嚴重。
8、不對財色名利貪婪。
9、不生忿怒之心。
10、不能愚癡邪見。比如認為:行善的人是笨蛋,隻有自私陰險才能成功,墮胎不算殺人,****是自由等等等等,這都是邪見。
以上這些都做到了,並且心中也不能起此類惡念,才能保證善因不漏。做不到的越多,違反的越嚴重,善因漏的就越快。那當然善果就越少。善果少了,惡果當然就相對增多,生活就會遇到各種不順。
這裏要提到一個現象。很多人對知識、理念,有一種強者崇拜的情節。也就是說,對事物和思潮不能客觀分析對錯、優劣,隻要對方物質層麵或社會地位超過他,他就要盲目追捧。
我們回憶一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人文藝術、哲學理念包括對時尚的追求是怎樣發展的,港台比我們富有就追捧港台,日韓比港台富有就開始貶低港台追捧日韓。隨著我國生活水平的提高,與港台相差無幾之後,港台已經被徹底拋棄,被大多數人鄙視。
最後發現歐美最強大,就把日韓排在後麵了,雖然也有喜愛者,但還是歐美文化占了優勢,尤其是在某些精英階層心裏。
由此產生了一批“媚雅“者,王小波曾撰文談過這種現象。“媚雅“者凡事必以西方文化作為衡量標準,認為凡是不符合西方標準的就是低俗。聽了幾次交響樂,吃了幾次牛排,喝過幾杯咖啡,就覺得自己有資格傲視群倫了,這其實是一種文化不自信的表現。
當然,我絕不是盲目反對西方文化的民族主義者,我多次說過,不能因人廢言,也不能因言廢人。國家民族這些並不是萬古長存的事物,不應成為文化交流的壁壘。
西方文化有優點我們就要虛心學習,看到其中的缺點就要警醒自己不要犯同樣的錯誤。西方文化中對社會規則的尊重,對生命的尊重,對心靈獨立的認知,對科學的嚴謹等等,這都是優點,我們都應盡量吸取並發揚光大。但吸毒、******等糟粕當作垃圾扔掉就可以了。對西方文化盲目反對攻擊同樣是文化不自信的表現。
日常生活中這種“媚雅“的思想危害不大,但用在學術上就誤人誤己了。
某些理念,明明古人早已提出,並詳細闡述了,但“媚雅“者們就是不相信,還要百般詆毀。但一旦由國外學者提出一個核心內容完全一樣的名詞、概念,他們就會接受認可,甚至奉為真理。
說到因果規律,說到個人的言行意念會影響自己的吉凶禍福,很多人就本能的反感,那麼為了照顧這個群體,我給大家介紹一個費斯汀格法則。這個法則是美國社會心理學家費斯汀格發現的,下文引用過來。
“費斯汀格提出了一個著名的理論:生活中的10%由發生在你身上的事情組成,而另90%則由你對所發生的事情如何反應決定。這就是“費斯洛汀法則“。這個法則對社會現象的解讀比蝴蝶效應又更深入一層。
在費斯洛汀的著作中,為了清楚地解釋他的新理論,他舉了一個非常生動的例子,頗為有趣和發人深思。
這個例子是這樣的:卡斯汀早上起來將自己的手表放在洗漱台上,妻子怕被水淋濕了,就順手拿到餐桌上。兒子吃早餐時不小心將表弄到地上摔壞了。卡斯汀照著兒子的屁股揍了一頓,然後又罵了妻子幾句。妻子不服氣與之爭吵,一氣之下,卡斯汀直接開車去了公司。快到公司時才發現公文包忘在家裏,於是又掉頭回家,回到家裏發現家中沒人,自己未帶鑰匙,隻好打電話妻子送鑰匙回來。妻子慌裏慌張往家趕,路上撞翻了一個貨攤,她不得不賠了一筆錢。待門打開拿到公文包後去公司,卡斯汀因遲到了一刻鍾,受到上司的嚴厲批評。因心情不好,下班後因一件小事又跟同事吵了一架。妻子也因遲到被扣除了當月的全勤獎。兒子這天參加棒球比賽,因心情不好發揮失常被淘汰了。
在此事例中,手表摔壞是其中的10%,後來所發生的一係列事情是那另外的90%。都是因為當事人沒有掌控好那90%的事情,才使這一天變成鬧心的一天。如果卡斯汀在手表摔壞後換一種處理方式,比如安慰一下兒子,也不責罵妻子,則兒子不會帶著壞的情緒去上學,妻子也保持正常的心情去上班,他自己心情也不會那麼遭。這樣隨後的一係列不好的事情也就不會發生了。
這個法則告訴我們,當我們無法控製那10%的事情發生時,就要用良好的心態和行動去控製好另外90%的事情,這樣才能有一個比較好的結果。“
看著是不是很有道理呢,很有權威性呢,美國社會心理學家費斯汀格啊!第一大國的專家啊!比什麼太上感應篇、什麼佛經道典權威多了,科學多了。某些朋友內心深處是不是有這種想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