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囚居回憶
一 被捕之前
一九三一年二月,胡也頻死難後,我先住在李達家裏,後來搬到沈文從兄妹的宿處。四月初,向《東方雜誌》鄭振鐸先生借了二白元錢做路費,由沈從文先生陪我回到了湖南。在母親麵前,我不敢透露真情,編了一個謊言:說胡也頻將去蘇聯,不能一路同來看她;我一個人在上海無法帶孩子,隻好把孩子交給她撫養。母親慷慨地答應承受這個重擔。我不敢在家裏久住,深怕我的感情在無法控製的時候,流露出真情。我在家隻住了三天,就匆匆返回上海了。原來比較熟,可以常常來往的沈從文兄妹隨即去了北方;偌大的上海,隻有李達夫婦是我惟一親近的熟人了。李達曾是平民女校的負責人,我一向是把他當作老師的。他的夫人王會悟是一個熱情的女性,一向對我好,而且是最愛護我的純真的讀者。三O年也頻被捕後,他們主動邀我搬到他們家去暫住。在那白色恐怖嚴重的時候,這種情誼是極不容易有的,是極可貴的。因此我對他們夫婦的感激之情是永遠不會淡漠下去的。李達以他多年的處世經驗,以及他對世界的認識,曾經勸我:“無論如何不能再參加政治活動了;老老實實寫點文章。”因此,這時我有一些話不便在他們麵前說,但我很需要他們的友誼。除了他們家我能夠常去坐坐,打發一點時間以外,再沒有什麼別的人家我可以去了;但去了以後,又不能完全講心裏話,便越發感到孤獨。在這種無援的情況下,我一個人孤零零地在環龍路租了三層樓上的一一間小房子,寂寞地過著一天又一天。
我這時是二十七歲。雖然在上海、在北京都住過,上過學,可那時都是同朋友們在一起,或者同愛人在一起。如今獨立生活在大上海,一個人在萬花筒般的大上海度日月,這是第一次,我真感到舉步艱難,整日心神不安,憂心忡忡。窮思苦想,我強打精神,蓄積力量,為應付每一個日子而掙紮下去。
我有許多負擔:首先是政治上的壓力。也頻已經犧牲了,我應該繼續衝向前去!但究竟應該怎麼做?殺害他的國民黨劊子手們能夠放下屠刀放過我嗎?第二是經濟上的壓力。我應該奉養我的母親,應該撫育我的孩子。他們每日的吃、穿、住,都應該由我籌措,加上我自己在上海的房租、夥食……我每月得寫多少字啊!過去是兩個人經管兩個人(母親還有一點點積蓄),現在是一個人擔負三個人,並且是兩地為生。第三是創作上的壓力。我該寫什麼呢?我舊有的一點點生活,我對小資產階級知識分子女性的愁苦,已經寫膩了。我需要開拓創作的新天地,我必須到大眾的生活中去。可是,怎麼去,去什麼地方?種種問題橫積在我的心頭。我坐著,癡癡的;躺著,悶悶的。在馬路上走著,心像被狂風卷起的落葉又被拋下。我寫過一篇小說:《從夜晚到天亮》。那是我自己這一段生活的寫照,看過這篇小說的讀者會更理解我的。
我曾經向共產黨中央要求去江西蘇維埃區。等著等著,後來不被準許,因為工作需要,我被留在上海,主編左聯機關刊物《北鬥》雜誌。這件工作很重要,不是我過去辦《紅黑》的那一點點經驗所能應付的。那時編輯《紅黑》雜誌,主要是也頻做事,我隻在“人間書店”辦的《人間》月刊上掛一個空名;另外的事則由沈從文和那位書店的老板兼編輯程某負責;刊物隻出得兩期或三期就停刊了。
