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哪些火發的有必要(3 / 3)

(3)我心中怒火燒向誰?

(4)他讓我聯想到其他我曾用相同態度回應的人嗎?

(5)以前這麼做的結果是什麼?

(6)如果不發怒,最糟糕的結果會是什麼?

建議三:心中築起“防火牆”。

(1)不要因為別人發脾氣,你便怒不可遏。要知道那正是你應當平和的時候。如果你想要發脾氣的時候,便先想想這種爆發會產生什麼影響。如果你曉得發脾氣必定會有損於你自己的利益,那麼最好約束你自己,無論這種自製是怎樣的吃力。

(2)發脾氣時,最重要的是使前進的“氣”獲得適當的引導,以免積壓,日後一發而不可收拾。控製一種機器時,要能夠利用“氣”,而且要用得不動聲色,極有效力。但有時“氣”太多,機器跟不上,則不得不用一種安全塞,把氣關住。

(3)對事不對人。說“這件事情真的讓我很惱火”是針對事件,說“你怎麼搞的,怎麼做出這樣的事情來”就是針對人。

(4)不要把不滿情緒發到無辜的人身上。不要不別人當作替罪羊,這樣沒有任何作用,相反會讓你的情緒失控,發完脾氣後你會後悔莫及。

建議四:先處理心情,在處理事情。

(1)離開使你衝動的現場,直到自己可以冷卻下來為止。

在辦公室情不自禁時,立刻強迫自己和被挑起戰火的對方保持距離。可以委婉地說“現在的感覺真是奇妙,我想我還是靜一靜,我離開一下待會兒再回來”,或者說“恕我失陪一下,等我專心一點時再跟你談”。

同樣的,當兩人意見不合時,也可以這麼做。當你的配偶心情不佳口出惡言時,你可以說“我現在不能跟你談,明天再說吧”或“我得仔細想一想再回答你”。其實世上的事情並沒有急迫到連一二個鍾頭都不能等,離開那個環境出去散個步,做些別的事情分散注意力,冷靜下來思考,而非隻是莽撞行事,在行動前一定要考慮一下。

(2)對自己說些有建設性的話。

在心裏默數到十,這招相當有效。若從心理層麵分析,實際上一個人憤怒的情緒最多維持10分鍾左右,除非是有人再次把你激怒,否則10分鍾後,你可能已經平靜下來了,所以不妨聽聽舒緩心情的音樂,或在紙上不停地寫“別打電話給他”。總之,找些可以讓你轉移注意力的事來做,這對調整不良心理很有助益。

(3)先問自己要怎麼做,並預測結果會如何。做個結果一覽表,詳列出衝動行事可能招致的後果,例如“我可能會傷了友誼”或“可能會被辭退”等,預想這些結果,就不會衝動妄為。此時也是檢視某些情緒性問題的最佳時刻:如果我不賭氣辭職、不亂發脾氣、不跟他的母親去正麵衝突,等等,又會如何呢?你會發現答案竟是“沒什麼”。

(4)用安全的方式渲泄憤怒。把憤怒與衝動訴諸文字,寫封信給自己,把所有易激怒或挑動你的感覺寫下來,不必在意修辭或文句優美與否,隻是清晰地把造成不良心理的事件和環境描述出來,在紙上渲泄。

建議五:把對方一個物,而不是人,則可以讓心情暫時恢複平靜。

有一天,蘇格拉底請學生到他家做客。剛一到家,他夫人就因一點小事而生氣,進而當著客人的麵,推翻了桌子。這位學生見狀,十分不快,說道:“就算是師母,也要有個師母的樣子,真是太過分了!”說完便要離開。

蘇格拉底很平靜,他說:“上次我造訪你家,不是有隻母雞從窗外飛進來,把桌子弄得亂七八糟的嗎?那時,我不是都沒有生氣嗎?”

對象是人就生氣,一旦換成母雞便無從憤怒,蘇格拉底用妻子的言行教育了弟子:人都難免有生氣惱怒的時候,這時若把對方一個物,而不是人,則可以讓心情暫時恢複平靜。如果把對方看作人,你很可能咽不下這口氣,所以很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