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路是這樣的,首先,我知道,當年的我絕不是無私之人,相反,我那時候很自私,而且和父母關係也不好。卻又一再提醒他們注意身體,如果我真的隻是單純為他們好,我為何要對他們發怒指責。我又不是隻用假發怒去震懾他們,要他們意識到嚴重性。我不是演戲,我是真的生氣。這裏麵一定有我的私利在。
這個私利是什麼?推理一下,首先,我會因為他們不注意身體而憤怒,而我們都知道,憤怒一定來源於恐懼。父母不注意身體,我為什麼要恐懼?如果他們生病了對我有什麼害處?如果他們不生病我有什麼好處?
其實我當年反思的時候一下就找到答案了,但為了說明邏輯窮盡和追本溯源的配合,也就是邏輯窮盡怎麼向內推演自己內心。那就用邏輯窮盡來推演幾個可能。
一,大公無私。我期待父母健康,是因為體會到生命的脆弱和痛苦,不忍見到任何一個人受苦,我是把父母當作天下蒼生之一來期待他們健康的,我不隻希望他們健康,也希望所有人健康。這是慈悲心,真正的大善。
很明顯,當時的我絕對沒有這個覺悟和境界。而且大公無私的人也不會真的憤怒,此答案錯誤。
二、半公半私。無論父母與我關係如何,終究於我有生養之恩,不忍見其生病。另外,也怕他們生病會耽誤我的工作,花費大筆金錢,消耗我大量心血時間。這是半善,雖然有善意,但是隻是因為父母對我有付出,我要回報,如果不報恩,自己道德感利益會受損,良心上過不去。而又擔心自己利益受損,這是私心。所以是半公半私。
三、絕對私心。視父母為拖累,如果生病了不管,怕輿論對自己不利,影響自己的社會形象。隻能硬著頭皮去管,而隻要去管,就要花錢花時間,實在是討厭至極。所以最好是他們別生病,別給我添麻煩。這是純粹的私心。
我明顯沒有這麼惡劣,即便我最自私的時候也不會有這種心態。但是用邏輯窮盡,我可以推演出某些人在這種事情上會有這種心態。
所以,最終答案是,我當年的心態就是第二種,半公半私。那麼知道了根源,去解決它就可以了。克服並化解自己那點私心,深刻思考什麼是慈悲。用各種方式去修心淨念,使自己進化到第一種大公無私的心態去麵對父母。
這樣,在父母不注意身體時就沒有恐懼了,也就不會憤怒。隻要盡力勸諭,萬一生病了,盡最大努力出錢出力就好了,何必害怕擔憂自己會有麻煩呢。
這就是邏輯窮盡向內推演內心深處最真實動機的用法,自己的每一個念頭、言行,如果不能很快追溯到真實動機,就問問自己,我這樣做對自己有什麼好處,不這樣做有什麼害處。這樣就能找到你深藏內心的那個私心了。
有時候,這個私心很隱蔽,很曲折,表麵上看可能很善良,很無私,其實暗藏私利甚至是惡念,必須有勇氣麵對自己才能找到。
比如說,我知道的一個真實例子。某男性,長子,出身農村家庭,其父母極度偏愛小兒子,與弟弟相比,他從小就被嚴重忽視,常常被責打咒罵。成年後,他十分努力的學習奮鬥,後來找到了高薪的工作,就開始給家裏時常買些禮品,彙款等,但仍得不到家人的重視。
後來某一年,臨近他弟弟結婚,某天他突然自作主張,給全家人報了一個價格高昂的出國旅遊項目,旅遊費用他全額支付。一切辦妥後,他才電話通知父母,父母一聽,當即火冒三丈,罵他浪費錢財,胡亂花錢在沒有的地方。他當然倍感委屈,多年怨憤終於爆發,大吵一場,自此不再聯係父母,也不再給家裏彙款。
這個事件從表麵上看,此人已經很孝順了,最後決裂是被逼無奈。他的熟人聽他說了此事後,也都說不怪他,是他父母太過分。
可在我看來,這不過是他在潛意識支配下,連他自己都沒意識到的情況下,策劃了整個事件,而且最終得到了他想要的結果。
這個套路,概括起來其實很簡單,無非就是用全力的付出占據道德製高點,然後找個理由誘使對方犯錯。讓自己和他人看來都是對方無理取鬧,讓人忍無可忍,於是順理成章的翻臉。這樣外界輿論會支持他,他自己也問心無愧。不過是鄭伯克段於鄢的翻版而已,隻不過鄭伯是故意設計陷害。他是無意為之,至少對於他的表意識來說,他是無意的。
不是我心理陰暗,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實在是他這個事情和心理路程太過於典型,你無論找哪一位心理醫生去分析,都會得出和我相同的結論。
首先說明,他所有的心理活動都是潛意識的,他自己是意識不到的。他之前的財物付出,是為了換回父母的尊重和關愛,隻有這樣才能彌補他過去所受的傷害。但並沒有效果,此時他內心深處的怨氣逐漸增大,過去的怨氣沒有化解又添了新的。隻是他的道德約束他,不敢因此翻臉。
然後聽說弟弟要結婚,他內心深處當然明白,到時候肯定要出一大筆錢,但是他不想出,可又沒理由拒絕。那麼報個旅遊班吧,誰看起來這也是孝順父母,但他其實知道這不是父母需要的,農村父母的觀念當然是想把錢用在小兒子結婚上,而不是旅遊上,這對他們來說是浪費,那肯定就要罵他。
這樣他的潛意識就能告訴自己的表意識:我已經仁至義盡,可對方欺人太甚,那就不怪我決裂了。這樣既不用為弟弟的婚禮再拿錢了,也避免了日後對父母無止境的付出,更避免了自己的內疚,以及社會輿論的打擊,一箭好幾雕。
有些逼戀人主動分手的人,常使用這種套路。就是專門給予對方不喜歡的不想要的事物和情感,喜歡的一律不給,直到對方忍無可忍的爆發,然後就可以毫無輿論壓力和愧疚的分手了。碰到這種被分手的,真沒必要傷心煩惱,對方已經厭倦了你,又何必苦苦糾纏,天天傷感。其實無論何種原因被分手,都不值得折磨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