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們國家堅持以公有製為主體,同時提倡發展多種所有製經濟,包括個人經商。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同其他公民一樣,個人從事經商活動在法律上是允許的,但是我們又不能不加分析地允許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可以個人任意經商。這就有一個政策界限的問題,中央的規定對此作了一定限製,就是不準在該領導幹部管轄的業務範圍內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衝突的經商辦企業活動。一個是該領導幹部管轄的業務範圍,一個是與公共利益發生衝突。但這樣規定還是比較原則,需要進一步具體化。落實好這項工作,各地各部門還要拿出實施的具體意見和方案。中央紀委下發了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從業情況登記表,這個表必須由領導幹部本人填寫,有的同誌的配偶、子女沒有經商辦企業的,填“沒有”就行。但是“沒有”這兩個字必須領導幹部自己寫,必須有簽名,這是將來開展清理工作的依據,也是出了問題追究責任的依據。現在的問題是,對有的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個人已經從事經商辦企業活動的怎麼辦?需要進一步明確一些政策界限,把領導幹部配偶、子女的個人經商活動同領導幹部主管的業務有沒有利害衝突具體化。這樣才能把中央的規定很好地貫徹下去,落到實處。
研究製定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個人經商問題的具體政策界限,總的指導思想是先把限製的範圍搞窄一點、嚴一點,但一定要搞準,定下來後就堅決執行。限製的範圍搞寬了,看起來很全麵,實際上難以辦到,容易落空。我們要求各地區和各行業主管機關,都要針對各自的實際情況和行業特點,對省(部)、地(廳)級領導幹部可能利用手中掌握的行政審批權,或者施加職務上的重要影響,為自己的配偶、子女在其管轄的業務範圍內個人經商辦企業謀取非法利益,妨礙市場公平競爭,引起群眾強烈不滿的問題,提出幾條明確具體、便於操作的政策規定。要明確規定哪些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在什麼情況下個人經商是堅決不允許的。如違反了,按照中央的規定處理,要麼配偶、子女改變職業,要麼領導幹部本人改變職務。製定這個政策規定,要對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個人經商辦企業的性質、業務、範圍,同領導幹部的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有什麼聯係進行具體分析,一個人一個人、一件事一件事地分析,作出合情合理的判斷,然後經過歸納整理,提出具體的政策界限。這樣形成的政策才是可行的。要對不同地區、不同領域、不同部門、不同行業、不同層次的幹部作出不同的、有針對性的政策規定。比如,公安局長的配偶、子女就不能在所管轄的地區經營娛樂業和特種行業,包括卡拉OK廳、舞廳、洗浴中心等,海關關長的配偶、子女就不能去搞報關等業務,法院院長的配偶、子女就不能開辦律師事務所,石油公司總經理的配偶、子女就不能經營石油,等等。否則,要麼你不再擔任公安局長、海關關長、法院院長、石油公司總經理,要麼你的配偶、子女離開這個行業,絕不能有絲毫遷就。書記、市長怎麼辦?他們是管全麵工作的,他們的配偶、子女也得就業,不能說一律不準他們個人經商。這可以用另外的辦法來解決,不能用一種辦法解決所有問題。但是對他所管轄地區的比較敏感的行業,也是需要有所限製的。比如在雲南,煙是相當敏感的問題,群眾對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利用領導幹部的權力和職務影響倒買倒賣香煙議論是最多的。雲南省規定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不準經營烤煙和卷煙,是很有道理的。總的要求是要分門別類,作出看得見、摸得著的硬性規定,有的由中央定,有的由地方定。先把幾個看準了的問題解決好,作出大家都認可的合情合理的規定,將來如果發現還有一些行業必須作限製的,再作出規定。
對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個人經商辦企業,即使不在領導幹部管轄的業務範圍內活動,領導幹部也不準為他們提供任何形式的方便條件。對此,廉政準則中早有規定,對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利用領導幹部的權力和職務上的影響個人經商辦企業謀取非法利益,不管不問、聽之任之的,盡管領導幹部本人沒有參與,也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的規定追究領導幹部的責任。
今年的規定盡管還不完善,還需要繼續充實,但一定要把當前大家都認為需要作出限製的先規定下來、執行起來並抓好落實。解決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個人經商辦企業問題很複雜,政策性很強,不可能一下子靠幾條規定就把所有問題都解決了,但要定出能夠辦到的有限目標,穩紮穩打,把工作一步一步向前推進。
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
大力推進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節選)
溫家寶
全體公務員都要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恪盡職守,勤勉盡責,秉公用權,廉潔自律,清清白白做人,幹幹淨淨辦事,做人民滿意的公務員。
推進反腐倡廉建設,責任在領導,關鍵在落實。各級政府要旗幟鮮明地反對腐敗,堅持不懈地抓好廉政建設,努力建設廉潔政府。