我這時的生活實在狼狽。關心我的左聯的朋友們有人認為如此處境下,一個人生活太艱難,不是長久之計。但我這時對於戀愛實在心灰意懶。我相信不會有誰能像也頻那樣的純樸熱情,因此我隻願一心寫作,或做一點工作,不願用什麼愛情來分占我的心思,我的精力,我的時間。我需要一個愛人,一個像也頻那樣的愛人;但又不想在生活中平添許多麻煩。有時我甚至以為一生一世最好是一個人自由自在的生活;而且也頻的影子老在我心裏。誰知就在這寂寞孤淒的時候,馮達走進了我的生活。這是一個陌生人,我一點也不了解他。他用一種平穩的生活態度來幫助我。他沒有熱,也沒有光,也不能吸引我,但他不嚇唬我,不驚動我。他是一個獨身漢,沒有戀愛過,他隻是平平靜靜地工作,他原是史沫特萊的私人秘書,左翼社會科學聯盟的一個普通盟員。他已參加了黨。他曾有優厚的工資,每月收入一百元。後來他把職務辭掉,在黨中央宣傳部下屬的工農通訊社工作,每月拿十五元生活費。他天天寫一點稿子,也翻譯一點稿子,把通訊稿打字、印刷,然後一一拿出去付郵。他不愛多說話,也不恭維人。因為從事秘密工作,為了迷惑敵人,他穿戴整齊,腋下常常夾幾張外文報紙。他沒有傲氣,也不自卑。他常常來看我,講一點他知道的國際國內的紅色新聞給我聽,因為我平日很少注意這些事,聽到時覺得新鮮。有時他陪我去看水災後逃離災區的難民,他為通訊社采訪消息,我也得到一點素材,就寫進小說裏去。我沒有感到有一個陌生人在我屋裏,他不妨礙我,看見我在寫文章,他就走了。我肚子餓了,他買一些菜、麵包來,幫我做一頓簡單的飯。慢慢生活下來,我能容忍有這樣一個人。後來,他就搬到我後樓的亭子間。這年十一月,我們就一同搬到善鍾路沈起予家。沈起予住三樓,我們住二樓,每月我們給沈家廿元房租,和樓下的一家一同搭夥吃飯,每月給她廿元飯錢,並和他們共傭一個阿姨。“一二八”後不久我們離開善鍾路,由於上海的白色恐怖和工作安全的需要,我們東住幾天,西住幾天,經常搬家,最後搬到昆山花園路。三個月後,即一九三三年五月,我被捕了。
被捕以前,我一直認為馮達是一個好黨員。他工作負責,耐勞,有病也不休息。聽說他有母親、弟弟,在廣州老家,但他們很少通信;他沒有別的社會關係。有一個時期,他在黨領導的“時聞通訊社”工作,每天上班。他生活上無嗜好,也沒有多餘的錢。他每月隻有十五元生活費(後來我們的房子成為黨的秘密機關後,每月補貼二十五元房租),他從不亂花,也不叫苦。
我們認識時,他在史沫特萊那裏當秘書,不久就轉到中央通訊社去了。領導他的是朱鏡我同誌。一九三二年他兼時聞通訊社的工作時(實際仍是共產黨中央通訊社),領導人還是朱鏡我。一九三二年下半年,他調到中共江蘇省委,負責《真話報》工作。潘梓年同誌是報紙的總編,常來我家;領導人是汪盛荻。一九三三年春,一二月間吧,汪被捕,丁九山同誌接替。我們搬住到公共租界北四川路昆山花園路。
二 綁架到南京
一九三三年五月十三日晚上,馮達九點鍾才回家。他對我說:他曾去看“真話報”的兩個通訊員(沒有告訴我他們的名字),在他們住室的窗下叫了兩聲。那兩個人住的亭子間,窗戶臨弄堂。隻聽到屋裏腳步聲很雜,而且燈光搖晃。他感到與平時不一樣,懷疑出了問題,便拔步急走。走到大馬路上,也不敢回頭,趕忙跳上一部電車,半途又換了幾次車。他估計即使有尾巴,也可能被甩掉了,這才往回走。可是到家門口後,他剛把鑰匙插進鎖孔,回頭望望,看見馬路對麵影影綽綽有一個人。他來不及走避,隻好進門回家。因此他懷疑我們這間屋子也可能會出問題,應該小心。
第二天是五月十四日,早晨,他又向我說,他還要去看看那兩個同誌;如果不去,這兩個人的組織關係便會丟了,那很不好;他應該去了解一個究竟。這天上午,我要去參加正風文學院一個文藝小組開會。我們約定十二點鍾以前都一定回家。到時候如有一個人未回,另一個人就要立即離開家,並且設法通知組織和有關同誌。八點多鍾,我們分手了。我去正風文學院前,特意繞道去穆木天、彭慧家,告訴他們昨夜新發生的情況,並說如果我下午不再來,就可能是真的出了問題,讓他們有所準備。從正風文學院出來,我回到家裏是上午十一點半,果然馮達未回。