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人說,某一天,聽到敲門聲時,門外站的肯定是你。
那個人說,愛你。那麼多人說愛你。我的康巴漢子。
那麼多人在談論你。
我不再說了。
隻有我知道,你在哪裏。我不去找,永遠。
一切無需重新來過。
傾其所有地愛了,恨了。
學著做你的愛人。歌聲飄了。
什麼時候,你與我割裂成了兩個,獨立的,迷幻的,甚至糾纏不清的夢境。
我投降,在愛你者雲集的今天。你知道我會走的,你一定知道我為什麼要走,也隻有你知道。
到處是冰冷,與氣候無關。我把自己溫熱的手,放在這冰冷中,我以為,會熱。
到處是擁擠,與喧鬧無關,我把自己身體騰空,盛放這份喧鬧,我以為,會靜。
我的康巴,我走得很遠了。
一張桌子,
一把椅子,
一個人,
一口空氣,
一本書。
我就要這些,我隻能要這些。已經足夠。
瘋了。
我寫作時就是這樣。我不知道,我書中的故事,總是遠遠比我更急,逼迫我,康巴,你就是。等我知道時,已經有那麼多人,在打聽你,愛慕你,追隨你。
你不懂。
我的傻康巴。
我愛過。現在正愛著。
我愛著書中的每一個人,我每天都在故事中戀愛。那時,我興奮得近乎癲狂。那時,我觸摸到幸福的心跳。
我對那個人說,我沒有了欲望。
寫作,離開了寫作,我會死。
我隻有把你交出去。我的野獸。
我想,我會安靜。我會安靜地寫下去,一本又一本。我是我自己的考古者,我往前走,不停地走,不停地寫,不停地開掘,我要在遺忘中撿拾遺忘。
打開自己,杜拉斯說,寫作,你不寫,上天都不饒過你。
此時,杜拉斯牽著情人的手,向電影《情人》的拍攝現場走著。
亮出你的魅力,走瘋了的女人。
楊二車娜姆光著腳,坐在高高的椅子上,聽記者采訪她,拇指上塗著驚豔的色彩,一如那天的天氣。
康巴,此時,在《你是珠峰上的那捧雪》拍攝現場,等我。
那天,那場雪又白又飄又密,我竟然又一次迷幻了。
還有,我十七歲的紅,盈滿了我的雙眸。
也就是那一天。紅,已經不僅僅是色彩了。
遠行讓我銷魂。
我相信。
我。
寫於戊子年冬夜
在西藏遊走的一年多時間裏,每次,當我駕駛著兩輪驅動的越野車出門,隻要抬頭看天,我的腦子立刻就短路。按往常慣例,我開車遊遍了新藏、川藏、滇藏、青藏線路,在西藏遊走的使命應該結束了,我要開始新的遊走路線了。可是,冥冥中好像還有什麼事,恍恍惚惚牽絆著我,遲遲不願讓我離開……
對岸雪白雪白的雪山近得仿佛隻要我眨動睫毛就會碰著它,雪粒一珠一珠的,晶瑩剔透,淨白中泛著淡淡的藍,淡藍裏耀著太陽的七彩光輝。
江邊散落的巨石上一寸長的青苔,絨絨的,綠得有些妖冶,迷惑。天啊,一座天然的溫泉浴池就鑲嵌在江邊,綠樹掩映著半遮半露,陽光透過樹蔭灑著萬點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