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從我對於新詩的興趣和認識說起。
從上世紀末開始,大約是從翻譯出版加拿大現代詩人白蒂的自選詩集《孕育》(1998年)開始,我漸漸地對詩歌的寫法和理論發生了興趣。於是,集中精力看了一段時間的詩,古今中外什麼都看,後來便聚焦到了現當代中國詩歌上。又寫了一段時間的詩,雖然不可言成熟,總算是逐漸摸到了自己寫作新詩的路子,甚至覺得總是有點什麼非寫不可的東西要表露出來。忽一日,心血來潮,一口氣擬出一個包含了幾十條內容的“詩論結合”的目錄。幾天之內試著寫了幾篇,感覺還行,於是便開始了一個自覺而有意義的寫作活動。半年過去了,斷斷續續地停停寫寫,到了自己覺得快要成書的時候,數了一下,竟也有二十來篇。於是排定順序,審定倫次,就有了本書的內容,權且取名為“新詩話語”吧。
所謂“新詩”,自然是指“五四”以來伴隨著白話文運動而寫的新詩,包括了全國解放前後的,一直到本世紀初。不僅有大陸詩人,而且有港台詩人和海外華人詩人的新體詩。就其觀念而言,大體在於自由詩,隻認詩的品質而無流派之偏廢,當然也可以包括作者自己的幾首習作在內了。至於外國的詩,則在後浪漫派的領域內沒有了什麼界限,凡能采得的,一律在視野之內。英語詩以英美為主,其他語種則法國、德國、匈牙利,無所不包,隻要不是嚴格的格律詩或難以界定的散文詩。沒有譯本的,或者自己覺得譯文不太滿意的,便自己動手翻譯,以便引用起來得心應手。所謂得心應手,則有一個最起碼的要求,那就是必須是自己認為的好詩才得引用,或整體或片段,即便是名詩人的名詩也無照顧的例外。另一層意思是,必須能便於說明某個問題,否則,好雖是好,就本書的討論的問題而言,若仍然是一無所用,便忍痛而割愛了。可見,觀念上對於什麼是詩和好詩是認識問題,而實際的“采風”則難脫實用的樊籬,有點難以照顧周全了。
所謂“新詩話語”,其實是有點兒歧義的。一個指的是新詩的話語,也就是新詩寫作的話語特征,是可以觀察和歸類研究的有形的東西。此番“話語”頗有點西方現代文藝理論的味道,同時也是對於新詩語言的一個概括印象。另一個便是所謂的新的“詩話”,也就是說,帶有中國傳統詩話翻新的意思。不僅是意念上的翻新,也有形式上的翻新。前者指的是新的詩話的談論對象即新詩,是形式和意念上的新詩(為了論述的連貫和方便,偶爾也以舊體詩起興或作比較)和談論內容,如隻言詩的時空組織,語篇分析,句法特征,藝術借鑒等方麵,而不評論各種詩歌流派和詩歌史問題。後者的推陳出新則主要表現在談論形式上,如大量引證原詩(和切近原詩的譯詩),偏重語言層麵分析,在具體評論中建立或體現詩歌美學的新觀點等,使之有別於舊的詩話的體式和語言。
在這些選段和評論背後,自然有一些本人的詩歌創作和欣賞的原則或框架在起作用,也就是關於一首所謂好詩的若幹特征和要求。把它公布出來,也許可用作進一步談詩論藝的基礎。
1.詩的篇幅要短(史詩自然可以除外)。詩行作為印刷符號的文字排列(相對於手寫體是符號僵硬化的表現),一般不必超過一頁或一個對開版,以便閱讀時能在視覺上一覽無餘,心智上也能直覺地感悟到詩的總體效果。
2.有強烈而明晰的意象,單個或複合的均可,而其思想內容則可以借以發揮得無限深廣,即寓深刻的哲理於日常熟悉的意象及其關係中,而不做有感受而無思想的純體驗詩,或者也不是尚未找到“客觀對應物”的純思想。
3.在形式上不做無意義的或機械劃一的韻腳布置,也不追求機械化一的字行排列整齊,其大旨在於有點兒散文化的耐人尋味而避免順口溜式的輕浮流俗,甚或滑向歌曲的通韻式的淺薄。
4.感受的新奇可從改變語言的傳統符號含義或在其重新組合中獲得,或者從閱讀中外經典作品的新鮮的藝術體驗中獲得,或者是詩人對身邊新舊事物的直接的嶄新的觀察、感受和了悟,或者別的什麼。
5.允許詩的音韻和形體模仿自然物象或抽象符號,但要有獨創的意義和價值;在表現手法上可借鑒方言俗語、民歌民謠、流行歌曲、現代繪畫、雕塑等藝術原理,甚至外文表現法也可一用而不拘一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