我認為這不平常,因為他說隻是去兩個記者那裏看看的,應該比我回來得早。我稍微等了一下,就去清理東西,如果十二點鍾馮達還不回來,我就走。正在這時,潘梓年同誌來了,我把情況告訴子他。他這個人向來是從從容容、不慌不忙的,他拿起桌上的一份《社會新聞》,坐在對著門放置的一個長沙發上;我坐在床頭,急於要按規定及時離開,但看見潘梓年那樣穩定、沉著,我有點不好意思再催。不一會,突然聽到樓梯上響著雜亂的步履聲,我立刻意識到:不好了。門砰的一聲被推開了,三個陌生人同時擠了進來。我明白了,潘梓年也明白了。我們都靜靜地不說話。來人當中為首的一個高個子,馬上站在我的書桌前,我的書桌是臨窗的。一個人守在門邊,一個人就翻查書架。後來我知道,為首的那個特務叫馬紹武,是一個大叛徒。當時他嚴厲地看著我和潘,沒有說話。約三四分鍾後,跟著又進來兩個人,其中一個叫胡雷。這人一九三O年到過我家訪問胡也頻和我。那時他在《真話報》工作,約我們去參加《真話報》的讀者座談會,我們去過。這天他一進門,看見是我,很詫異,跟著對我笑笑,點了一下頭。我心裏明白“壞了!”馬紹武看見了,立刻把他拖到門外,談了一小會兒;馬紹武得意洋洋地走了回來。我明白馬紹武知道我是誰了。我心裏想:“知道又能怎樣?反正是那麼一回事!”我對胡雷這個無恥叛徒感到憤恨,怎能為敵人當鷹犬來捉拿革命的同誌!過了五六分鍾又進來了三個人,其中有沒有胡雷,我就沒有注意了,我隻注意一個人,那就是馮達。他一看見我和潘梓年,猛的一驚,然後就低下頭,好像不認識我,也不認識潘梓年,他木然地、無神地往床頭一坐,我立刻就站起來走到立櫃邊去了。我瞪著他,他呆若木雞。我心裏想:難道是他出賣了我們?
這時,馬紹武做了一個手勢,屋子裏的人動起來了。他們推著我和潘梓年,我順手把剛才清理的衣服拿了兩件,還拿了一件夾大衣,如果睡在水門汀地上還是用得著的。就這樣,前拉後擁把我們推下樓來,帶出了門。街上沒有幾個人,那時昆山花園路一帶向來僻靜,隻有這一排房子裏住了幾家俄國人。這裏不可能有援助我的人。他們把我們推進停在路邊的一輛汽車裏,我和潘梓年坐在後邊,一邊一個特務。前邊坐的馮達和另一個特務。大馬路上人來車往,熙熙攘攘,可是有誰知道我們被押在國民黨特務的一輛汽車裏,朝著什麼地方,什麼境界馳去呢?我用臂膀碰碰潘梓年的臂膀,我自己也不清楚我想表示的是什麼?是恨,恨馮達!是愛,愛潘梓年!現在世界上隻有潘梓年同誌是我惟一的親人,惟一同命運的人了。一群匪徒,一群無恥的窮凶極惡的魔鬼,緊緊地圍著我,用猙獰的眼光盯著我。
汽車駛向黃浦江邊,在十六鋪南頭的一小塊空地上停下了,圍上來另一群人,把我擁進一棟小樓;樓前掛著“XX旅館”的招牌,但我看得出這是國民黨特務匪徒的一個黑窩。
一上樓,他們把馮達和我關在一間房子裏。這時我忍不住罵道:“真看不出你是一個朝秦暮楚的人,哪裏會想到是你把我出賣了!”
馮達忙著聲辯:“不是我,你能聽我解釋嗎?”
我說:“還有什麼好解釋的?事情不是明擺著的,我們家的地址是你說出來的。隻有你!你不必解釋,我不相信你。”
馮達還是連聲解釋,說昨晚他就懷疑過,有人盯梢,我們的房子被人注意了,我不願聽他的聲辯,隻想把對敵人的仇恨發泄在他身上,我真想跳過去打他,但我們當中橫著一個方桌。這時馬紹武進來了,他勸我道:“不要生氣!可以慢慢講嘛!”原來他在隔壁偷聽。我不願再開口了。我對馬紹武說:“把我們分開!”馬紹武連說:“不要這樣,不要這樣。”後來他們把我們領進另一間較大的房子,裏邊坐著七八個人,全是穿著短衣的打手。我氣悻悻地坐在那裏,不理人,也無人理我。他們拿飯來,我沒吃,心裏隻想:“有什麼辦法逃出這裏呢?”
