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中學閱讀教學加強
寫作訓練的幾個問題
語文是一門工具課,培養學生閱讀和寫作的能力,是語文教學的基本任務。毫無疑問,要提高學生語文水平,必須努力加強寫作訓練。但是,目前仍有一些語文教師忽視閱讀教學中的寫作訓練,而在課外出一大批題目讓學生寫,這種讀歸讀,寫歸寫的做法,不但增加了學生的負擔,而且往往事倍功半,效果不佳。閱讀與寫作,兩者的關係極為密切。要提高學生寫作能力,就必須在閱讀教學中加強寫作訓練。
首先,閱讀課中的寫作訓練,形式應當多樣。詞義、詞法、句法、章法以及修辭、邏輯等等,這些都是寫作訓練的基本內容。但在進行這些基本內容的訓練時,還必須有小型多樣、生動活潑的形式。如指導學生改寫、縮寫、擴寫、仿寫等等。單就仿寫課文來說,形式也可以靈活多樣:或仿其開頭,或仿其結尾;或刻畫人物,或描繪場景;或學論點的擺法,或學論據的安排,如此等等。就像學畫畫一樣,先分別練習畫手、畫腳,畫眉毛、眼睛,然後逐步擴展到畫整個的人物。仿寫並不是抄襲,這中間還要引導學生發揮自己的創造性,做到“似中有異”。清人唐彪在《讀書作文譜》中,專門列了“學有專功深造之法”一章。我認為在閱讀教學中,進行多種形式的分段練習,應該說也是一種行之有效、事半功倍的專功深造之法。當然,教師采用何種形式,還應當從學生實際出發,因人而異,“因文而異”。
其次,在閱讀教學中加強寫作訓練,教師在分析課文時,要針對文體特點,講其獨至。劉勰《文心雕龍》中說:“綜學在博,取事貴約。”這對我們教學也是很有借鑒意義的。一般來說,課本所選的是典範性的文章,各個方麵都可以學習。但是講課大可不必麵麵俱到。如果我們抓住文章的特色,把它“寫其獨至”的地方作為重點,精講多練,效果會好得多。幾年前,有一次我們在某中學組織語文教學研究課,一個高一語文教師抓住《普通勞動者》這篇教材的特點,突出地指導學生學習作者用相互映襯手法描寫人物,並在課堂進行練習,效果就很好。學生以《戰友》為題,寫出的文章,質量較高,並有一定的特色。講,要精講,講其獨至,務必使學生有所得;練,要有的放矢,讓學生把所學的知識轉化為技能,轉化為語言實踐的能力。而“講”和“練”又都要從學生實際出發。隻有這樣,學生才能舉一反三,觸類旁通,在課外閱讀中讀懂同類型的文章,真正做到多讀多練,擴大視野,增長知識。有人擔心,在閱讀教學中搞寫作訓練,會把語文課上成寫作課,這是一種誤解。如果從學生實際需要出發,講求實效,不重複過去那種八股程式的教法,結合課文,扣緊語言,講一些基本寫作知識,不僅不會教成寫作課,而且正是我們所提倡的真正的語文課。
第三,加強閱讀教學中的寫作訓練,必須提倡辯證法,一分為二地分析和評價文章。多年來,我們語文教師講課,有一個普遍的毛病,就是愛作文章的“辯護律師”,老是“好文章啊,文章好”。其實不論文章怎麼好,我們都可以提倡研究一下它有無毛病,然後實事求是地進行評價。當然,有些經典著作,是經過實踐檢驗或反複修改過的,不一定硬要吹毛求疵。但是,恐怕相當一部分作品,甚至名家的作品,也不一定都是天衣無縫,無懈可擊。就拿《普通勞動者》來說,這是一篇非常出色的典範性文章。作者刻畫人物,開拓人物的精神境界,表現人物的氣質、特點等都是匠心獨運,不同凡響的。即使這樣的文章,也不是“句無可削,字不得減”。如:文章開頭一句:“林部長與上校劉淑平同誌走下汽車”,同一句話,一是稱職務,一是稱軍銜。而改成“林部長隨劉處長走下汽車”或“林將軍隨劉淑平上校走下汽車”,使角度一致起來,不是更好嗎?再如“他覺得非常熱愛這個年青人”一句,改成“他覺得這個青年實在可愛”,就更準確更符合人物當時的心理狀態。我們主張引導學生研究一下“此文有無缺點”,並不是要否定這篇文章。改變客觀事物總是一分為二的,文藝評論往往也是這麼做的,為什麼語文教學不可以這麼做呢?可見,我們的語文教師,思想確還應當解放一些。馬克思、列寧寫文章還要修改,毛澤東同誌的文章也改了又改,這是什麼原因呢?還不是有毛病嗎?舉個例子。毛主席一九四八年發表的《全世界革命力量團結起來,反對帝國主義的侵略》一文,在收入《毛澤東選集》第四卷時,就有好幾處作了改動。其中有這樣一段原話:“既要革命,就要有一個列寧、斯大林式的革命黨。沒有這樣一個按照馬、恩、列、斯的革命理論和革命風格建立起來的革命黨,就不可能領導工人階級和廣大人民群眾戰勝帝國主義及其走狗。”(經過修改,或刪去的地方,我把它加上了著重號。)金無足赤,人無完人,我看也可以說“文無完文”。我們說,馬克思主義是真理,但它並沒有窮極真理,它還得隨著實踐的發展而發展。即使文章寫得好,也不能說好到頂了,至少也可以研究一下能不能用另一方式寫吧?其實文不厭改,我們的古人都這麼做了,比如有兩個詠鬆的佳句:“影搖千尺龍蛇動,聲撼半天風雨寒”,按說已很有些詩意了,可梅聖俞卻嫌它不簡潔,而以“雲影亂鋪地,濤聲寒在空”為優。在教學中,特別是高中語文教學中,提倡研究,提倡橫挑鼻子豎挑眼,對於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發揮他們的主動性,創造性,提高自信心等等,都是隻有益處而沒有壞處的,我們何樂不為?
