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郎透過三樓的窗戶,瞧見顏雪被一輛車攔阻在林陰小道上,看不清雙方的表情。想起那天看到顏雪從一輛高級轎車中下來,林郎若有所思。看顏雪的穿著打扮都很普通,並不像富家子弟,怎麼會從那樣的車子中下來?難道……想到“戀人”這個詞,林郎笑了笑,顏雪也就白淨一些,長相和漂亮差著一大截呢。不過,平時也很有禮貌,氣質很是娟秀,說話慢吞吞的,做事也很細致認真,總是一副不急不躁的模樣。
林郎竟一時間走神,認真思慮起顏雪的身份起來,最後的結論是,顏雪應該是某個家境不錯的子弟,來體驗生活的吧。如果這話被顏雪曉得,一定會笑得岔氣不可,林郎真是想太多了。
顏雪被鄭嶺南攔了去處,並沒有依言上車,而是請他先走,她隨後就到。因為她確實有別的事情,要去學校傳達室,去幫室友拿一份快遞。
幸虧室友都不在,也免了顏雪找搬出去住的借口,和不接受別人幫忙的苦惱。她東西不少,但是能帶去的,也就是一箱子書和現階段穿的衣服。被褥和洗漱用具,顏雪不打算搬的。
鄭嶺南呆在車裏,瞧顏雪上樓下樓,來回3、4趟了,東西還沒搬完。忍著性子,瞥了一眼她的東西,瞧見多半是書,想必是過年後從家裏帶來的。之前一起住的時候,顏雪不止一次說起她老家的那一箱子書。聽起來,顏雪很是寶貝這箱子書。他伸手拿了一本,翻看一下,居然是十多年前那種兒童連環畫,孫悟空三打白骨精。翻看幾眼,他就樂了,這姑娘也是個念舊的。
丟下連環畫,目光落在一本硬皮筆記本上,鄭嶺南拿起來,翻看一下,是一本日記,開篇題記是——
好好學習,天天向上!
日記的格式很中規中矩,第一篇的日期是1999年,顏雪高一,日記的內容很流水賬,遣詞造句也很呆板,幾乎沒多少情緒在。
鄭嶺南心想著,這丫頭天賦如此,本就是個笨的。翻看幾頁,他就沒了興致,正欲要放下,日記本中掉出一張薄薄的紙。撿起來,一瞧,居然是一封情書,鄭嶺南頓時笑了,細長的眉眼裏泛出探究的意味。
從情書內容來看,給顏雪寫情書的男孩子,是顏雪高三同桌,得了絕症。這封情書是男孩子在醫院的病床上寫的,日期是除夕夜的晚上。文筆雖然很稚嫩,但是情感很真摯,將他對顏雪的好感和愛慕寫得很有幾分年少青春的文藝。不過這已經不能打動鄭嶺南這顆冷硬的心了。
最後一行小楷,是顏雪的回複——葉冠輝,葉冠輝,葉冠輝,葉冠輝,葉冠輝,葉冠輝。鄭嶺南想顏雪應該是喜歡過這個男孩子的,不然不會這麼一直叫名字,不著一言了。因為遺憾,所以無言以對,就像他和前妻。
兩人離婚,都曾有過錯,分別之後又格外思念。經過歲月洗禮,再相見,心動依然,卻再也沒有重新來過的衝動。錯過了,就是錯過了。就算有再多的苦悶、不甘,在歲月麵前,也隻能徒增煩惱。
顏雪提著皮箱下來的時候,瞧見鄭嶺南拿著情書瞧,臉刷地紅成一片,無聲地將皮箱放進後備箱。上了車,她一直望著窗外,看著逆行而去的高樓和行人,想起那個清俊的少年,眼淚竟然打濕了衣襟。
愛情到底是什麼呢?顏雪不曾知道,乖乖如她,從未想過早戀。但在她枯燥單調的青春歲月了,竟然有那麼一個少年,那麼一個男孩子,說他,深愛著她。
縱然時光很短,縱然再也不能相見,縱然你今生都無法知曉,但是,你是我心中最美的女孩,是我下輩子也願意迎娶的新娘。
“他喜歡你,你不知道嗎?”鄭嶺南借著後視鏡看顏雪,瞧她白皙的臉上滿是淚痕,好心將紙巾遞給她。
葉冠輝家所在的小區,與顏雪家所在的小區隔了一條馬路。自小兩人就認識,不過顏雪家教嚴正,顏媽是不準她隨便跟男孩子玩的。葉冠輝是他們那一撥小孩子裏麵最最拔尖的,學習一直很好,人也長得俊朗,很招女孩子喜歡。顏雪的不少玩伴都對他表示過愛慕,鄰居蕭然還說過長大要嫁給葉冠輝的話呢。
本來初高中,葉冠輝都是讀得重點,和顏雪所在片區普通中學不同的。高三的時候,他突然就轉到了他們班,還成了她同桌。因為兩家同路,上下學的時候,就不自覺地一起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