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類人大概不能了解詩,隻能了解小說戲劇,因為小說戲劇有事件,而詩則除了敘事詩以外,差不多沒有事件。其實,小說之中沒有事件可說的盡多,近代自然主義的小說,其事件往往盡屬日常瑣屑,毫無怪異可言,即就劇而論,也有以心理氣氛為主,不重事件的。在這種藝術作品的前麵,這類人就無法染指了。
作品的梗概不消說是讀者第一步所當注意的。但如果隻以事件為興味的中心,結果將無法問津於高級文藝,而高級文藝在他們眼中,也隻成了一本排列事件的賬簿而已。
其次,同情於作中的人物,以作中的人物自居者,也屬於這一類。讀了《西廂記》,男的便自以為是張君瑞,讀了《紅樓夢》,女的便自以為是林黛玉,看戲時因為同情於主人公的結果,對於戲中的惡漢感到憤怒,或者甚而至於切齒痛罵,諸如此類,都由於執著事件,以事件為趣味中心的緣故。
較進步的鑒賞法是耽玩作品的文字,或注意於其音調,或玩味其結構,或讚賞其表出法。這類的讀者大概是文人。一個普通讀者,對於一作品亦往往有因了讀的次數,由事件興味進而達到文字趣味的。《紅樓夢》中有不少的好文字,例如第三回敘林黛玉初進賈府與寶玉相見的一段:
“……寶玉看罷,笑道‘這個妹妹,我曾見過的。’賈母笑道,‘可又是胡說,你何曾見過她。’寶玉笑道,‘雖然未曾見過她,然看著麵善,心裏倒象是舊相識,恍若遠別重逢一般。’……”
在過去有青梗峰那樣的長曆史,將來有不少糾紛的男女二主人公初會時,男主人公所可說的言語之中,要算這樣說法為最適切的了。這幾句真不失為好文字。但除了在文字上有慧眼的文人以外,普通的讀者要在第一次讀《紅樓夢》時就體會到這幾句的好處,恐是很難得的事。
文字的鑒賞原不失為文藝鑒賞的主要部分,至少比事件趣味要勝過一籌。但如果僅隻執著於文字,結果也會陷入錯誤。例如詩是以音調為主要成分的,從來盡有讀了琅琅適口而內容全然無聊的詩,不,大部分的詩與詞,完全沒有什麼真正內容的價值,隻是把平庸的思想辭類,裝填在一定文字的形式中的東西,換言之,就是靠了音調格律存在的。我們如果執著於音調格律,就會上他們的當。小說不重音律,原不會像詩詞那樣地容易上當,但好的小說不一定是文字好的。托斯道夫斯基(Dostoyevski)的小說,其文字的拙笨,凡是讀他的小說的人都感到的,可是他在文字背後有著一種偉大吸引力,能使讀者忍了文字上的不愉快,不中輟地讀下去。左拉的小說也是在文字上以冗拙著名的,卻是也總有人喜讀他。
一味以文字為趣味中心,僅注重乎文藝的外形,結果不是上當,就容易把好的文藝作品交臂失之,這是不可不戒的。中國人素重形式,在文藝上動輒容易發生這樣的毛病,舉一例說,但看坊間的《歸方評點史記》等類的書就可知道了。《史記》,論其本身的性質是曆史,應作曆史去讀,而到了歸、方手裏,就隻成了講起承轉合的文章,並非闡明前後因果的史書了。從來批評家的評詩、評文、評小說,也都有過重文字形式的傾向。
對於文藝作品,隻著眼於事件與文字,都不是充分的好的鑒賞法,那麼,我們應該取什麼方法來鑒賞文藝呢?
讓我在回答這問題以前,先把前節的話來重複一下。
文藝是作家的自己表現,在作品背後潛藏著作家的。所謂讀某作家的書,其實就是在讀某作家。好的文藝作品,就是作家高雅的情熱,慧敏的美感,真摯的態度等的表現,我們應以作品為媒介,逆溯上去,觸著那根本的作家。托爾斯泰在其《藝術論》裏把藝術下定義說:
“一個人先在他自身裏喚起曾經經驗過的感情來,在他自身裏既經喚起,便用諸動作、諸線、諸色、諸聲音、或諸以言語表出的形象來傳這感情,使別人可以經驗同一的感情——這是藝術的活動。”
“藝術是人類活動,其中所包括的是一個人用了某一種外的記號,將他曾經體驗過的種種感情,意識地傳給別人,而且別人被這些感情所動,也來經驗它們。”
感情的傳染是一切藝術鑒賞的條件,不但文藝如此。
大作家在其作品中絞了精髓,提供著勇氣、信仰、美、愛、情熱、憧憬等一切高貴的東西,我們受了這刺激,可以把昏暗的心眼覺醒,滯鈍的感覺加敏,結果因了了解作家的心境,能立在和作家相近的程度上,去觀察自然人生。在日常生活中,能用了曾在作品中經曆過的感情與想念,來解釋或享樂。因了耽讀文藝作品明識了世相,知道平日自認為自己特有的短處與長處,方是人生共通的東西,悲觀因以緩和,傲慢亦因以減除。
好的文藝作品,真是讀者的生命的輪轉機,文藝作品的鑒賞也要到此境地才是理想。對於作品,僅以事件趣味或文字趣味為中心,實不免貽“買櫝還珠”之消,是對不起文藝作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