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物混成①,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②,可以為天地母。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③,強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④。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⑤。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簡注】
①簡本:“有混成。”“”或疑為“道”;或疑為“狀”。
②“周行而不殆”,帛本、簡本均無。
③傅奕本、範應元本:“強字之曰道。”《韓非子·解老》同。
④⑤帛本、王弼本:“人”為“王”。
【通譯】
有一種物質在宇宙混沌之時就已形成,是在天地之前生成的。寂寞寥廓,獨立存在而不會改變,周而複始地運行而不會止歇,可以視之為天地萬物之母。
我不知道怎樣稱呼它,隻好替它取名為“道”,勉強界定則稱為“大”。“大”,廣大無垠,說到底又歸結為“遠”;“遠”,遙遠難及,說到底又歸結為“反”,即返本歸原。
因此,“道”可以稱為“大”,天可以稱為“大”,地可以稱為“大”,人也可以稱為“大”。在可知領域有四“大”,而人就是其中之一。
人遵從生存環境的地,地遵從時空環境的天,天實質是遵循客觀規律的“道”,“道”則是反映了自然的發展趨勢。
【解說】
本章要義:立足本質為“道”定位。
“道”,在老子哲學體係中是最高範疇。它涵蓋很大,通常可理解為自然規律和萬物本原。自然規律包括宇宙根本規律和事物運動規律,萬物本原包括構成世界的實體、創造宇宙的動力和構成物質的因子。因此,“道”是自然的本質,以自然為始終。“道”也就是對自然本質的反映,任何超越自然的“道”和認識是根本不存在的。
老子認為,“道”是先於天地的獨立存在,循環不已,創造萬物。它無形無聲,無法確切定名,隻能勉強冠名為“道”。“道”的內涵廣大無垠。自然萬象能夠稱得上大的隻有“道”、天、地、人。它們的關係是人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道”效法自然。
【點評】
自然規律、自然力量,是自然而然的,不可窮究,不可思議。老子知其不可究而不究,故以“道”稱名萬物本原和自然力量。今人南懷瑾可謂知音:“道就是道,自然就是自然,此外再也沒有一個由來。”(《老子他論》)隻可惜,千古而下,凡夫俗子總弄不懂又總想弄懂,生出許多說法:女媧補天,混沌開天,火鳥馱日,後羿射日,海龜馱地,汪洋浮地,以及上帝造物,夏娃食禁等等。智人學者孜孜不倦追尋存在的第一本原、運動的第一動力,牛頓外力推動說如此,大爆炸論如此,至今仍無結論,也未有窮期。
老子不究“道”,不等於不知“道”。老子把大自然界分為道、天、地、人四類實實在在的存在,最難能可貴的是把鬼、神(上帝)和不可知摒棄在客觀存在之外。老子還揭示這四種存在形式的內在聯係: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天成自然不可窮究,這就是老子哲學的基本思想。迄今為止,建立在一切自然科學成果之上關於物質本原終極認識,始終未能超越老子的這一哲學思考。
【啟示】
“道”不識真麵目,隻緣人在此“道”中。“道”能否窮究,取決於人能否借助科技手段超脫於此“道”之上。公理不可究其理,不僅適用於自然科學,同樣適用於哲學,適用於思維。
於是,與凡夫俗子究真理,無異於對牛彈琴,不若彈與高山流水聽。這就是中國傳統的“道”行即境界。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