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是四篇論文的提要。原文都見於日本山本三生等編纂的《日本文學講座》第十六冊《國語文法篇》,中華民國二十四年(昭和十年)出版。
一保科孝一《日本語的特質》(一至三四麵)本文分十節:一論語言起源於擬聲,二論日本語是關節語,三論助動詞及助詞的發達,四論語序,五論日本語是多節語及疊字對句等,六論敬語,七論省略法的發達,八論口語文言的關係,九論方言的發達,十論語音的連想作用。文中重要的依據,似乎是Aston的A Comparative Study of theJapanese and Korean Languages(1879)與Chamberlain關於日本語及蝦夷語的比較研究(四節),可見日本人對於他們自己的語言還沒有研究成績可言。文中所論日本語的特質,或可幫助我們批評日本語,或可幫助我們研究本國語,現在摘述一二。
先說語序。日本語的句子,主詞居首位;直說法以動詞或形容詞結尾,動詞賓詞在動詞之前;疑問句則有疑問助詞,常在動詞或形容詞之後。Aston說這種語序對於發表論理的思想是否有利,是個問題。怎麼說呢?因為判斷事物時最重要的成分放在句子的最後,那判斷就不能早確定,到了最後還可以變更。如說“私ハ增稅案ニ讚成致シマ”句子到此,讚否是不確定的;最後加上“ス”或“セン”,那說話人的意思才確定了。又疑問助詞“力”照例放在句子最後;要是對於上引的一句發生疑問,便得說,“アナタハ增稅案二讚成致シマス力,致シマセン力”(你對增稅案讚成呢?反對呢?)這些表示肯定、否定、或疑問、禁止的意思的最重要的成分,都在句子的最後,未免不明確,同時像是意誌浮動,到最後還不確定的樣子。如中國話那樣按著主詞、述詞、賓詞的順序,恐怕不成。日本人對於席間演說等本領很差,老用“不過呢”、“那麼”、“就是”等插進語句中間;這些話什麼用處也沒有,隻不過填空子罷了。這在歐美人大概不會有的。日本人的不能持論,正是日本語語序的結果罷(一○至一一麵)。這裏所說疑問助詞在句末,與中國語是相同的。
次說人格化。Aston說日本人與朝鮮人想象力大不發達,語言缺乏人格化。有知之物與無知之物,神與萬有,精神與物象,個人與眾人,自己與他人的區別,都很缺乏明了。兩國語言都沒有文法上的性別,即人稱代名詞和形容詞都是不分性別的。動詞也不分人稱。阿利安語藉人代名詞以表示這種動詞的區分;日本語與朝鮮語雖有男性代名詞及女性代名詞,但都不明示動詞的人稱。因此兩國語言裏主語與動詞連接的力量是極薄弱的。又因動詞缺乏人稱,真的被動語氣不發達。朝鮮語簡直沒有被動語氣。日本語裏也不十分發達,被動可用以表示可能及敬語;這種用法在阿利安語少得很。人稱觀念的不發達,從人代名詞也可見。人代名詞多用不指示人稱的詞。如自稱用“ソレガシ”(某),對稱用“君”、“旦那”(大人),他稱用“彼方”,便是一例。就將這些詞兒算入,文章中用代名詞的地方還是很少;純粹的日本文,三麵中隻有人代名詞六個罷了。如譯成英文,便非一百個不可。朝鮮語裏代名詞也不多用。因而兩國語言裏數的觀念,比阿利安語不發達的多。例如兩國語言裏沒有雙數dual number,動詞形容詞也沒有可以表現複數的形式,名詞的位也與數無關,都可見。這也是主語與動詞關係不嚴密的一個原因。兩國語言的名詞沒有單複的區別,隻在代名詞裏多少有一些(一三至一四麵)。Chamberlain說:“日本敬語極豐富,敬語可代替人代名詞,又可代替表示人物的動詞活用”(一四麵)。這當也是人稱觀念不發達的一大原因。日本的代名詞很不少,有些是本國的,有些是漢語裏傳去的,但省而不用的時候多。保科孝一卻說:“日本是離開大陸的島國,不怕外國侵略,島內生活極為平和愉快,‘所有’觀念不大發達,大概代名詞便因此粗疏起來了。”(二三至二四麵)