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特蕾西預料的那樣,大衛·基德在車裏顯得悶悶不樂又心懷怨恨。“你們不是在逮捕我吧?我有我的權利!”
“那位女孩的母親也有她的權利,”特裏堅定地說著把車開出了停車場。“你對她的所作所為就是人身攻擊。”
“住口!我根本沒有碰她!”
“你死命搖她,把她晃成那樣,還推倒在地。我可以直接以人身攻擊罪逮捕你。更何況,你用那麼殘忍的方式告訴她,她的女兒死了。你在動什麼念頭,年輕人?”
“你不知道她是什麼樣的人。你以前從沒有見過她。不管怎麼說,是我的女朋友死了。你認為我有什麼感受?”
“悲傷,是嗎?”特裏好奇地打量著後視鏡裏的他,想弄明白這個問題的答案會是什麼。如果他被控訴逮捕了一個無辜的男孩,還是在他女朋友剛剛自殺後不久,他想象得出來,報紙上會發表怎樣的文章——諸如《警方逮捕悲痛欲絕的男朋友》和《錯失晉升機會的督察拿公眾出氣》之類。那他與韋爾·丘吉爾的積怨可就進一步加深了。從另一方麵說,如果這是起謀殺案,那麼,頭號嫌疑犯正坐在他的後座上。
“我他媽的當然悲傷。你覺得呢?”
對特裏來說,這更像是憤怒。那張臉出奇地年輕,皮膚也很光滑,他沮喪而輕蔑地回瞪了特裏一眼。毫無疑問,如果他真愛這個女孩的話,這句“他媽的悲傷”是不是也該用幾滴眼淚來表現,而不是徹底的憤怒?然而,人與人之間是有差異的,這是他在18年的警察生涯中所學到的。他曾看到有人對車禍和火災滿不在乎,也曾遇到一些殺人犯,在得知他們的受害者已經死去時傷心落淚。有時候,你會覺得自己好像身處異國他鄉辦案似的。
“大衛,你說是她逼得女兒自殺。這種說法太可怕了。”
“是嗎?可這是真的。要不然謝莉為什麼要自殺呢?”
當他們沿著吉裏加特前行時,特裏看到一輛警用路虎車停在人行道上,穿著白色紙製工作服的法醫們正朝裏麵走去。大衛·基德也看到了他們。
“這到底怎麼回事?他們是要進我的公寓嗎?他們不能那麼做!”
“一位年輕女士剛剛在你的公寓裏死去,基德先生,我們需要查明原因。這可能是自殺,但也可能是嚴重的謀殺案。因此,我們有責任……”
“如果我想回家怎麼辦?我需要換件襯衫。”
“恐怕你隻能等著了,年輕人。在他們完成調查前,你不能妨礙他們工作。所以你還是先到局裏做個筆錄吧。”
這位矮壯的年輕人臉上顯出怒容,看起來特別幼稚,還有些許任性。特裏繼續默默往前開著車,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判斷失誤了。他在醫院裏的行為是企圖轉移人們對他的懷疑嗎?還是說,這個男孩因為驚魂未定才表現糟糕的?或許,等大衛·基德平靜下來以後,他會變得討人喜歡一些,也更容易讓人理解。
過了一會兒,大衛的聲音從背後再次傳來。“好吧,我去給你做該死的筆錄,看看能有什麼用。天哪!你聽到那個女人說的話了吧。她認為我殺了她女兒,愚蠢的婊子。是她逼得她自殺,這都是她幹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