這樣整整坐了一下午,到夜晚,我要小便,打手們也不肯出去。我隻得當著許多男人坐在便桶上,盡管便桶是放在床後邊,當中隔著帳子。第二天清晨,他們一群人前呼後擁把我同馮達送上火車,在二等軟座,他們包圍著我,不使我接近乘客。途中我到廁所去了一趟,我用燃燒過的火柴棒寫了幾句話在一張紙上(因為我身上沒有筆,但有香煙、火柴),籲請仁人君子把撿到的另一短簡寄到上海開明書店葉紹鈞(即葉聖陶)收。給葉紹鈞的信裏隻說我被綁架到南京,署名“冰”。我把紙條和信用一塊手絹包著,裏邊還包了四元錢是給撿信人的。我把手絹包從便盆中投了出去。自然,這隻是徒勞,像石頭丟到海裏,連一個水沫也沒有。後來我也沒有問葉紹鈞先生是否收到過這封信,他也從來沒有談起過這事。
我一心隻想把我被綁架的消息傳出去。我撿過一份他們看過的報紙,是當天的,但當中被他們剪掉了一小塊。我不知道這被剪掉一塊的內容,我猜想可能同我有關。以後,我才知道果然是報道丁九在我家樓上摔下來遇難的消息。當時我懷疑他們為什麼要剪掉這一塊,是因為怕我看見,或是因為是別的重要新聞才剪掉的呢?
中午時候,火車進了南京站。南京是國民黨中央政府的所在地,是屠殺革命人民的總指揮部。像歡迎國民黨的黨國要人那樣,湧上來一大群人,像看猴子似的擠近前來看我。押解我的人簇擁著我坐進一輛大巴士,車子先開到國民黨中央黨部。停了一會兒,才把我們送到一個完全中國舊式的比較高級的旅館,但看樣子,這旅館不是普通做買賣的,這裏非常安靜。我們住進一間比較大的房間,仍是好幾個看守與我們一起。我開始過一種特殊的囚犯生活。
三 兩隻癩皮狗
在這個旅館裏隻停了一天,第二天又換到另一個旅館。這裏是兩三排平房。我們住的是前後兩間。前房住三個看守,後房就叫馮達同我住。有一個向北的小窗戶,小窗鑲著毛玻璃,釘著鐵絲網,關得死死的。看來,在我以前這裏住過別的人。房間裏除床、桌外,有一個小凳子,一個洗臉架,上邊放置著盥洗用具。外間屋較大,有兩張床,一個吃飯的方桌,臨窗放著四五個小凳。除洗臉用具外,還有一把茶壺,幾個茶杯。三個看守住在外屋,晚上通宵有人值班。廁所在我們這排屋的盡頭,去廁所要走過一間空屋,沒有外人去。門前是院子,對麵也是一排房子,不知道幹什麼用的,是否關得有人,或是空著,都不知道。總之,狹長的一條院子。除我們幾個人外,見不到別人。偶爾有人送水來,我也不以為這是旅館甲的什麼人。自然我們屋後還有後院和類似的房子,它們派什麼用的。隻能令人想象,大約不是住的過往旅客。
送我們到這旅館來的是一個小官員。我問過看守,他們說是王科長,在中央黨部調查科做事,但不是調查科的科長;調查科的科長叫徐恩曾。但調查科又是一個什麼機關,是幹什麼的,以我當時的窄狹的社會知識,我是不理解、不知道的。我隻懂得他們在這裏關著我,管著我,這裏是可以致找死命的地方。
在頭一家旅館,我就向看守提出來要與馮達分開。我對他有懷疑,不願同他再在一塊。到第二家旅館後,我又向看守提出,他們推托說這要問上邊,他們無權處理。
十七號上午,我還躺在床上的時候,聽到一個人在室內與馮達說話,是一個熟人的聲音。慢慢我聽清楚了,原來是曾到過我家不少次的原共產黨江蘇省委宣傳部長汪盛荻。我一時不明白,這個人為什麼會出現在這裏?他現在是什麼身份?我腦子裏好像有什麼東西在敲打!慢慢我明白了,嗬!他一定是叛變了,他是來勸降的!真可恥,真可惡!我簡直沒有勇氣去看一個神聖的共產黨員失身成為這麼一隻可鄙的走狗。他走到帳子外邊,不敢直呼我的名字,隻說:“起來,起來吧!我們可以談談!”
“哼!有什麼可談的!”我不理他,仍舊睡著,隻希望他趕快走開,我怕見齷齪的東西,他真齷齪:
他不走,我隻得起床;我一眼也不望他。他對馮達說:“我那年一被捕就提出要見陳立夫,我和他在中學同學。他能不照顧嗎?”聽到這話,馮達怎麼想,我不知道,我隻感到忍無可忍。
汪盛荻終於對我說了三點。他說:“第一,你是共產黨員,你無法抵賴。我已經向國民黨講了。”我回答他:“我不是共產黨員。你憑什麼瞎說?你有什麼證據?我隻是左聯的盟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