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買人壽保險存在的問題

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為了家庭的幸福安康,參加保險,既是一種理財方式,也是一種保障措施。現在,保險已成為一些家庭的理財方式,但是許多人對保險不夠了解,對人壽保險的主體、接受者等方麵有許多不正確的認識。

1.保險不分輕重

25—55歲的人是家庭中的支柱。他們可能麵對著下崗失業、生病,或出現其他意外事件,父母養老、自己將來的養老也需要他們考慮。其工作、身體狀態如何,對家庭影響很大,要多加以關照。可是,他們很少為自己投保,反之,卻為自己的孩子投了保,有的家庭還一下子為孩子買了好幾份保險。這當然也是對的,但忽略了成年人自己,這絕對是一個錯誤。這樣,人壽保險市場上被保的主體基本上是那些正在成長中的孩子,很少有大人。

2.有了正式工作的人,不為自己保險

許多人有正式的工作,即原來的“鐵飯碗”,全民單位。但是,現在許多企業不景氣,報銷醫療費很困難。對於事業單位來說,大病,如心髒搭橋、換腎等的費用,也難以承受。因此,有了正式工作的人,也應入商業性的人壽保險,以作為必要的補充。

3.保險接受者不妥

不少保險公司在服務中發現,有的家庭將用於保險的資金大部分用於孩子的保險,結果孩子不幸出了意外,將保險費留給了父母。這筆保險費對仍在工作和有穩定收入的父母當然有價值,但是,如果將保險投資合理地用於父母,一旦家長發生不測,這筆錢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使孩子受益。

我國保險有哪些形式(一)

打個比方,你是否願意用自動雙頻、自動切換、更多選擇功能的手機?擁有社會保險就像一個人擁有了“自動雙頻”、“自動切換”的保障。

目前,我國保險分為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兩種形式,我們在參加保險時,必須要對這兩種保險的內容、功能及二者之間的差異做充分的了解,才能使我們的切身利益得到更加有效、可靠的保障。

1.社會保險:社會化的勞動保障製度

社會保險起源於國家原有的退休養老製度和醫療福利製度,這兩項製度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所有製形式的多樣化,已經不能適應企業發展的需求,而且限製了一些企業的發展。因而,政府陸續出台了一係列改革措施,將原有的由企業承擔的退休金製度和醫療福利製度,改革為由國家、企業、個人共同承擔的養老保險、大病醫療費統籌、失業保險,將企業勞保製度社會化。社會保險以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為目的,以政府法令來體現並實施,企業及其員工參加社會保險是必須的。

2.商業保險:商品多樣,選擇自由

商業保險是一種金融產品,是以銷售為手段,以贏利為目的的保險商品。商業保險由保險公司和投保人以簽訂契約來體現,投保人可以根據自己的經濟能力和個人意願進行自由選擇。

我國保險有哪些形式(二)

哪種保險更好呢?商業保險是根據被保險人的年齡和投保額度來計算所交保費的,且一經簽訂,保險費率及應繳保費終身不變。社會保險則以個人的收入水平計算所交保費,且保費和所獲得的待遇隨個人或社會收入水平的增減發生相應的調整。

商業保險的保費由個人支付,而社會保險是由個人、企業、國家共同承擔。

商業保險隻接納符合健康核保的人士投保,而社會保險是所有勞動者都可以參加的。

商業保險可以抗拒自然風險,被保險人在風險來臨時,可以得到高額賠付,但它不具備抗拒貨幣貶值風險的能力。以養老保險為例,投保商業養老險所獲得的待遇,在簽訂契約時,就已被確定下來,不能變化。而參加社會保險所獲得的養老金則是隨社會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提高,且不會下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貨幣貶值給人們生活帶來的影響。

企業為員工投保商業保險,其保費從稅後利潤中列支,參加社會保險年繳納的費用則在稅前列支。

商業保險是通過保險公司的代理人辦理,隻要填寫投保單、核保、簽發保單契約、每年按時交費就可以,交費形式或直接交費或通過銀行轉賬。社會保險的辦理手續較為複雜,參加三項保險要填寫一係列表格,並且每個都要由企業派專人上報報表,交費是由銀行劃撥。企業也可以委托社會保險代辦機構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因此,每個人要根據不同情況、入不同形式的保險。

人壽保險及其索賠

為了便於理解,我們舉一例來說明。比如丈夫為妻子購買了一份人壽保險,平安保險公司的安全福共保9萬元,附加重大疾病終身險保13萬元,附加重大意外傷害保20萬元。如不幸妻子因意外身故,可獲42萬元身故保險金並被退還曾交的全部保費;一年內因疾病身故,可得2.3161萬元身故全福保費。如果得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塞、惡性腫瘤、慢性腎衰竭、重要器官移植、腦中風、冠狀動脈搭橋術、嚴重燒傷、爆發性肝炎、主動脈術及疾病末期),一年內獲賠付1.3萬元,一年後獲賠付13萬元,保險責任終止。繳費期內,如因意外導致住院,可按實際住院天數申請住院津貼,每住院一天給80~180元(另有手術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