第四,加強閱讀教學中的寫作訓練還有一個重要方麵,就是強調多讀課文。培養閱讀能力要靠多讀,培養寫作能力,同樣要多讀。所謂“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讀的書多了自然於寫作有利,但如果沒讀“破”,就是說沒讀懂,讀熟,也是不能做到“下筆如有神”的。馬克思就能背誦海涅、歌德、但丁、莎士比亞等著名詩人、作家、戲劇家作品中的許多精彩片斷。毛澤東同誌的文章引用那麼多古今中外的名言,典故,魯迅先生的文章,談今論古那樣博雅精深,甚至嘻笑怒罵,涉筆成趣,如果不是讀得多、而且讀得熟,運用起來也決不會那樣左右逢源,純熟、自如。這一點,我們每個教師大概也是有同感的。凡是至今記得最牢的一些詩句、一些語彙,往往都是學生時代熟記甚至背誦過的。“書讀百遍而義自見”,教材中一些優秀篇章、精彩段落,教師要多範讀,甚至帶讀,然後指導學生讀,在讀的過程中,領會文章的妙處,再要求學生背誦,這是很值得提倡的。像《白楊禮讚》、《泰山極頂》等優秀篇章,叫學生多讀讀熟,這對寫此類文章必然大有裨益。
1981年12月
散文基礎與創作
一中國散文概念與文體分類
(一)中國散文概念的複雜性與文體的自由性
散文,在我國文學發展史上和詩歌一樣是最早也是一直被奉為正宗的文體,就是當代,它也仍是文學的重鎮。但是,如果要問什麼是散文,散文體裁如何分類,恐怕各人有各自的解說。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除了不同時期、不同的個人有各自的審視角度等因素外,主要的恐怕還是散文文體自身概念的複雜性。散文概念不像詩歌,也不像後起的小說、戲劇等文體那樣有較為確定的涵義,而是遊移的,多層次的。說它是“遊移的”,因為它是文學與非文學的交叉。不消說古代散文與曆史、哲學、律令、訓誥等等難解難分,就是現代,散文雖然成了一種獨立的體式,但它的選材、寫法,也更自由,更隨便,或者說,仍是“雜文學”,而不是“純文學”。說它是“多層次的”,因為古代、近代、現代乃至當代,散文概念的闡釋有廣有狹,分類角度和分類繁簡也在不斷變化。正如鬱達夫在《中國新文學大係·散文二集》導言中所說:“我們的散文,隻能約略的說,是Pro-Se的譯名,和ESSAY有些相象,係除小說、戲劇之外的一種文體。”散文概念的複雜性,則不僅是指我國的散文;國外也是如此。如印度作家泰戈爾就說過:“散文象漲大的潮水,淹沒了沼澤兩岸,一片散漫。”一位英國作家甚至不無怨惱地慨歎:“散文,這是文學櫥櫃裏一件可詛咒的莫可言狀的衣衫。”至於散文為什麼在概念和分類上如此複雜,以至解說不一,涵義夾纏難分,我們認為,這與各個國家的曆史、文化和民族特色有關,與散文特質也很有關係。例如,西方國家,其散文是相對韻文而言,但與我國古代把散文(即文章)同韻文相對而言就不一樣。西方國家的韻文,不過詩歌而已,而散文則包括了小說、話劇、散文詩、論文等在內;我國的散文不包括小說、戲劇,並且長期將其排斥在正統文學門外,而賦和駢文雖然有韻,卻一直為散文所涵蓋。再如散文特質,在於取材靈活自由,手法富於變化,章法、語言靈動,可以歡呼、歌頌,可以諷諭、抨擊,也可以呐喊、漫談,或滔滔數說,或悠悠絮語,或淺吟低唱,或嘻笑怒罵,或慷慨大度、精密宏遠,或玲瓏剔透、妙語解頤。因此,我們不可能,也不必要把本質上極自由、隨便,又具有多種文學美質的散文,框在一個模式中。魯迅就說過:“散文的體裁,其實是大可以隨便的。”柳宗元的散文“引筆行墨,快意累累,意盡便止”;蘇軾的文章“如行雲流水,初無定質”,“如茹物不下,必吐出而已”。現當代的散文大家,如魯迅、巴金,還有周作人的小品、朱自清的抒情文,冰心的“小詩”體,梁遇春的隨筆體等等,無一例外,也都是這樣做的。日本的廚川白村在《出了象牙之塔》中說:“想到什麼就縱談什麼。”他描述道:
