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六、提升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1 / 2)

突發事件是難以預料、突然發生、關係全局安危的重大事件,具有複雜性、破壞性、危險性等特點。這種特點決定了突發事件往往超出了正常社會秩序和人們的心理慣性的運行,而且,由於以網絡技術為代表的信息社會的到來,使得危機造成的負麵影響很容易在極短的時間內傳播開來,造成嚴重局麵。

古語講:兵貴神速。應對突發事件同樣需要領導者善於把握時機,及時決策,把突發事件的危害降到最低。及時化解處置各類突發事件的總體要求是“早發現、早報告、早決策、早控製”。

早發現。堅持第一時間原則,是確保突發社會穩定事件得到及時控製的前提條件。隻有做到信息及時準確,為領導決策和有效處置提供可靠依據,贏得戰機和主動,才能減少突發社會穩定事件的破壞性、危害性和負麵影響,維護社會秩序的穩定,安定民眾心理,保證整個事件的順利處理。

早報告。突發或可能突發社會穩定事件信息發現後,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要準確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及區維穩辦報告,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同時通報有關地區和部門。特殊情況下,可直接向上級維穩決策機構報告,但報告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對重大涉穩信息要即發即報,並跟蹤續報。

早決策。應對突發社會穩定事件的決策,屬於非程序決策的範圍,作為黨委、政府來說,在突發事件麵前必須果斷決策,絕不能貽誤戰機。能否及時、正確、果斷地決策,啟動相應的應急措施或處置預案,保證各部門協同作戰,把突發事件的損害減少到最低限度,是新時期黨委、政府應對突發社會穩定事件、提高自身執政能力、構建和諧社會能力的極大考驗。對重大穩定信息反應不靈,議而不決,左顧右盼,坐等指令,不敢負責,是非常有害的。

早控製。建立健全社會預警機製,就是要采取相應的政府幹預、社會行動,把社會風險控製在一定的範圍之內,在合理程序內,以確保社會成本與代價不超出社會承受力,維護社會的相對穩定,把不穩定因素最大限度地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隻有控製得早,才能控製得住;隻有控製得住,才能化解得了。處置群體性事件應堅持以教育疏導為主的方針,堅持可疏不可堵、可散不可聚、可順不可激、可解不可結的原則和區分性質、講究策略、把握時機、嚴格執法、冷靜穩妥的基本要求。防止矛盾激化,事態擴大,團結、教育、爭取絕大多數,孤立和依法打擊極少數組織、策劃、煽動鬧事的骨幹人員,要分清性質,慎用警力,慎用強製措施。要把群體性事件有效地控製在穩定與秩序範圍內,讓群眾依法合理通過正常渠道表達訴求,才能真正解決問題。

案例

一起自來水管破裂事件的處理經過

2006年1月3日淩晨3時30分許,北京市東三環京廣橋路口南側400米北向南輔路處,一根自來水管突然破裂,水流不斷湧出,很快淹沒了北向南輔路約30米路麵,路麵塌陷出一個深約3米、麵積約20平方米、滿是泥水的大坑。事故發生後,北京市有關部門立即成立搶修現場指揮部,啟動應急機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