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慧子真的以為我戀愛了。
在高二最後的生涯中,她幾乎在我的視線裏消失了。有的時候我甚至想讓她再愚弄一番,但是她真的就像水蒸氣一樣,猛然間在地表消失了。
其實我們兩個班離得很近,教室同在一個樓層,隻不過我們的教室在最東側,他們的在最西側,於是我們上樓就走東樓梯,他們就走西樓梯。
記得一本中學生的雜誌上有一篇文章這樣寫到:“世界上最遠的距離,不是生離死別,不是天各一方,而是我就在你麵前,你卻不知道我愛你。”
天啊!我真的喜歡上慧子了嗎?天知道。
不過讓我足夠幸福三百六十五天的是,封逵果真被省體育大學錄取了。換句話說,慧子的保護神就要離她而去了。這在我們學校可是一個爆炸性的新聞。
當然議論的焦點隻有兩個:一個是封逵走了,大家以後就不用害怕了。另外一個焦點當然是封逵走了,慧子會不會談戀愛。換句話說,一中心懷鬼胎、在封逵在的時候壓抑自己的情感、在封逵走之後又想宣泄自己感情男生終於有機會了。
當然我也屬於其中的一個。
封逵走了僅僅一個月,12班的信箱就被一封又一封的情書擠滿了。據12班的男生講,最多的時候,能夠達到十幾封。即使是“淡季”,也有兩三封。
對此我不以為然,後來聽西風講,光我們班的男生,就有十人給慧子寫信,這在一中的曆史上自然是前所未有的。
另外,每到課間休息的時候,12班的教室前總是人來人往,不知道的以為是打架了,知道原因的當然也就心知肚明了。尤其是午休和晚自習的時候,12班的教室前,陌生人更是絡繹不絕。
讓我興奮的不是我有機會了,而是,自此王婉妹再也不用做我的“女朋友”了,當然更為重要的是,每天中午能夠節省五六塊錢的午餐費。
我一連三天都沒有和王婉妹一起吃午餐,第四天課間操的時候,王婉妹就來南樓找我。她的到來是在我的意料之中的,所以她的質問幾乎被我完美地答複。
“這幾天上哪去了?”
“沒去哪兒,隻是感覺食堂裏的飯菜難以下咽,所以到外麵吃小炒了。”
“你這是過河拆橋!”
“我們事前有約,你暫時做我的女朋友,我才請你吃午餐的。現在封逵都到千裏之外了,我沒有必要再付餐費了吧。再說,這段日子讓你害得我沒有時間物色女友,這一下我們倆全部解放了。”
“你別忘了,你補考還是我借你補考費的呢!”
“下次我努力考60分不就得了。”
“沒有想到,你這麼小氣。”
“你看你,是不是想正式成為我的女朋友啊?”
“臭美吧你?你以為你是誰啊?”說著,王婉妹轉身就走了。
2.向慧子借書其實不是我的本意,所以我要小心行事,但是我去12班教室的時候,還是被西風發現了。
“漢卿,你小子可是牆頭草啊?昨天我碰到‘梅花三’了,她告訴我,你喜歡上慧子了,可有此事?”
“我又不是傻子,我喜歡慧子幹什麼?別忘了,慧子是封逵的堂姐。”
“別蒙我了,封逵早就走了!——你小子是司馬昭之心,人人皆知。”
“得了,你小子是不是想和我做對啊?”
“我隻是提醒你,你身邊還有一個‘梅花三’,別弄得‘梅花A’追不上,連‘梅花三’也氣跑了。”
“你是不是成心想和我做對!我可告訴你西風,這可不是朋友說的話!”
“我不是這意思!”
“那你是什麼意思?”
“我隻是感覺‘梅花三’這人挺好的。”
“她挺好關我什麼事?”
“好了好了,算我錯了還不行嗎?”
“這還差不多。”
讓西風這麼一攪和,找慧子的心情也沒有了。不過仔細想一想,“梅花三”這人的確挺好的,但是我們兩個從來都是哥們兒關係,就連愛情的話題都很少談起。雖然她曾經裝過我的女朋友,但是我們甚至連手也沒有拉過,我怎麼會愛上她呢!
這個問題一直困擾了我很長時間。晚上睡不著的時候,我也感覺“梅花三”不可能喜歡上我,如果拋開家境不談,就我們倆本身,差距也很大——她拿一等獎學金,我要交補考費。如果說她真的喜歡上我的話,也就隻能歸結到一點,那就是她是校花,我是校草。但是,“梅花三”是注重內涵不注重外表的女生,她怎麼可能喜歡上我呢?慧子則不同了,她曾經主動找過我,主動在新華書店等我,主動約我在人民廣場見麵(雖然那天是愚人節),主動摔了我的飯盒,主動從麥當勞裏追出來,見我和“梅花三”在一起,不僅挖苦我還挖苦“梅花三”……這一切的一切,說明什麼,說明慧子肯定喜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