如果是冬天,便坐在暖爐旁邊的安樂椅子上,倘在夏天,則披浴衣、啜苦茗,隨隨便便,和好友任心閑話,將這些話照樣地移在紙上的東西,就是ESSAY。興之所至,也說些不至於頭痛為度的道理罷。也有冷嘲,也有警句罷。既有hu-mor(滑稽),也有pathos(感憤)。所談的題目,天下國家的大事不待言,還有市井的瑣事,書籍的批評,相識者的消息,以及自己的過去的追懷,想到什麼就縱談什麼,而托於即興之筆者,是這一類的文章。
散文文體是自由、隨便的文體,但是,它畢竟是一種文體,不同於詩歌,也不同於小說、戲劇,它的“散”,也不是一盤散沙,不是漫無邊際。因此,我們對散文概念及其文體分類的總體把握,又是十分必要的。
(二)中國古代散文的概念與分類
中國散文源遠流長,曆史悠久,但又始終是個廣義的大散文概念;雖然具有共同的真實性、實用性、審美性特質,但隨著曆史流變,既有係統性又有其階段性,概念也有寬有窄。先秦時代,散文是無所不包的。雖然那時有“文”或“文學”術語,但不是指文體,而是指文采或典籍。如《周易·係辭》下:“其旨遠,其辭文”;《論語》:“行有餘力,則以學文”(《學而》)、“文學:子遊、子夏”(《先進》)。孔夫子雖然也說過“煥乎其有文章”的話,但“文章”一詞,到西漢才有文體意識,專指詩賦等韻文,而“文學”則指儒學及學術著作。東漢前期,王充著《論衡》,開始對“文章”分類,提出了“五文”說①(①《論衡·佚文篇》:“五經六藝為文,諸子傳書為文,造論著作為文,上書奏記為文,文德之操為文,立五文在世,皆當賢也。造論著說之文尤宜勞焉。何則?發胸中之思,文成手中,非說經藝之人所能為也。”),並言及“文筆”②(②《論衡·超奇篇》:“(周)長生死後,州郡遭憂,無舉奏之吏,以故事結不解,征詣相屬,文軌不尊,筆疏不續也。豈無憂上之吏哉?乃其中文筆不足類也。”);東漢後期蔡邕著《獨斷》,也對“文”作出分類。但“文”或“文章”的概念仍非常寬,直至唐代杜甫也還在泛指詩和文。如:“文章日自負”、“海內文章伯”、“文章僧命達”、“庾信文章老更成”等等,就是兼指詩歌、散文或辭賦、駢文的。雖然如此,我們仍然不能否認散文在其發展的不同階段,概念範圍也在由寬到窄的演變事實。魏晉南北朝,自曹丕著《典論·論文》認識到“文本同而末異”,並分文為四科八類(即奏議、書論、銘諫、詩賦)之後,陸機《文賦》、摯虞《文章流別論》、劉勰《文心雕龍》、蕭統《文選》相繼進行辨體分類。顯然,這一時期因“文筆”說興起,以有韻無韻為依歸,把有韻之“文”一概排斥在散文之外,有片麵性;而把無韻之文統稱為“筆”,又失之過寬。但是,能自覺地劃分文體界限,就畢竟是一大進步。尤其是《文選》分文體為三十七類,其中屬散文的有三十五目:
賦、七、詔、冊、令、教、文、表、上書、啟、彈事、箋、奏記、書、檄對問、設論、辭、序、頌、讚、符命、史論、史述讚、論、連珠、箴、銘、哀碑文、墓誌、行狀、吊文、祭文。
雖然分類繁多,但蕭統選文標準已明確為“沉思翰藻”,以“能文為本”,注意區分文學與非文學,這就是認識上的一種質的飛躍。這一時期,散文的分類、標目比秦漢時期是由簡趨繁,而“散文”概念則縮小了範圍,因為它排斥了韻文。
唐宋時期,古文學家反對駢偶,力主散行單句的“古文”。這種“古文”雖然摒斥駢文,有古文家的偏執,但比起秦漢的“文章”概念和六朝的“文筆”概念來,又是一種轉變,一種進步。因為這種“古文”不再隻是以“筆”為“文”,而是排斥了“文筆”說中純應用文字,在實用的基礎上,強調了文學的審美價值,使“古文”有了“散文”的同一涵義。如南宋周必大就說過:“四六特拘對耳,其立意措詞貴於渾融有味,與散文同。”以後,到清代,“古文”概念雖無大的變化,但文體分類則由繁趨簡。如桐城派大家姚鼐編《古文辭類纂》分十三類:論辨、序跋、奏議、書說、贈序、詔令、傳狀、碑誌、雜記、箴銘、頌讚、辭賦、哀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