第一,高度重視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要把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堅持經濟社會發展和反腐倡廉建設兩手抓、兩手都要硬,使兩者相互協調、相互促進。要把狠抓各項反腐敗製度的落實作為一件大事來抓,帶頭堅持製度,自覺遵守製度,認真落實製度,為貫徹製度創造良好的環境,切實提高製度的執行力。認真落實反腐倡廉建設責任製。政府及部門主要領導作為第一責任人,要對職責範圍內的反腐倡廉工作負總責,敢抓敢管,分管領導對分管領域也要切實負起責任。要完善製度執行評估機製和責任追究機製,對發生重大違反製度問題的部門和單位,要按規定追究領導責任,維護製度的權威性。
第二,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要做廉政的表率。對各級政府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的廉政建設要有更高的標準、更嚴的要求。新一屆國務院組成人員已經開始履行職責,一定要在廉政方麵作出表率。從國務院領導、各部門負責同誌到處長都要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嚴於律己、以身作則,做到兩袖清風,一塵不染。要求下級機關和工作人員做到的,上級機關和領導幹部必須帶頭做到;要求下級機關和工作人員不能做的,上級機關和領導幹部必須首先不做。領導幹部要認真執行《中央紀委關於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幹規定》,不得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本人或特定關係人謀取不正當利益。
第三,加強對公務員的教育和管理。深入開展理想信念教育、廉潔從政教育、優良傳統教育、法製教育。完善政府機關工作規則,健全公務員行為規範。對公務員執行廉潔從政規定的情況要經常監督檢查,做到防微杜漸,警鍾長鳴。全體公務員都要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恪盡職守,勤勉盡責,秉公用權,廉潔自律,清清白白做人,幹幹淨淨辦事,做人民滿意的公務員。
第四,加強機關作風建設。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要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堅持群眾路線,真誠傾聽群眾呼聲,真實反映群眾願望,真情關心群眾疾苦,多為群眾辦好事、辦實事,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係,利為民所謀,以求真務實的作風推動各項工作。加強調查研究,改進學風和文風,精簡會議和文件,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反對弄虛作假。弘揚艱苦奮鬥、勤儉辦一切事業的優良傳統,反對奢侈浪費,節約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建設節約型機關。要嚴肅財經紀律,使用財政資金要嚴格把關,精打細算。規範公務接待,不得用公款相互送禮和宴請,不得接受下級送禮和宴請。這方麵,中央已有明確規定,要嚴格執行。2008年要對公款出國出境旅遊等問題進行專項治理。繼續清理違規建設高檔樓堂館所等鋪張浪費行為。
第五,健全監督機製。各級政府要自覺接受人大的監督,接受政協的民主監督,按照有關法律的規定接受司法機關實施的監督,接受社會輿論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同時要支持、保證監察、審計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實施專項監督。監察部門要緊貼政府工作,加強廉政監察、執法監察和效能監察,保證政令暢通,改善行政管理,促進政府廉潔高效。審計部門要加強對財政收支和預算執行情況、政府投資和國有資產的監管。要建立預防腐敗工作的協調機製。2007年,我們成立了國家預防腐敗局,一個重要目的是強化預防腐敗的統籌規劃和組織協調。國家預防腐敗局要積極發揮職能作用,與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銀行、審計署等有關方麵通力合作,以改革創新精神切實做好預防腐敗的各項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及時完善製度,加強監管。
第六,確保政令暢通。近年來,中央密切關注和把握國內外發展動態,適時出台了一係列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的政策措施。把這些政策措施貫徹落實好,對於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至關重要。目前,有少數地方和部門單純從局部利益出發考慮問題,忽視全局利益和長遠發展,影響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落實,損害了政府的執行力和公信力,必須堅決予以糾正。各地區、各部門要堅持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考慮問題,與中央保持一致,落實好中央在節能減排、控製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節約集約用地、房地產調控、市場物價管理等方麵的要求和部署,切實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有關部門對此要加強監督檢查,保證政令暢通。
做好新形勢下的政府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意義重大。讓我們在以胡錦濤同誌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下,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振奮精神,銳意進取,求真務實,紮實工作,不斷推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新進展,努力建設一個人民滿意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